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中央空调改造项目的单一来源公示
发布时间:2022-04-13 12:07:35 信息来源:浙江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
项目名称: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中央空调改造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820000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在原有的空调系统上进行主机(外机)的更换及管路的清洗,更换后的主机需与原系统的室内机匹配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182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此次提升改造是在原有的空调系统上进行主机(外机)的更换及管路的清洗,更换后的主机需与原系统的室内机匹配,为充分考虑空调系统的一致性和项目的延续性,减少建设周期和成本,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原空调品牌厂家授权的具有安装资质的浙江大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来实施(该公司是大金厂家授权的大金商用多联机系统安装认定店、大金空调售后服务特约维修店、大金空调特约经销店,公司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换成其他公司的产品,会造成空调系统内外机无法匹配及对以后空调系统的效果和故障问题无法认定,该院将承担巨大的风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浙江大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金华市婺城区西关街道李渔路1313号金华之心3号楼803室
三、公示期限
2022年04月13日 至 2022年04月2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
联 系 人: 曹先生
联系电话: 0579-82191595
传 真: /
地 址: 金东区李渔路1866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金华市金东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 系 人: 俞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 0579-82171621
传 真: /
地 址: 金华市光南路836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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