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障内容
住院赔付范围增加情况 | ||
基本医保(目录内+目录外)住院医疗费用(保额无上限) (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后剩余部分) | ||
住院医疗费用 | 赔付比例 | |
0元-5万元(含) | 20% | |
5万元-10万元(含) | 30% | |
10万元以上 | 50% | |
扩大非住院赔付范围情况 | ||
意外伤害 门(急)诊医疗费用 | 特殊病种 门诊医疗费用 | 意外伤害身故/残疾 |
保额1000元 (免赔100元,赔付比例80%) | 视同住院医疗费用,合并赔付 (保额无上限) | 保额5万元(身故全额给付保险金,残疾按《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所对应伤残等级的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5万元给付残疾保险金) |
法定传染病保险(含新冠)保障方案 | ||
约定承保因冠状病毒感染导致的乙类传染病、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伤寒和副伤寒、炭疽、疟疾、血吸虫病等12种法定传染病。 | ||
身故给付5万元,住院津贴50元/天(限30天),无等待期。 |
※住院医疗费用和门(急)诊医疗费用适用补偿原则
被保险人通过任何途径所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金额总和以其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金额为限。被保险人已经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或任何第三方(包括任何商业医疗保险)获得相关医疗费用补偿的,保险人仅对扣除已获得补偿后的剩余医疗费用,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二、投保范围及保险期限
1.金东区在册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即农村低保户、低保边缘户、特困户均被列入投保范围;
2.保险期限是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三、理赔注意事项及联系人电话
农户无需报案,通过医保卡看病结算后,人保财险会定期提取低收入农户的医保结算数据,按保单约定进行统一理赔并将赔款打入社保卡对应的金华银行银行卡。
理赔联系人:黄欣诚
联系电话:82116957、135886386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