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烦你们过去看看吧。”9月11日上午,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澧浦中队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澧浦镇后余村东阳江非法捕捞田螺。执法队员华小锋、丰凌云、俞学昶随即会同澧浦镇派出所前往现场,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到达现场后,执法人员发现在东阳江后余村路段附近的河堤上,有4人形迹可疑。其中,2人正在河堤上将装好的麻袋运上货车,另外2人则在岸边收拾捕捞工具。
华小锋见状上前,责令4人立即停止手中作业。经清查,执法人员查获了19袋未经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而捕捞上来的田螺,另有网兜、铲子、铁盆、麻袋若干。
经审查,这4人系某养殖场员工,在发现澧浦镇东阳江附近水域生态良好且有大片田螺生长后,便动了使用网兜打捞田螺运往养殖场当饲料的念头。据悉,4人已经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目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将此次案件相关信息移交至区农业农村局执法大队办理,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大量非法捕捞田螺会对水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请广大市民自觉保护水域生态环境,千万不要以破坏渔业资源的方式进行非法捕捞。”华小锋提醒。
(记者 龚睿 通讯员 何昱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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