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
2022-01-21 14:17
信息来源:
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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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上级有关要求以及矫正对象的具体实际,制订社区矫正工作计划。
2、按照社区矫正工作流程的规定,接收矫正对象,办好衔接手续。
3、根据矫正对象实际情况,制订教育矫正方案。
4、对矫正对象实施法制教育、公益劳动和培训学习等日常监督管理。
5、根据矫正对象的考核情况,依照规定提请对其进行奖惩和司法奖惩。
6、指导社会志愿者对矫正对象实施教育矫正活动,适时开展“一帮一”、“一带一”等社会帮教活动,充分利用社会和亲情力量,提高矫正对象的教育质量。
7、积极开展调研,收集和整理社区矫正方案。
8、加强与社区公安民警、社会志愿者以及其他矫正力量的配合与协调,努力形成工作合力,最大限度地为矫正工作服务。
9、接受上级矫正机构以及地方检察院的监督,维护矫正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合法性。
10、完成上级社区矫正机构布置的相关工作,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