土地征收公告
(金东征〔2021〕第58-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已批准的《土地征收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国务院委托浙江省人民政府于2021年6月1日作出的国委浙土审〔2021〕2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235国道金东安里至楼店段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的批复》,批准项目用地。
二、征收土地用途与位置
235国道金东安里至楼店段工程建设项目,土地用途为道路用地,东侧为235国道义乌段,西侧为东二环,南侧为农田,北侧为农田。
三、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东孝街道东藕塘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面积为4.3003公顷,其中农用地4.2376公顷:含耕地2.943公顷,园地0.6579公顷,交通用地0.1415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3095公顷,其他土地0.1857公顷;建设用地0.0627公顷。
东孝街道前田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面积为0.9139公顷,其中农用地0.8989公顷:含耕地0.8368公顷,交通用地0.008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0206公顷,其他土地0.0335公顷;建设用地0.015公顷。
东孝街道施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面积为0.016公顷,其中农用地0.016公顷:含耕地0.016公顷。
东孝街道桥头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面积为5.1779公顷,其中农用地4.8594公顷:含耕地4.1137公顷,园地0.5888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1515公顷,其他土地0.0054公顷;建设用地0.2536 公顷;未利用地0.0649公顷。
东孝街道楼店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面积为0.5071公顷,其中农用地0.4207公顷:含耕地0.3392公顷,交通用地0.011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0699公顷,其他土地0.0006公顷;建设用地0.0229公顷;未利用地0.0635公顷。
东孝街道毛竹园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面积为6.3997公顷,其中农用地6.3994公顷:含耕地2.3956公顷,园地2.483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984公顷,其他土地0.5368公顷;建设用地0.0003公顷 。
东孝街道湖菱桥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面积为2.2108公顷,其中农用地2.16公顷:含耕地1.9191公顷,交通用地0.1952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029公顷,其他土地0.0167公顷;建设用地0.0508公顷。
东孝街道金东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面积为0.183公顷,其中农用地0.1652公顷:含耕地0.1652公顷,建设用地0.0178公顷。
东孝街道雅芳埠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面积为0.0703公顷,其中农用地0.0703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0703公顷。
东孝街道黄山塘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面积为4.3033公顷,其中农用地4.0233公顷:含耕地3.7551公顷,园地0.0234公顷,交通用地0.0502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037公顷,其他土地0.1576公顷;建设用地0.28公顷。
四、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
1、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安置情况:征收土地标准按照《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金华市区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的通知》(金政办发〔2020〕38号)的文件规定执行。被征地人员安置方式可实行货币补偿或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
2、征收土地范围内涉及集体土地房屋征收的,按金华市人民政府有关集体土地房屋征迁政策规定执行。
五、金华市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六、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金华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