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中央空调改造项目的进口论证公示
发布时间:2022-04-27 14:49:59 信息来源:浙江政府采购网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一、 采购人名称: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
二、 进口产品公示编号: importedProduct202204667576886
三、 采购项目名称: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中央空调改造项目
四、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
五、 采购项目概况:
六、 符合上述采购要求的进口产品产地、品牌(一家及以上):
序号 | 品牌/厂家 | 产地 |
---|---|---|
1 | 大金 | 日本 |
七、 申请理由: 原中央空调品牌为大金,更换后的主机需与原系统的室内机匹配。
八、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家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
周燕 | 高级 | 金东区财政局 |
卢晓华 | 技术员 | 金华市教育技术信息中心 |
李建华 | 工程师 |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刘璇 | 初级公证员 | 浙江省金华市公信公证处 |
章锐 | 高级教师 (中学) | 金华市教育考试院 |
专业人员对进口产品技术性能先进性、采购必要性的论证意见: 此次提升改造是在原有的空调系统(品牌为大金)上进行主机(外机)的更换及管路的清洗,更换后的主机需与原系统的室内机匹配,为充分考虑空调系统的一致性和项目的延续性,减少建设周期和成本,采用大金品牌空调外机。
九、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购进口产品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4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十、 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 曹先生
联系电话:0579-82191595
传真: /
地址: 金东区李渔路1866号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俞老师
监管部门电话: 0579-82171621
传真: /
地址: 金华市光南路8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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