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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0703000000/2021-51916

  • 审核程序:

    单位审核公开

  • 发布机构:

    金义新区(金东区)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21-07-07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金华市金东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2021〕12号

发布时间: 2021-07-07 08:37 信息来源: 金东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访问次数: 字体:[ ]

鉴于云南省德宏州瑞丽市的疫情形势,为科学精准做好我区疫情防控工作,经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除疫情防控和物资供给工作需要,请广大市民近期不要前往云南省德宏州瑞丽市。

二、请6月16日之后有瑞丽市旅居史的人员暂缓来(返)金东。

三、6月16日之后有瑞丽市旅居史,目前已来(返)金东的人员应立即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或入住的宾馆、酒店、短租公寓等)报告,并配合落实健康管理措施;各村(社区)、企业应及时开展摸排,发现6月16日之后有瑞丽市旅居史的来(返)金东人员,应立即向所在乡镇(街道)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报告。对故意隐瞒,或防控措施不力造成疫情传播的单位或人员,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四、对瑞丽市来(返)金东人员实行“7+7”健康管理措施,即先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天和第7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期满核酸检测阴性者,继续实施7天日常健康监测,期满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五、对云南省德宏州(除瑞丽市外)来(返)金东人员实行“3+14”健康管理措施,即核验3天内新冠病毒证明;对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就近引导至区综合服务点(金华市二号宾馆)或所在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核酸检测阴性者,纳入14天日常健康监测,期满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金华市金东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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