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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7037764778857/2022-142743

  • 审核程序:

    单位审核公开

  • 发布机构:

    区应急管理局

  • 发文字号:

    金东应急〔2022〕4号

  • 发布日期:

    2022-01-26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金东应急〔2022〕4号关于印发《金华市金东区应急管理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1-26 10:17 信息来源: 区应急管理局 访问次数: 字体:[ ]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金华市金东区应急管理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金华市金东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1月11日


金华市金东区应急管理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市应急管理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发挥应急管理法治宣传教育作用,推进应急管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结合我区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市、区党代会和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浙江应急管理事业发展,以全面提升应急管理领域依法治理水平为重点,深入推进应急管理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规定,着力提高应急管理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营造良好的应急管理法治氛围。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局领导干部的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显著提升;执法人员正确理解和熟练掌握使用法律法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应急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法治宣传形式和普及教育载体不断丰富,法治宣传教育的精准性、有效性、社会化水平不断提高;应急管理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提升。

二、主要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系列重要论述,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的核心要义,做到融会贯通、学以致用。全面贯彻落实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应急法规〔2021〕125号)和区依法治区办《关于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的通知》(金东委法办〔2022〕1号),进一步提高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监督、政务服务等行政活动的质量和效能,争做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排头兵。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民法典。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和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弘扬宪法精神,阐释好宪法精神和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提高宪法意识,树立宪法权威。阐释好民法典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精心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民法典等专题法治宣传活动。

(三)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加大党内法规宣传教育力度,把学习宣传党章党规党纪列入局党委“三会一课”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以我局自身建设和干部职工队伍建设为抓手,协同推进党章党规党纪宣传和法律法规宣传,将党内法规学习与党风廉政教育相结合,教育引导全局党员干部做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尊崇者、捍卫者。

(四)深入学习宣传应急管理领域法律法规规章。不断加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2019年修正本)》《地震预报管理条例》《地震监测管理条例》《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和《浙江省防震减灾条例(2021年修正本)》等重要法律法规。

(五)不断提升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针对履职需求分级分类开展学法用法培训,举办法律基础知识和新颁布、新修订法律法规讲座,提升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的时效性、针对性,指导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实践。组织专题法制培训,组织好公务员学法用法学习和年度法律知识考试。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列为干部日常考核评价的重要指标。

三、工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干部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落实领导干部法治宣传教育责任制。不断强化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学法用法,推进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持续实施应急管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确保每年集中学法4次以上。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在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等领域,落实依法行政责任,不断推进决策规范化、法治化。以《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浙江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为重点,组织乡镇(街道)党政领导、机关部门干部学习安全生产责任制相关规定,夯实安全生产责任。

(二)切实加强应急管理系统干部学法用法。全局干部要自觉做好日常学法和知识更新,实现学法常态化、制度化。要充分运用金华领导干部网络学院和金华市公务员网络学院在线学习系统,认真参加公务员年度普法考试,做到应考必考。要把应急法治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应急管理干部网络学院专业资源,加强应急管理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培训,对新录用的应急管理执法人员坚持凡进必考必训,对在岗人员原则上每3年轮训一次,所有人员都要经执法资格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执证上岗。从事应急管理领域监管执法一线人员3年内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严格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规范行政审批,推进部门职能转变和管理方式创新。持续开展案卷评查、执法培训、观摩执法等专项活动,进一步提高应急管理依法行政水平。

(三)切实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和社会公众的应急管理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加强应急管理领域法律服务供给,持续法律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五年内至少要制作1部应急管理普法视频、1部(件)平面作品;积极动员生产经营单位和社会公众参加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以“3·19”森林消防宣传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为载体,做好应急管理领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持续强化对生产安全事故和违法行为典型案例警示曝光,推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安全评价及社会化服务机构依法依规经营。融合推进安全生产执法与普法宣传教育,真正实现“查处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目的。广泛宣传《浙江省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试行)》,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社会监督,营造安全生产领域学法用法守法的浓厚氛围。

四、工作步骤

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规划从2021年开始实施,到2025年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启动实施全区应急管理系统第八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八五”普法教育规划或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至2025年第三季度)。结合实际制定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计划,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督促到位,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各项任务全面贯彻落实。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5年第四季度)。根据要求完成“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自查工作,做好考核、总结、验收工作。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充分认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将其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强对全区应急管理普法工作人员的系统培训,5年内实现轮训全覆盖。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八五”普法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督查、亲身参与,定期听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汇报,确保五年规划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落实经费,保障运行。把应急管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向基层一线倾斜普法力量和资源,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有效开展。鼓励中介服务、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支持应急管理普法工作。

(三)加强考核,强化监督。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纳入综合绩效考核、法治政府、平安金东等考核评价内容。健全评估指标体系,提升评估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声有色、有力有效地开展。加强对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分类指导,认真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评估和总结验收,及时推广经验,加强检查结果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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