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火灾隐患曝光力度,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9月底,金东区消防救援大队开展消防安全大清查活动,对10家火灾隐患进行曝光。
大队执法人员走进金华市金东区傅村镇浙江金东经济开发区广博街288号一幢五楼,发现该层楼的金华市摇之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存在多处火灾隐患,消控室无人值班、消控主机处于停用状态,且自动喷淋系统失效,此外该单位还存在疏散指示灯故障、消火栓内没有水、防火门损坏等多处隐患。随后,执法人员又走进在位于同一栋楼的玉利峰针织有限公司,发现这家单位安全通道被货物堵塞,无法保持正常通行。一旦发生火灾,这些火灾隐患,会严重影响正常的火灾扑救,后果不堪设想。
此外,大队还检查了金华市宝迪饰品厂、金华市金王皮件厂、金华市志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另外8家单位,在各单位发现1到3条不等的消防安全隐患,同时也对下面的单位和消防隐患进行曝光。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隐患问题 | 违法条例 | 处理结果 |
1 | 金华市宝迪饰品厂 | 浙江省金东经济开发区东山北街138 号 | 1.部分消火栓无水;部分疏散指示标志故障, 损坏率超过50%;2.消控室值班人员无证;3.未定期开展消防设施检测。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 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2. 《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3. 《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 1.给予金华市宝迪饰品厂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的处罚;2. 给予金华市宝迪饰品厂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的处罚;3.给予金华市宝迪饰品厂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的处罚。 |
2 | 金华市金王皮件厂 | 浙江金东经济开发区常春东路1269号 | 1.消防控制室未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2.二号厂房二层因装修火灾自动报警线路被拆除,损坏率超百分之二十。 | 1. 《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 | 1. 给予金华市金王皮件厂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的处罚;2. 给予金华市金王皮件厂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的处罚。 |
3 | 金华世峰皮件厂(普通 合伙) | 浙江省金东经济开发区西港街185号 | 1.一号厂房未安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2 .疏散指示标志不亮超过50%,3.消控室无人值班,4.自动消防系统未检测。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3.《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4. 《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 1.给予金华世峰皮件厂(普通合伙)罚款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的处罚;2. 给予金华世峰皮件厂(普通合伙)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的处罚;3. 给予金华世峰皮件厂(普通合伙)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的处罚;4. 给予金华世峰皮件厂(普通合伙)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的处罚。 |
4 | 金华市志丰物业管理有 限公司 |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鞋塘镇胡塘村常春西路887号2幢2楼 | 该公司管理的金丰小微园消防水泵无法正常起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 | 给予金华市志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的处罚。 |
5 | 金华市金东区元锦会宾馆 |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傅村镇华丰东路1928号1-3间 | 消控室无人员值班。 | 《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 | 给予金华市金东区元锦会宾馆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的处罚。 |
6 | 浙江万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金华第三分公司 |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府西路2号冠达紫御豪庭6幢2单元2楼 | 该公司管理的天山龙城小区(高层民用建筑)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 《高层民用 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 | 给予浙江万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金华第三分公司罚款人民币柒仟元整的处罚。 |
7 | 金华市迦锦玩具科技有 限公司 | 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金华市金东区傅村镇长堰路177号1楼 | 1.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2.自动消防系统未定期检测。 | 1.《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2. 《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 1.给予金华市迦锦玩具科技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的处罚;2. 给予金华市迦锦玩具科技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的处罚。 |
8 | 金华市红梦莎袜业有限 公司 |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低田功能区 | 1.消防控制室未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2.1号厂房内楼梯间多处堆放杂物,且未当场整改。 | 1. 《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 | 1. 给予金华市红梦莎袜业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的处罚;2. 给予金华市红梦莎袜业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 |
下一步,金东消防将继续加大火灾隐患排查力度,通过消防宣传、媒体曝光等方式,全面净化消防安全环境,确保火灾形势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