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19日,金华市公安局金东分局破获20190919诈骗案,2021年7月至2022年3月,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分别对本案涉案人员作出生效判决。经查,2015 年下半年,孙某某、王某某等人以某公司名义组建网络兼职诈骗集团,在网上发布虚假兼职信息,以提供小额佣金任务的方式吸引被害人注册软件,骗取会员费后以元宝提现等方式进行分成。本案分局共扣押涉案嫌疑人退赃款49万余元,根据金东区人民法院判决以上款项依法退还各受害人。
因多数受害人未及时报案,为切实做好退赃工作,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决定对本案受害人进行登记和确认公告,公告期限为六个月。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害人需提供以下材料:受害人自述被骗经过(被骗时间、地点、作案手段、转账方式、金额、对方信息等信息,受案人签字并捺印);受害人身份证复印件;支付宝或微信转账记录;微信、QQ等聊天软件聊天记录截图;受害人银行卡账号、户名、开户行、联系方式等信息(返赃使用)。
二、请将相关材料邮寄至浙江省金华市公安局金东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地址: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李渔东路1996号,联系人:王警官,联系电话0579-82190269。
特此通告!
金华市公安局金东分局
2022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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