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37368775858/2022-144431
单位审核公开
源东乡
2022-05-31
主动公开
2018年,源东乡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委依法治区办的悉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总体要求,围绕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动法治政府水平不断提高。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源东乡政府成立了由乡长任组长的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领导小组,每年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目标、任务、要点,对全乡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全部部署和责任分解。推进外聘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乡政府聘请金鸽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政府常年法律顾问,区司法局聘请农村法律顾问在司法所每周定期值班。在重大问题决策、化解热点难点问题等方面借助专业法律队伍的力量,从源头上把好法律关。
(二)转变政府职能。我乡建立了便民服务大厅、民情民访接待大厅、人大代表联络站,28个村设立了村级便民服务站,构建乡、村三级的公共服务体系,做优公共服务,建设服务型和法治型政府。
(三)规范行政执法。实行政府合同报备案制度,确保政府合同的合法性,今年以来共审查各类政府合同2件,有效减少政府在商务活动中的法律风险。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资格管理,定期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证件审核工作,今年给予新录用公务员申请办理行政执法证件2本。同时,乡纪检、监察办组成联合检查组,每年对我乡各部门的行政执法单位开展行政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单位执法行为。
(五)推进政务公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制度,推进决策、执行、服务以及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社会公益事业等人民群众普遍关注事项的信息公开。以区政府门户网站为依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条,较好地保障了行政管理对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
(一)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一是行政审批“再瘦身”。累计整理取消证明事项21项,大大方便群众日常办事,并多次承办省市区各级“最多跑一次”改革现场会。二是公章管理“再规范”。坚持“两个凡是”用章规定,根据公章的不同类型配备不同颜色的公章登记本。有效地杜绝乱盖章、“人情章”等公章使用乱象。
(二)持续创新社会治理。一是推出“乡贤+社会治理”新举措。依托乡贤馆平台,开辟设立“乡贤和事厅”,积极引导乡贤力量参与矛盾纠纷调处。二是实施班子成员首接责任制。在处理和解决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工作中实施首接责任制,截止目前,共接到信访突出问题及信访遗留问题8件,已办结6件,办结率达80%以上。
(三)持续推进行政决策合法化。乡政府始终坚守《金华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相关要求,在涉及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环境保护等重大事项决策时,一律由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贯彻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个必经程序,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三、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总体来看,我乡及各部门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进程中,积极作为,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法治政府建设的新目标、新任务、新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法治意识有待提高。一些单位对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推进过程中存在形式化的倾向。有些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意识不强,不习惯不善于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法律手段来管理和处理行政事务。比如,有些部门为了达到行政目的,不讲行政规范、执法程序,存在违法取证、超期办案等;有些领导干部在安排工作、协调问题、处理纠纷时,往往凭主观、靠经验作决断,个人意志大于法治精神,忽视甚至遗忘了法律法规的规定。再如,有些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掌握不够,不懂执法程序,只凭经验办案,在行政应诉中因执法程序错误而败诉的现象时有发生。
(二)法治机构力量薄弱。乡政府法制机构编制少,专业人员不足,与其承担的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依法行政工作的综合协调等职能不相适应,甚至有些职责无法履行,难以承担起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使命。乡镇无专门的法制机构和法制专职工作人员,法制工作缺乏基本的组织体系和监督体系,导致行政执法监督不力,执法随意性大,执法不严等现象时有发生。
(三)政府信息公开不规范。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建设不够。围绕贯彻《条例》,建立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等制度规范不够,健全公开工作机制不够,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践上升为制度规范不够,推进公开工作的标准化建设不够。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深度不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断扩大的同时,通过制订公开基本目录推进了公开内容的细化,但公开时效性不强、深度不够、质量不高、内容不全等问题,在各领域仍然不同程度存在。基层政府信息公开落实力度不够。部分基层政府的公开意识不强,与群众切身利益、方便群众办事、群众关心关注的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具体,公开方式单一化、陈旧化,与真正畅通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还有较大距离。
四、下一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改进措施
(一)加强政务信息透明度,强化行政监督。要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增强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向群众公开各行政行为的法律政策依据、具体的办事程序,利用各种渠道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提高政务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二)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整合执法力量。结合机构改革后各个模块的工作职能,统筹整合各类执法力量,着力构建“一支队伍执法”的治理新模式。通过制定与各部门联动运行导图,将发现的违法行为通过导图环节,快速高效地传导到有相关执法权限的部门,形成一个执法闭环,全力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三)建立重大事项审查机制,提高决策效率和质量。增强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实效,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并及时反馈采纳意见情况。提高行政决策风险评估质量,切实做好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工作,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不稳定因素。构建政府法律顾问体系,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和程序,提高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制度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等工作中的成效。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推进从业人员资格化、素质培训常态化、制度建设规范化,不断优化法制机构和人员结构,将政治素质高、法律素养好、工作能力强的人员充实到政府法制机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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