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对象
在金东区登记注册的非工厂化生产的农业公司、家庭农场。
二、申报要求
建设地点位于金东区境内,基地面积在50亩以上。
三、补助内容
以蔬果种植基地为重点区域,以田园洁化、彩化、美化为重点,以清洁为先,以生态为要,提升基地整体形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使广袤农田成为靓丽风景,把农业打造成为美丽产业。
四、补助标准
打造美丽田园示范点,对基地进行形象塑造,包括广告指示牌、道路、路灯、美化、围栏、农业废弃物收集等工程给予投入资金的50%补助,每个示范点补助额不超过50万元。
(区特产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