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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金东区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第10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2-09-23 16:25 信息来源: 区府办 访问次数: 字体:[ ]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要求进一步关爱激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医务人员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区疫情防控和医务人员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区广大医务人员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义无反顾冲在疫情防控第一线,为保护人民生命健康作出重大贡献。医务人员工作任务重、感染风险高、工作压力大,为切实关爱一线医务人员,使他们始终保持强大战斗力、昂扬斗志、旺盛精力,持续健康、心无旁骛投入战胜疫情斗争,我区在国家省市关爱医务人员政策基础上,先后出台了《金东区关于关爱保障驰援武汉等地医疗队员的十条意见》《金东区关于激励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党员干部若干办法的通知》等文件,涉及“临时性工作补助、卫生防疫津贴、轮休和隔离不影响正常工资福利待遇、子女入学优待、职称优待”等。我区在关爱激励医务人员上,重点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大卫生防疫人员的招聘力度

2021年招聘事业卫技人员20名;2022年已分两批招聘金东区中医院核酸检测基地报备员额制医学检验人员20名,招聘事业卫技人员34名工作已启动,另安排3个名额定向委托培养。此外,加大了编外卫计人员的招聘力度,招聘编外医学检验20名和流调人员10名,负压救护车驾驶员2名。卫生防疫人员队伍招聘力度比2021年大幅提高。下一步,计划各高速卡口、核酸采样点通过服务外包方式增加采样人员98名,逐步缓解各医疗单位卫生防疫队伍紧张和不足情况。

(二)加强卫生防疫人员的待遇保障

一是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根据上级关于严肃津补贴发放纪律的相关规定,地方政府不得未经批准以任何借口、任何名义、任何形式新增津补贴奖金项目或提高发放标准。若因参与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导致未能在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休息的,可视情况安排补休,若导致误餐的,在编人员可根据《关于规范机关工作人员夜餐费开支管理的通知》(浙财行〔2016〕34号)文件规定按相应标准给予补助。在应急响应期内,对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按规定给予夜餐补助,可根据浙财社〔2020〕6号文件按相应标准给予补助。

二是落实一次性核增绩效工资总量政策。根据上级文件规定,金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可按政策享受一次性核增绩效工资。建议在文件规定的一次性核增绩效工资总量范围内先由金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具体内部分配方案,经区卫健局审核把关后,报区人社局审批核定,核增金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

三是落实加班值班规定等保障。对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按规定给予夜餐补助,在应急响应期内的,根据浙财社〔2020〕6号文件规定按相应标准给予补助。此外建议医疗机构主管部门卫健局做好人员的统筹调配和科学管理,尽可能给加班人员安排轮岗调休,给予更多的关心关爱。

(三)落实卫生防疫一线人员的待遇和保障

自疫情发生以来,金东区参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1000余名医务人员中,截止目前,被认定符合“一线医务人员”这个范畴的人员共计46人,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共3.4万元;885名医务人员享受区总工会及市下拨慰问金共23.63万元;区疾控中心在职在编人员27人已于2020年1月起严格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卫生防疫津贴标准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3号)文件规定执行卫生防疫津贴,2020年1月到2022年4月共计326566元。

(四)加强数字化疫情防控

根据《关于印发〈疫情防控数字化运营机制(试行)〉的通知》(金市疫情防指办〔2022〕4号)文件精神,要求疫情防控数字化运营需上下贯通、强化协同,各地应利用好省、市统建平台,避免重复建设。目前省统建的疫情防控精密智控平台和市统建的防疫在线平台,均已有疫情防控流行病学调查相关模块。如自行研发,一方面存在重复建设,另一方面无法实现数据省市贯通。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