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公开 >> 重大行政决策
  • 信息索引号:

    330703000000/2022-145908

  • 体裁分类:

  • 发布机构:

    区府办

  • 主题分类:

  • 成文日期:

    2022-07-22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新增《2022年度金东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7-22 17:54 信息来源: 区府办 访问次数: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以及“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等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将《金东区行政执法事项赋权乡镇(街道)第一批目录的通告》纳入《2022年度金东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办单位根据《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要求,认真起草决策草案,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承办单位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论证过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三、坚持依法履职,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年度考核。行政决策机关应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监察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加强审计监督、统计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附件:2022年度金东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新增事项)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2日


附件:

2022年度金东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新增事项)


序号

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实施计划

1

金东区行政执法事项赋权乡镇(街道)事项第一批目录的通告

金东区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

7月,完成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提交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