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0703000000/2022-143212
单位审核公开
区司法局
2022-03-03
主动公开
2021年以来,金东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省委、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高站位、高标准、高起点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共建“和美金东、希望新城”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主要工作情况及成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1.带头学法用法。认真落实区政府常务会前学法及区委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将宪法、民法典、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等列入学法内容。深化落实新任领导干部岗前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全区区管干部及公务员学法用法年度法律知识考试等,参考率及合格率均为100%。
2.落实责任主体。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深入开展。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实绩考核重要内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四述”内容。
3.深化法治巡察。常态化推进法治建设纳入巡察工作,建成法治巡察专员人才库。今年来,共开展法治巡察3轮,完成巡察单位14家,发现问题7个,切实解决了一批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瓶颈问题。
(二)聚焦改革创新,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政务服务实现智慧化。创新“极速”审批模式,通过大数据共享,简化人工审批流程,推出80项“智能秒办”“无感智办”事项,行政服务效能提升30%。在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集成跨部门权力事项1178项,加快差异化窗口缩减进度,区级办事大厅窗口由52个缩减至32个,压缩38.5%,开展“肩并肩”“手把手”的一对多帮办服务,行政服务承载能力提升25%。新增“互联网+政务服务”,累计梳理“开店、办企业”主题109个,其中80个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特色创新模块正式上线,咨询与申报达8780人次。
2.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深化“无证明城市”改革成果,创新“无证明派出所”“综合代跑代办服务”等特色做法。深入开展告知承诺制改革,梳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74项,极大地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化、编码化、动态化管理,梳理区级行政许可事项185项,形成并公开《金华市金东区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21年)》。开展企业法治体检“清患”专项行动,采取“法律服务团+村(居)法律顾问+司法所”方式,为网格单位内158家企业开展“法治体检”1103次,建立园区企业微信群,帮助企业防范化解生产经营法律风险89件,区司法局荣获全省“法雨春风进万家”爱民实践活动表现突出集体,为全市唯一获表彰集体。
3.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进一步延伸。打造覆盖区-镇-村三级的“法管家”体系,建立自贸区金义片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创新推出“一对一”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机制,全区法律顾问定期下乡坐班值班1229次,列席顾问村委班子成员会议为村委决策提出专业法律意见178次。法律援助提质增效,全年指派法律援助案件664件,法律帮助440件,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428.6余万元。
(三)完善制度体系,提升科学依法决策能力
1.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起草出台《关于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的实施意见》,对于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程序以及决策注意事项进行详细说明,强化对各乡镇(街道)和区政府各部门的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全区所有部门和乡镇(街道)全部完成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公开。金东区重大行政决策“智慧化”管理体系建设被省司法厅列入全省合法性审查与行政裁决“最佳实践”培育试点项目。
2.加强合法性审查全覆盖。编制《金东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管理指南》《政府法律相关制度汇编》,加强对合法性审查工作的规范化指引。深入推进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落实“议题首问制”。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营造民营企业发展的公平竞争环境。组织全区乡镇(街道)、各部门对实施满2年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后评估工作和专项清理工作,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加强行政合同审查工作,有效防范行政机关合同签订和履行中的法律风险。
3.试行“2+N+1”专职法律顾问制度。出台《关于建立金东区专职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在全区全面推行“2+N+1”专职法律顾问工作,实行分片包干定任务区制度。专职法律顾问参加区政府常务会议、协调会等63次;参与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188件,出具法律意见191条;参与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41件;为重大改革、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等提供法律意见62条;参与其他法律事务110次。
(四)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着力推进“大综合一体化”改革。制定下发《金东区“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金东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人员、事项划转工作方案》,梳理区级部门行政执法事项4530项,完成部门间案件移送办理16件,多部门联合执法189次,部门间协同执法1980次。编制金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处罚事项地方拓展目录和拟赋权乡镇行政处罚事项,将《浙江省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1年)》明确的16个领域共261项行政执法(行政处罚)事项,划转至金华市金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集中行使。
2.有效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出台《金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事项自由裁量参照标准(试行)》,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行政执法监督“1+8”有机联合机制,开展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动态督管。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倡导“教科书式执法”,完成14个重点执法领域的执法标准指引和说理式执法范文等通用模板以及执法视频的制作。推进轻微违法行为首违免罚包容审慎查处,梳理“轻微违法行为首违免罚”清单,着力实现行政执法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3.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依法依规明确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2021年,区政府及各部门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15400余条,通过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12100余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8900余条,通过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9200余条。全区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55件,答复率100%。
(五)深化依法治理,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1.推动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同步推进后陈式法治村、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成功培育首批“后陈式”法治村236家,市级民主法治村(社)覆盖率达86.4%。聚焦社会热点问题,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等主题的法治文艺演出、法治讲座、法治集市、普法直播等活动80余场,惠及群众3万余人。广泛吸纳社会团体、公益组织等力量,荣获市级优秀的普法讲师团、优秀的普法文创产品、优秀的普法项目等“六优”项目7个,省级项目1个,区司法局被评为全省普法工作突出单位。
2.多渠道推进争议矛盾纠纷化解。积极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衔接的调解体系,探索打造“和美议事会”品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三三”模式、“新乡贤+社会治理”、一村一警、一格一姐、红色网格等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常态化运行败诉风险告知及督促化解机制,行政复议调撤率达61.9%,复议后败诉率、纠错率均为“零”。
3.全力打造数字法治建设。数字赋能推动基层“智治”,建立警网融合、“一村一警”平台、智慧检务公益诉讼线索排摸系统、“浙里连心”社区矫正心理健康智能场景应用、云上法庭、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指挥应用,谋划八婺网格智联通办、平安工地建设一件事、虚假诉讼分析研判系统等一批数字化改革项目。其中,“一村一警”平台得到省人大、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领导肯定,并在全市推广;“浙里连心”社区矫正心理健康智能场景应用及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指挥应用入选全省“一本账”。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压实责任。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认真对照《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明确的100项具体指标,统筹推进“法治金东、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树立厉行法治的鲜明导向,坚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建设,举办政府领导班子法治专题讲座,开展区政府及各乡镇(街道)、部门领导班子旁听庭审活动。综合运用考核督察,定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交叉评比,把依法行政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
(二)进一步补齐短板。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法治政府建设问题清单,深入细致进行分析研究。探索重大行政决策“智慧化”管理体系建设,完善决策流程,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聚焦乡镇(街道)法治化综合改革试点,推进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提质增效,有效提升基层依法行政能力。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归整执法事项,围绕“县乡一体、条抓块统”模式,建立监管清单、处罚清单,厘清职责边界。强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纠错监督功能,探索行政争议化解机制建设,持续推进全区行政争议发案量、行政诉讼败诉率“双下降”。
(三)进一步依法履职。深化政府职能转变,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实行“告知承诺制”,实现企业、办事群众“无证明”“零跑腿”。运用“互联网+监管”手段,探索跨部门联合监管,实现监管智慧化。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认真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杜绝出现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规范和做法。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制定政务服务标准和规定,对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实现“一网、一门、一次”办理。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活动,推行“说理式执法”“教科书式”执法,高标准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创新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推进执法监督流程规范与监督成果运用。深化专职法律顾问和“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配强法制审查力量,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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