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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索引号:

    11330703728895273B/2021-142308

  • 审核程序:

    单位审核公开

  • 发布机构:

    区府办

  • 发文字号:

    金区政办〔2021〕43号

  • 发布日期:

    2021-09-18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金义片区(金东)易融通供应链金融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9-18 14:23 信息来源: 金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次数: 字体:[ ]

各乡镇(街道),区直属各单位:

《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金义片区(金东)易融通供应链金融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暨自贸区金义片区(金东)建设领导小组第九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15日

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金义片区(金东)

易融通供应链金融服务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深化金华市金东区财政支持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工作,鼓励金融机构提供特色化、专业化、精准化金融服务,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服务自贸区实体经济发展,根据《关于印发<自贸试验区金义片区(金东)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金区委办发〔2021〕24号),制订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对金义新区相关产业的信贷支持力度,运用“政府+银行+企业”三方协同合作模式,银行采用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模式,政策兑现资金按照一次授信+分次放款方式,实现政策资金提前兑现给区内企业,财政奖补资金实行年度结算,并给予贴息。

二、扶持对象

金义综合保税区(以下简称“金义综保区”)内的企业及在中国(浙江)自贸试验区金义片区(金东)(以下简称“自贸区”)内注册的与金义综保区有业务关联的区外企业。享受易融通供应链服务的企业(贴息),申报企业一线进口额需达5000万美元或年补贴额达500万人民币以上,且无不良信用记录,关联企业可联合申报。

三、奖励标准

鼓励银行金融机构按不高于市场报价利率(LPR)对金义综保区开展相关业务企业给予易融通贷款。贷款贴息按照LPR的50%奖补给贷款企业,贴息时间按实际发生时间计算。贴息补助于专项资金扶持金额兑现后一个月内予以发放。

四、金融机构

贷款原则上为金东区范围内银行及政策性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在金义综保区开展相关业务的企业进行发放。鼓励自贸区银行积极开展易融通供应链金融服务,并作为金融机构全年考核的重要指标。

五、申报程序(贷款)

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提交年度业务量承诺书及专项资金审核材料至金华市金义综合保税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综保公司”),由综保公司初审后出具专项资金确认函。企业向银行提出申请,并在借贷银行开立账户,银行审核通过后向申请企业发放贷款,并向区财政局、区商务局、综保公司进行报备。各承贷银行应加强对相关贷款申请、发放及贷后审查的监督管理,确保贷款使用合规。

六、申报程序(贴息)

贴息资金按年申领,符合条件的企业应于每年6月30日前提交上年度发生的符合贴息政策要求的贴息申请,与其他专项资金政策兑现申报资料一并上报。申请资料包括申请表(附件1)、贷款合同、放款凭证及企业银行征信报告等。

七、附则

(一)本办法涉及的企业为注册在自贸区范围内与金义综保区有业务关联的区内外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奖励资金按市对区财政结算体制承担。

(三)本办法与其他政策出现重合时,执行最高额,不重复享受。

(四)本办法在金义综保区先行试行,后续在自贸区范围内进行推广。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有效期试行一年。本办法具体工作由区财政局、区商务局、综保公司等部门承担。本办法实施过程中如遇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变化,本办法也作相应调整。

附件:“易融通供应链金融服务”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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