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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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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拟修改的金华市浙中公铁联运港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3-07 15:59 信息来源: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访问次数: 字体:[ ]

为切实加快金华市浙中公铁联运港区块的开发建设,指引区块建设实施和完善基础设施,市交投集团向我局提出修改控规的申请。根据相关法律要求,组织编制了《金华市浙中公铁联运港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必要性论证报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就拟修改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意见。利害关系人可在期限内持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及本人身份证(或法人证明)提出意见;如涉及重大利害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在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进行陈述、申辩、或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

征求意见时间:2022年3月7日—2022年3月16日,共10日。

征求意见地点: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zrzyj.jinhua.gov.cn)、金义新区(金东区)网站(www.jindong.gov.cn/);金义新区(金东区)区政府公告栏、东孝街道公告栏、地块现场。

反馈方式:

(1)书面意见请邮寄至金东区东宁路315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义新区(金东区)分局国土空间规划科(邮编321017)。

(2)电话方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义新区(金东区)分局国土空间规划科82065171。

金华市浙中公铁联运港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必要性论证报告主要内容

一、修改背景

浙中公铁联运港区块是华东联运新城的重要部分,随着华东联运新城建设的启动,对原浙中公铁联运港区块的发展提出了新的定位和发展要求,对浙中公铁联运港区块的用地布局带来较大影响,原《金华市浙中公铁联运港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已无法适应新形势下建设的需求。为进一步加快推动华东联运新城的建设,以更好地为未来发展提供规划指引,有必要对原控规进行修改。。

二、修改范围

拟修改范围为原浙中公铁联运港区块控规范围,东至纵二路,南至东阳江,西至金温铁路,北至金义中央大道,面积约302.55公顷。

三、修改必要性

(一)适应当前发展的需要

华东联运新城由原先“港”的定位到如今“城”的定位,从货运到物流,再到产城融合发展,原控规编制内容已难以满足新时期的发展诉求。

(二)落实上位规划和城市设计的需要

在编的金华市国土空间规划方案明确了浙中公铁联运港区块的空间拓展方向;《华东国际联运新城核心区城市设计》对功能布局进行了适当调整,该区块需及时衔接并落实上述两个规划的要求。

(三)统筹内外交通的需要

浙中公铁联运港区块的路网需优化调整,并与华东联运新城规划路网相衔接。

(四)满足市政配套的需要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消防工作的决策部署,提升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能力,需布局一处消防设施用地。同时考虑华东联运新城的总体布局,以及未来用地的拓展,统筹考虑下一步外部拓展后的市政设施需求。

四、拟修改主要内容

(一)功能布局调整

根据华东联运新城的总体功能布置,对该区域进行功能布局的调整。综合服务区选址于金义中央大道南侧,以圈层式的功能布局的方式,充分均衡的服务周边各功能片区;而南侧则主要布置大宗物资贸易区。

(二)用地布局优化

结合华东联运新城的功能定位,对浙中公铁联运港区块内用地进行合理的优化和调整,主要修改有调整的为综合服务区地块、公共保税仓,大宗货物交易交割市场规模,交通场站地块,市政设施用地,消防设施用地等。

(三)道路体系修改

进一步加强区域的对外联系,衔接相关规划中金丽温高速出入口及连接线的布局;同时结合建设项目,明确弹性路网中的横五路线型。

(四)市政设施完善

增加一处消防设施用地,用地面积约1.25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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