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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金东区直属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 2021-09-30 15:17 信息来源: 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访问次数: 字体:[ ]

一、共性工作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2.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3.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平等自愿、诚实信用、权利义务一致等法治精神,推动民法典在我区有效实施。

4.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及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5.围绕自贸区(金义片区)建设、乡村振兴、反电信诈骗等党委政府重点、中心工作开展普法宣传,做好《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及我市地方立法的学习宣传工作。

6.各单位党委(组)理论中心组建立完善学法制度,做好本单位市管领导干部学法、年度法律知识考试以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组织好本单位公务员学法用法学习和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工作。

7.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平台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8.做好“八五”普法的开局工作。

9.推动《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定》《关于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的实施细则》在本单位、本系统的进一步贯彻落实,做好“双普”基地的培育工作。

10.做好“后陈式”法治村创建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工作。

11.抓好本单位、本系统普法责任制落实,进一步强化以案释法工作。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

二、个性工作

(一)区人大办

1.加强宪法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积极参与“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宣传活动。

2.定期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相关法规宣传教育,增强区人大常委会以及区、乡两级人大代表的法治素养、法治观念,进一步提升常委会机关和各级人大代表依法履职能力。

3.深化“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提升护航金东区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开展“一村一警”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助推金东区基层综合治理共同体打造见成效。

4.开展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的学习贯彻,推动法官、检察官依法履职、公正司法。

5.不断加强法治政府的建设,开展对区政府相关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监督。

6.抓好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一府一委两院”拟提拔领导干部任职法律考试制度。抓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的履职培训,加强对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

(二)区政协办

1.围绕推进区级矛调中心标准化建设、多元协同赋能县域治理现代化等法治金东建设重要工作,在专题调研、专项视察、对口协商等活动中,开展法治宣传工作。
    2. 深入开展“送法律进校园”“送法下乡”活动,发动区政协委员向所联系的各界别、村(社区)群众宣传、解释法律,提高人民群众法律意识,营造尊法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3.组织区政协委员和区政协机关干部参加区法院庭审旁听、区检察院“检察开放日”、区司法局法治宣传等活动。

(三)区委组织部

1.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党章和党内法规学习教育。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的中心内容,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课程进党校、进课堂,配合举办政法系统干部队伍系列专题研讨班,着力提升领导干部依法执政、防范风险、服务现代化建设的能力水平。

2.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律知识的学习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区直机关广大党员干部遵守党规党纪。

3.会同区普法办做好区管领导干部和区直单位公务员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工作。

4.完善区直机关党组(党委)政治学习机制,积极推动各单位党组(党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四)区委宣传部

1.负责做好本系统普法责任制落实,加强干部法治教育,加强《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宣传。

2.持续做好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理论宣传宣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指导各单位党委(党组)建立完善学法制度。发挥“青骑兵”理论宣讲团作用,推动法治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

3.通过《今日金东》等纸媒以及“掌上金东”“金东发布”等新媒体平台做好普法工作集中宣传活动,开设法治金东建设宣传专栏,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主题发展宣传教育活动。

4.深入推进依法治网工作,做好网络宣传。

(五)区委统战部

1.结合举办党外代表人士培训班,认真组织党外代表人士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宪法、地方性法规学习,切实加强新时代党外代表人士法治思维建设。

2.深入实施以宪法为主题的“十百千万”普法工程,在全区宗教界深入持久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3.在华侨中大力宣传《浙江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让广大华侨了解《条例》的主要内容并运用《条例》维护自身权益,切身感受到党和国家的关怀温暖。

4.结合“三服务”,发挥民主党派、知联会法律人才汇集优势,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法律下乡、“同心五送”等普法活动。

(六)区委政法委

1.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涉黑涉恶法律宣传和警示教育。

2.组织委机关全体干部及区政法系统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知识学习,提升政法干部执法司法能力。

(七)区法院

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向基层发力。加强村社法治宣传,提高基层自治组织和社会公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深入挖掘涉“三农”、家庭邻里案例资源,通过以案说法等方式加强基层法治宣传。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开庭审判进村社活动,对于具有“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效果的案件,积极开展巡回审判。

(八)区检察院

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履行检察院的法律监督职责,维护司法公正,依托检职能积极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2.加大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宣传,在执法过程中同步开展政策宣讲、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及时做好《浙江省第19届亚运会知识产权保护规定》的学习宣传,加大知识产权检察综合保护力度。

3.持续深化“法治进校园”活动,组织开展学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两法”专项行动,举办未成年人检察开放日。

4.加强“金东检察”微信公众号等“两微一端”平台的法治宣传力度,在微信公众号一栏开设“检察为民办实事”“检察故事汇”“金东检道”等专栏开展以案说法。

6.深入开展“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普法宣传活动,组织开展举报宣传周。

(九)区总工会

1.结合“八五”普法工作要求,围绕区委中心任务,服务大局,联系引导企业、社会组织参与普法教育工作,集中开展宪法、民法典、工会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2.深入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工会法律服务行动,通过法律体检、法律讲堂、法律咨询等形式,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3.结合工会干部和基层工会主席培训等,集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4.加强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工作,组织全区工会女干部职工学习《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培训。

(十)团区委

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平台,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法》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十一)区妇联

1.以美丽大姐“一格一姐”为依托,多形式、多载体、多渠道开展宪法、民法典、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全社会贯彻男女平等国策的良好氛围。

2.深化“建设法治中国·巾帼在行动”活动,认真组织民法典反家暴法讲座下基层,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宣传活动,积极参与禁毒、反邪教、反诈骗等工作,在“平安家庭”创建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3.继续发挥好12338妇女维权热线和法律援助巾帼帮帮团的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和专业力量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为有法律咨询、纠纷调解、家庭教育等需求的妇女儿童和家庭提供形式多样的专业化、公益性普法维权服务。

4.深入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在金东女性微信公众号普及民法典等与妇女权益保障和平安家庭建设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

(十二)区残联

1.金东区残联设有法律援助中心,充分发挥在残疾人普法、法律服务、信访、重大案件处理和推进残疾人法律救助站建设等方面的专业优势,建立残疾人法律援助救助中心。

2.金东区残联与金华广播总台社会民情中心(教育科技频道和公共频道)联合开展助残惠残联政策宣传进万家活动,录制助残惠残政策短视频在新媒体平台推送。

3.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颁布30周年法治宣传活动。
    (十三)区工商联

1.积极开展“法律三进”活动。以宣传民法典、《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开展法律进民营企业、法律进商会、法律进工商联机关活动,广泛开展民营企业法治宣传,提供按民营企业法治意识,反映民营企业司法诉求。

2.普及知识产权保护、金融风险防范、减税降费等内容。通过访企业、开会座谈、培训学习等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结合重要时间节点组织会员企业开展普法活动等。

3.积极引导商(协)会开展形式丰富的普法学习宣传活动,指导会员企业运用法律手段复工复产。利用工商联宣传栏、微信群等平台,向非公有制企业与基层商(协)会宣传“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国际宪法日活动。

(十四)区红十字会

利用“5·8”世界红十字日、世界急救日等重大节日为契机,开展红十字主题宣传系列活动大力宣传《金华市无偿施救规定》。

(十五)区文联

发挥乡镇文联和文艺家协会的组织作用,指导广大文艺工作者开展法治题材文艺创作,进行普法宣传和文艺志愿活动。

(十六)区委编办

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机构编制法规制度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学习培训计划,推动各级领导干部掌握机构编制政策,强化机构编制纪律。

(十七)区教育体育局

1.广泛学习宣传宪法,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活动,增强广大青少年对宪法的尊崇。组织参加金华市第六届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演讲视频比赛活动。

2.组织学校法律顾问或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开展1次面向学校教职员工或全体师生的法治教育专题讲座,开展宪法、民法典、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

3.利用班队活动、黑板报等多种阵地,开展校园反恐、反校园欺凌、毒品预防、反邪教、食品安全、防溺水和规则教育等专题教育。积极开展2021年度“节假日、纪念日、主题日”系列活动。

4.教育中心组织义务教育阶段《道德与法治》课程专任教师教研活动3次以上。组织参加省教师法治素养培训。

5.制定实施区教体系统“八五”普法规划。

(十八)金东公安分局

1.结合新出台的刑法修正案(十一)、行政处罚法(修订)等法律法规开展送教活动,结合全警大走访活动开展法治宣传。

2.继续深入开展教科书式执法创新实践活动,积极开展执法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学法考试、庭审旁听、实战训练等活动,切实提高广大民警的执法能力和法律水平。

3.围绕“1·10”人民警察节、“4.26”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6.26”禁毒日、“12· 4”国家宪法日等系列纪念日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4.利用“金华金东公安”微信公众号和抖音公众号,开展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工作。

(十九)区民政局

1.制定领导班子年度学法计划,厅领导班子集体学法不少于4次,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党章党规。组织民政系统工作人员学习《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

2.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培训班。

3.深入村社,入户式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典婚姻家庭编》。

(二十)区司法局

1.部署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出台2021年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制定“八五”普法规划。。

2.督促落实普法责任制,发布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推动各部门健全“以案释法”工作平台。

3.会同组织部门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组织2021年度宪法法律知识考试。

4.组织好12.4宪法宣传周以及民法典宣传月宣传活动。

5.加强融媒体普法,依托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广泛运用新技术手段,打造“好零距离说‘法’”“金东普法”新媒体普法品牌。

(二十一)区财政局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局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组织全局机关学习交流活动,开展财政法治宣传进农村、进机关等活动。

2.大力开展宪法系列宣传,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做好宪法宣传活动。

3.落实普法责任制,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新发布的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在各类财政业务培训中予以安排。

4.制定实施我区财政“八五”普法规划,并开展本系统动员部署。

(二十二)区人力社保局

1.重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

2.持续开展人社领域法律法规和人社便民惠企政策措施的解读释义,推进“互联网+人社”法治宣传行动。

3.围绕“浙江无欠薪”行动,通过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形式发布人力社保领域典型案例,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

(二十三)区住建局

1.广泛深入开展《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等法治宣传活动,持续提升广大群众法治意识。

2.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发挥“三服务”和“安全生产月”、普法宣传“五进”等活动以及民工学校的载体作用,重点开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降低企业经营和个人从业法律风险等方面的法律宣传和服务。

3.开设以案释法专栏,定期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典型案例,充分发挥以案释法的警示、指导和规范作用。

(二十四)区交通运输管理局

1.开展“扎根工地”普法宣传活动。以交通工地为主阵地,以《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为宣传重点,提升从业单位、从业人员法治意识。

2.开展“路政宣传月”普法宣传活动。以“5·26爱路日”为载体,以《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浙江省公路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为重点,面向公路执法队伍、服务对象和大众,系统宣传公路建设成就、法律法规、管理规范。

3.开展“安全生产月”普法宣传活动。以改革发展、监管执法、事故预防和安全法规知识为重点,普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知识。

4.认真梳理交通运输领域典型案例。结合日常执法案例评析,梳理报送优秀典型案例。

(二十五)区农业农村局

1.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浙江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简称一法一条例)等各类涉农法律法规的宣贯工作,推动一法一条例下乡进村。

3.结合春耕备耕、农民丰收节、“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节,不断创新方式方法,持续推进普法工作。

4、结合农业“绿剑”、渔业“亮剑”系列执法行动,把普法宣传融入执法全过程。加强以案释法工作。

(二十六)区文化旅游局

1.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充分发挥文化旅游阵地的法治宣传作用,将法治宣传纳入文艺创作、送文化、群众性文化活动和公共文化场馆服务,积极推进社会法治文化建设。

2.认真做好文化旅游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文化旅游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3.结合“宪法宣传周”“5·19”中国旅游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时间节点,充分利用文旅宣传平台和载体,通过微信、网络、公共场馆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多形式多渠道积极推进普法宣传。

4.全面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要求,强化普法宣传,提高文化旅游企业及经营者学法守法自觉性,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经营秩序,推进执法领域普法活动有序开展。

(二十七)区卫生健康局

1.组织开展本部门“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2.单位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

3.结合各类卫生健康主题宣传周(日),加强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平台的普法宣传,大力宣传与卫生健康相关的法律法规。

4.做好本系统本单位“八五”普法的开局工作。

(二十八)区市场监管局

1.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20”世界计量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普法时间节点,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2.组织开展市场监管系统“学法考法”活动,加大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力度。

3.培育“法治市监”建设宣传教育示范基地,积极探索“教科书式执法”“说理式执法”模式。

(二十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1.深入学习贯彻和大力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广泛开展《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宣传,持续提升广大群众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意识和能力。

3.通过各种形式、方式宣传涉及综合行政执法处罚职能的各项法律法规。

4.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平面媒体开展以案释法活动。

(三十)区行政服务中心

1.利用办事大厅电子显示屏、中心微信公众号推送宪法宣传内容,在中心所属宣传栏张贴宪法宣传挂图,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充分发挥“报、网、端、微、屏”在宪法宣传教育中的作用,为弘扬宪法精神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2.组织开展每年“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坚持整体联动,形成共同学习宣传宪法的浓厚气氛。

(三十一)区应急管理局

1. 做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等法律法规宣贯工作。

2. 以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3·19”森林消防宣传日、5·12 全国防灾减灾日、10·13 国际减灾日等活动为载体,面向社会开展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森林防灭火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教育,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3. 依法加强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其他从业人员的普法宣传教育,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4. 定期发布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典型案例,在安全生产检查、专项督查、隐患排查、专项整治等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中渗透普法宣传教育,边执法边普法。

(三十二)区水务局

1.开展职能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和节水知识宣传,引导全社会形成爱水、护水、节水、保护水土的良好氛围。

2.推进以案释法平台建立,向社会公众释法说理,有效地发挥以案释法的引导、规范、预防和教育功能,使人民群众从典型案例中接受普法教育。

(三十三)区供销社

1.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章程》等政策法规。

2.开展金东区农合联草莓等6个产业分会700余名会员的法律法规,专业技能培训。

(三十四)区投资促进中心

1.积极入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税法》等与招商工作密切联系的法律法规。

2.通过上党课、主题党日等学习教育落实集体学法工作,加强党章和党内法规学习教育。

(三十五)区发改局

1.开展局机关“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组织公职人员集体宪法宣誓。

2.利用门户网站、公众号等媒介,持续开展发改领域重点政策文件解读及普法宣传。

(三十六)区统计局

在“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统计法实施条例》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点,以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相关文件精神为主要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特色鲜明、内容丰富的普法宣传教育。区统计局全年普法宣传活动不少于3次。

(三十七)区经商局

1.着重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教育,推进普法与执法有机融合。

2.进一步完善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

3.抓好局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培训,组织全局干部参加网上学法和考试,实现学法用法覆盖率100%。
    (三十八)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以“新时代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为契机,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广泛深入开展《退役军人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三十九)区信访局

1.组织开展“法治信访”宣传月活动,重点宣传《信访条例》、六部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秩序依法处置违规和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引导群众依法信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在区镇村三级信访接待场所(矛调中心),设立法制宣宣栏和宣传册,同时做好来访群众一人一事的法治宣传工作,提高信访群众法治意识。

3.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教育,增强信访战线干部队伍法治意识和应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十)区生态环境分局

1.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金华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等相关内容法治宣传活动,通过进企讲座、设置宣传栏、张贴横幅等形式,提高辖区居民对“蓝天保卫战”的知晓度和参与的积极性,企业及居民的环保意识和法治意识。

2.开展好生态环境系统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提升干部法治素养,融普法于执法。

(四十一)区消防救援大队

1.结合《浙江省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工作实施细则》,以消防宣传“五进”工作为抓手,通过举办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向人民群众普及法律常识。

2.利用119消防宣传月契机,开展普法宣传,推动全社会关注法律、学习法律,进一步提升全民法律素质。

3.依托孝顺消防科普教育基地、乡镇消防体验室、村体验点开展法治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