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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求意见】金华市金东区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关于《金华市金东区赋权乡镇执法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省、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的部署要求,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51号)和《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的通告》(金政告【202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我局代拟《金华市金东区赋权乡镇执法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单位地址,金东区光南路1379号金华市金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收,邮编3210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1498166040@qq.com。

    3.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日。

    联系人:陈璐   联系电话:0579-82176970


    附件:《金华市金东区赋权乡镇执法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

    金华市金东区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

    2022年6月1日



    附件:金华市金东区赋权乡镇执法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1).xlsx

    一、制定背景

    根据省、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的部署要求,为加快推进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市级要求各市、县(市、区)政府要抓紧做好贯彻落实工作,于6月底前将赋权乡镇(街道)执法事项划转到位。

    二、主要内容

    《金东区人民政府关于金东区行政执法事项赋权乡镇(街道)第一批目录的通告(送审稿)》包括通告正文、附件两个部分。

    正文明确了自通告之日起,将通告明确的孝顺镇赋权事项;多湖街道、东孝街道、傅村赋权事项;岭下镇、江东镇、曹宅镇、赤松镇赋权事项;塘雅镇、澧浦镇赋权事项和源东乡赋权事项事项,划转至各乡镇(街道)集中行使。除上述事项划转前已经立案但尚未结案的案件由原立案部门继续办结外,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不再行使行政处罚权。

    附件为孝顺镇赋权事项;多湖街道、东孝街道、傅村赋权事项;岭下镇、江东镇、曹宅镇、赤松镇赋权事项;塘雅镇、澧浦镇赋权事项和源东乡赋权事项具体事项目录。     

    三、起草过程

    6月1日,金东区拟赋权乡镇(街道)事项通过金东区政府官网网上公开征求意见,收到意见0条。

    6月10日,召开拟赋权乡镇(街道)事项专家论证暨专题分析会,各单位针对赋权事项发表了意见建议。

    6月20日,完成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并备案。

    6月20日,报送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


    起草部门:金华市金东区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


    2022年7月4日


    《金华市金东区赋权乡镇执法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于2022年6月1日在金东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indong.gov.cn/art/2022/6/2/art_1229318839_1776049.html)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结果予以反馈。

    经过30天的公示期,截止7月1日,我单位共计收到0条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金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金东区光南路1379号),邮编:321015 。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1498166040@qq.com。


    联系人:陈璐     联系电话:0579-82103679


    金华市金东区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