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07458208120/2021-142708
单位审核公开
赤松镇人民政府
赤政〔2021〕69号
2022-05-13
主动公开
为规范村级代办员制度,确保社保延伸工作落到实处,提高代办员的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实现村级代办员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从而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特制定赤松镇村级社保代办员考核办法如下:
一、基本原则:对村级代办员的考核遵循以下四条原则:一是实事求是的原则;二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三是奖惩分明的原则;四是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原则。
二、代办员职责:1、负责代替申办人全过程办理所有事项;2、对便民服务中心负责,接受中心人员的监督、检查;3、保管好申请事项的有关材料,全过程跟踪代办事项的进展情况,并监督、催促具体办理人加快办理速度;4、在事项办理过程中,根据需要,做好与受理人和申办人之间的联系协调;5、对于须两个岗位参与的联办事项,负责协调关系,做好材料移交等交接手续;6、对具体办理人办结的事项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及时将最终办理结果反馈给受理室;7、每月镇便民服务中心组织的学习培训等会议。
三、考核范围:各自然村全程办事代办员。
四、考核办法
为加强社保代办员队伍建设,切实提高业务素质和服务技能,决定对村社保代办员实行定量考核。
按自然村人口数每年给每个在职社保代办员社保救助平台工作补贴,对于多个自然村合并后只有一个代办员的行政村,按该代办员原自然村人口数发放。即:自然村人口数500以下的每年1700元,500-1000人的每年2000元,1000人以上的每年2300元。
各自然村在职代办员社保慰问补贴,即:该自然村年度住院慰问100元/次,死亡慰问50元/次。
各自然村企退小组误工补贴:误工补贴按每年200元/人发放。
五、考核内容
基础工作主要考核:(1)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是否到岗到位;(2)对于代办的各类事项及申请材料、办理时限等是否清楚明白;(3)每周是否到便民服务中心办理一次申请人所需要申办的事项,急件是否做到了急报。
运行情况主要考核:
(1)在接待办事群众时是否文明礼貌,主动热情;
(2)对于申请人所需提供资料不齐全的是否一次性告知;
(3)直接为群众服务的事项是否及时代理;
(4)档案资料是否规范齐全。
社会评议主要考核:申办人对办事结果、工作效率、服务态度是否满意。
金华市金东区赤松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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