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概况...................................................................................................( 1-4 )
(一)部门(单位)职责........................................................................................( 1-3 )
(二)机构设置..............................................................................................(3-4 )
二、2021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 4 )
三、2021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4-27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4-5 )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5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9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10 )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0-11 )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1 )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1-13 )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13 )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14 )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14 )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4-27 )
四、名词解释....................................................................................................( 27-31 )
一、概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有关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政策、标准。拟定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和相关政策,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承担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项行政审批。
(3).负责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建设。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负责市场主体信用系统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管理。
(4).负责组织和实施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相关文件精神,推进全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5).负责公平竞争相关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实地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6).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查处不正当竞争、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违法直销、传销等违法违规行为。组织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负责消费维权工作和消费环境建设。与相关部门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规划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和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
(7).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定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协调推进品牌发展战略的实施,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统一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8).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抽查工作。
(9).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依法承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做好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协调联动机制。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工作。
(11).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监督检查,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
(12).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衡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市场计量和能源计量行为。
(13).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并指导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依法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
(14).负责管理、监督认证和合格评定工作。组织实施认证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5).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标准、技术规范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质量管理规范及化妆品质量管理规范。
(16).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和上报工作,监督实施产品召回制度。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抽查检验。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督促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17).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经营环节的违法行为。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投诉举报的处理工作。负责专业化、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
(18).负责知识产权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政策、规划,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公共服务体系,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
(19).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交流与合作。
(2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承办上级管理机关授权、委托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部门)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金华市金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总)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局属事业单位金华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金东区大队决算。
纳入金华市金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总)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金华市金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金华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金东区大队
(单位)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内设:办公室、人事科、政策法规科、信用监督管理科、市场规范管理科、质量与标准计量科、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食品生产监督管理科、食品经营监督管理科、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信息和网络监管科13个科室、两个直属机构:注册分局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分局以及东孝、多湖、孝顺、傅村、曹宅、江东、赤松7个乡镇派出机构。
金华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金东区大队,内设综合科和执法中队两个内设机构,核定编制13人,2021年度有在职人员12人。内设股级职数2名。
二、2021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1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5,275.55万元,支出总计5,275.55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各减少5932.74万元,下降53%。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投入减少。(2020年有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6751.16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275.55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5,275.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57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701.6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275.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13.3万元,占62.8%;项目支出1,962.26万元,占37.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275.55万元,支出总计5,275.55万元,与2020年相比,各减少5932.74万元,下降53%。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投入减少。(2020年有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6751.16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4686.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58%,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拨款比预算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73.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7%。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83.12万元,增长4.17%。主要原因是:年度职工工资福利正常增长。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73.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024.77万元,占87.99%;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9.38万元,占5.01%;卫生健康(类)支出100.12万元,占2.19%;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219.62万元,占4.8%;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686.24万元,支出决算为4,57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6%,主要原因是有项目资金进行了压减。其中:曹宅、孝顺所双百建设工程项目约50万,因项目未完工结转至2022年度结算;食品安全检测经费因招标价格降低项目资金压减了约37万元;执法办案经费也有相应的压减。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147.85万元,支出决算为2513.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0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度正常职工工资福利增长。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为179万元,支出决算为146.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5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有孝顺所和曹宅所装修工程款因项目未完成结转至2022年度结算。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秩序执法(项)。年初预算为619.9万元,支出决算为519.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7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食品安全检测经费因招标价格降低项目资金压减;执法办案经费也有相应的压减。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安全监管(项)。年初预算为70万元,支出决算为66.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1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减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年初预算为405万元,支出决算为258.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食品安全检测经费因招标价格降低项目资金压减,智慧监管项目资金有压减。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47.94万元,支出决算为250.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9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的使用有些许调整。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70万元,支出决算为270.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的使用有些许调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34.08万元,支出决算为128.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的使用有些许调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65.93万元,支出决算64.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的使用有些许调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0.04万元,支出决算为20.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内有退休人员去世,为其发放了死亡抚恤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49万元,支出决算为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1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其他社会保障支出部分列入基本养老支出中。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87.76万元,支出决算为87.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5.81万元,支出决算为12.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2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事业医疗支出列入行政医疗一并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190.43万元,支出决算是219.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3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干部职工收入增长相应的公积金提高。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13.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548.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
公用经费765.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1.66万元。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1.6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3.3%。与2020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115.85万元,下降89.71%。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投入减少。(2020年有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6751.16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1.6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701.66万元,占10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00万元,支出决算为701.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33%,主要原因是对企业扶持补助奖励费用项目增加。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00万元,支出决算为701.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3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对企业补助项目增加。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单位)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国有资本经营(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7万元,支出决算为41.21万元,完成预算的61.51%,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影响,金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业务培训和会议大多放在局六楼会议室举行,相应减少了培训费用,另外我局特种车辆新车增加,旧车由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收回,车辆运行维护费用比预算减少。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8.95万元,占94.51%,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2.03万元,下降4.95%,主要原因是出行减少,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26万元,占5.49%,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1.64万元,增长264.52%,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用增加,主要是兄弟单位日常执法检查业务接待费用稍有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64万元,支出决算为38.95万元,完成预算的60.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特种车辆新车增加,旧车由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收回,车辆运行维护费用比预算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64万元,支出38.95万元,完成预算的60.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特种车辆新车增加,旧车由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收回,车辆运行维护费用比预算减少。主要用于局机关、基层所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21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9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2.26万元,完成预算的75.33%。国内公务接待22批次,累计280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来我局监督检查和兄弟单位执法办案案件调查、学习招待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控制三公经费业务支出。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用于接待0批次,累计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26万元,接待上级部门来我局监督检查和兄弟单位执法办案案件调查、学习招待支出,接待22批次,累计接待约260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743.58万元,支出决算为747.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4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际经费的使用与预算有些许出入;比2020年度减少37.64万元,下降4.8%,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稍有压减。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7.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2.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7.3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27.39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金华市金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1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1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1216.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6.50%。组织对省级转移支付省补市场监管专项、2021年度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16.21万元。组织对2021年度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专项、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两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412.95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58.85%。
组织对本部门金华市金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华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金东区大队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1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1216.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6.50%。组织对2021年度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专项、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两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412.95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58.85%。
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
本年无部门评价。
本年无部门整体绩效评价。
2.部门(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金华市金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2021年度部门(单位)决算中反映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专项和市场监督管理专项两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专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0万元,执行数为3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编制质量强区“十四五”规划,提请修订了金东区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提高奖补激励金额,奖金额度从每家30万元提升到50万元,尤其是对获得市级及以上政府质量奖的,扶持力度位居全市首列,全区共计新增“品字标”企业11家,数量位居全市第一方阵,新增主导国家标准制定1项、参与国家标准制定3项、参与行业标准制定3项、主导“浙江制造”团体标准制定6项。辖区2家企业品牌建设工作经验被经济日报报道刊登。组织开展“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引导企业主动制定和实施先进标准,推动标准提档升级,促进质量稳定提高,今年已完成69家企业主导产品的对标工作;二是完成知识产权质押融资6.23亿元,完成率119%,其中专利质押融资4.83亿元,商标质押融资1.4亿元;完成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立案2件,完成率200%;完成PCT专利申请29件,完成率145%;完成知识产权贯标企业16家,完成率310%。4家企业被认定市专利示范企业,推荐14家企业申报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培育4家企业申报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项目对企业补助资金不足,其他项目进行内部调剂补充。下一步改进措施:根据当前经济发展现状,增加年度预算指标。
(详见附表:)
金华市金东区本级2021年度财政支出项目
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专项
项目单位 金华市金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管部门
一、项 目 基 本 概 况 | |||||
项目负责人 | 黄婷、曹金福 | 联系电话 | 82178823 | ||
地 址 | 金东区东宁路267号 | 邮编 | 321015 | ||
项目起止时间 | 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 ||||
计划安排资金(万元) | 300 |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 300 | ||
其中:中央财政 | 其中:中央财政 | ||||
省财政 | 省财政 | ||||
市县财政 | 300 | 市县财政 | 300 | ||
其它 | 其它 | ||||
实际支出(万元) | 300 | ||||
二、项目支出明细情况 | |||||
支出内容 (经济科目) | 计划支出数 (万元) | 实际支出数 (万元) | |||
其他对企业的补助 | 300 | 300 | |||
支出合计 | 300 | 300 | |||
三、项目绩效情况 | |||||
预 期 | 实 际 | ||||
项目绩效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 引导和激励辖区企业导入并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切实提高质量管理水平,积极参与国家、行业以及浙江制造标准的制修订,帮扶支持辖区龙头骨干企业打造品牌,不断提升市场综合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推进企业专利工作,全面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进一步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落实省、市发明专利专项资助政策,紧抓工作重点,服务引导企业强化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意识。 | 完善机制建设,编制质量强区“十四五”规划,提请修订了金东区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提高奖补激励金额,奖金额度从每家30万元提升到50万元,尤其是对获得市级及以上政府质量奖的,扶持力度位居全市首列。全区共计新增“品字标”企业11家,数量位居全市第一方阵,新增主导国家标准制定1项、参与国家标准制定3项、参与行业标准制定3项、主导“浙江制造”团体标准制定6项。辖区2家企业品牌建设工作经验被经济日报报道刊登。组织开展“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引导企业主动制定和实施先进标准,推动标准提档升级,促进质量稳定提高,今年已完成69家企业主导产品的对标工作。完成知识产权质押融资6.23亿元,完成率119%,其中专利质押融资4.83亿元,商标质押融资1.4亿元;完成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立案2件,完成率200%;完成PCT专利申请29件,完成率145%;完成知识产权贯标企业16家,完成率310%。4家企业被认定市专利示范企业,推荐14家企业申报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培育4家企业申报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查处违法广告案件18件,罚没款20.93万元。商标案件28件,罚没款62.35万元。 | |||
存在问题 (可另附说明) | 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项目对企业补助资金不足,其他项目进行内部调剂补充。 | ||||
改进承诺 (可另附说明) | |||||
四、评价指标 | |||||
基本指标 | 具体指标 | 指标分值 | 评价得分 | ||
1.目标设定情况 | 依据的充分性 | 5 | 5 | ||
目标的明确度 | 4 | 4 | |||
目标的合理性 | 4 | 4 | |||
完成的可能性 | 4 | 4 | |||
2.目标完成程度 | 目标完成率 | 5 | 5 | ||
目标完成质量 | 5 | 5 | |||
完成的及时性 | 4 | 3 | |||
验收的有效性 | 4 | 4 | |||
3.组织管理水平 | 管理制度保障 | 4 | 4 | ||
支撑条件保障 | 4 | 4 | |||
质量管理水平 | 4 | 4 | |||
4.项目实施效益 | 经济效益 | 5 | 4 | ||
社会效益 | 5 | 5 | |||
可持续性影响 | 4 | 4 | |||
公众满意度 | 4 | 4 | |||
业务指标得分小计 | 65 | 63 | |||
1.资金落实情况 | 资金到位率 | 4 | 4 | ||
资金到位及时性 | 4 | 4 | |||
2.实际支出情况 | 资金使用率 | 5 | 5 | ||
资金支出的相符性 | 5 | 5 | |||
资金支出的合规性 | 5 | 5 | |||
3.财务管理状况 | 制度的健全性 | 3 | 3 | ||
管理的有效性 | 3 | 3 | |||
信息的及时性 | 3 | 3 | |||
信息的完整性 | 3 | 3 | |||
财务指标得分小计 | 35 | 35 | |||
综合得分 | 100 | 98 | |||
五、评价等次: | 优秀 | ||||
备注:优秀(评价得分≥95)、良好(95>评价得分≥85)、 合格(85>评价得分≥60)、不合格(评价得分<60)。 | |||||
六、评价人员 | |||||
姓名 | 职称/职务 | 单 位 | 签字 | ||
王素娟 | 副局长 | 金华市金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赵雪梅 | 办公室主任 | 金华市金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倪韶军 | 人事监察科科长 | 金华市金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曹金福 | 质量与标准计量科 | 金华市金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黄婷 | 市场监督管理科科长 | 金华市金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黄洪英 | 会计 | 金华市金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填报人(签字): 黄洪英 年 月 日 评价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评价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 |
市场监督管理专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7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36万元,执行数为435.23万元,完成预算的99.8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上线自贸区主体登记电子地图系统,实现自贸区内市场主体经营场所自贸化标注,推动自贸区金义片区企业名称个性化升级,自贸区企业名称自主选择是否增加“浙江自贸区”标识,凸显自贸区地域新特色、新形象。二是深入推进企业开办“智能审批”,在企业开办“零见面”改革基础上,对经营地址标准化、行业准入标准化、经营范围标准化的企业和个体,由机器人自动审核,实现自主申报、自动审批、自由领照。目前,通过“智能审”系统登记注册市场主体6258家,全区30%以上的主体登记已通过“智能审”进行申报。截至2021年12月底,金东区市场主体总量65029家,同比增长13.17%,增长率位居全市第四,其中企业总量25133家。二是积极开展特种设备“两超”(超期未检、超期未整改)安全隐患整治,坚决防止重大负面影响的特种设备事故,督促企业整改不合格、超期等隐患。二是全面启用“浙江特种设备在线”系统。梳理信息数据20000多条,为9900多台设备赋码,实现在用且在检验有效期特种设备赋码率100%,基本实现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大型起重机械、锅炉、叉车等特种设备监管数据全部接入风险预警系统。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涉企补助项目因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经费不足调剂列入本项目支出。下一步改进措施:做好年度预算,加大预算的精准度。(详见附表):
金华市金东区本级2021年度财政支出项目
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市场监督管理专项
项目单位 金华市金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管部门
一、项 目 基 本 概 况 | ||||||||||
项目负责人 | 吴能安、李墅 | 联系电话 | 821788 | |||||||
地 址 | 金东区东宁路267号 | 邮编 | 321015 | |||||||
项目起止时间 | 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 |||||||||
计划安排资金(万元) | 436 |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 436 | |||||||
其中:中央财政 | 其中:中央财政 | |||||||||
省财政 | 省财政 | |||||||||
市县财政 | 436 | 市县财政 | 436 | |||||||
其它 | 其它 | |||||||||
实际支出(万元) | 435.23 | |||||||||
二、项目支出明细情况 | ||||||||||
支出内容 (经济科目) | 计划支出数 (万元) | 实际支出数 (万元) | ||||||||
对企业补助(费用补贴) | 268 | 270.59 | ||||||||
公务接待 | 1 | 0.52 | ||||||||
广告宣传 | 15 | 13.91 | ||||||||
专家劳务费 | 7 | 7.28 | ||||||||
培训费 | 15 | 12.54 | ||||||||
委托业务费 | 110 | 111.98 | ||||||||
印刷费 | 15 | 14.37 | ||||||||
邮电费 | 5 | 4.04 | ||||||||
支出合计 | 436 | 435.23 | ||||||||
三、项目绩效情况 | ||||||||||
预 期 | 实 际 | |||||||||
项目绩效目及 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 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推进行政审批“最多跑一次”改革,并促进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信息共享机制建设。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 一是上线自贸区主体登记电子地图系统,实现自贸区内市场主体经营场所自贸化标注,推动自贸区金义片区企业名称个性化升级,自贸区企业名称自主选择是否增加“浙江自贸区”标识,凸显自贸区地域新特色、新形象。二是深入推进企业开办“智能审批”,在企业开办“零见面”改革基础上,对经营地址标准化、行业准入标准化、经营范围标准化的企业和个体,由机器人自动审核,实现自主申报、自动审批、自由领照。目前,通过“智能审”系统登记注册市场主体6258家,全区30%以上的主体登记已通过“智能审”进行申报。截至2021年12月底,金东区市场主体总量65029家,同比增长13.17%,增长率位居全市第四,其中企业总量25133家。积极开展特种设备“两超”(超期未检、超期未整改)安全隐患整治,坚决防止重大负面影响的特种设备事故,督促企业整改不合格、超期等隐患。二是全面启用“浙江特种设备在线”系统。梳理信息数据20000多条,为9900多台设备赋码,实现在用且在检验有效期特种设备赋码率100%,基本实现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大型起重机械、锅炉、叉车等特种设备监管数据全部接入风险预警系统. | ||||||||
存在问题 (可另附说明) | ||||||||||
改进承诺 (可另附说明) | 督促业务部门抓紧验收,严把项目技术和质量关,促进项目的完成。 | |||||||||
四、评价指标 | ||||||||||
基本指标 | 具体指标 | 指标分值 | 评价得分 | |||||||
1.目标设定情况 | 依据的充分性 | 5 | 5 | |||||||
目标的明确度 | 4 | 4 | ||||||||
目标的合理性 | 4 | 4 | ||||||||
完成的可能性 | 4 | 4 | ||||||||
2.目标完成程度 | 目标完成率 | 5 | 5 | |||||||
目标完成质量 | 5 | 4 | ||||||||
完成的及时性 | 4 | 4 | ||||||||
验收的有效性 | 4 | 4 | ||||||||
3.组织管理水平 | 管理制度保障 | 4 | 4 | |||||||
支撑条件保障 | 4 | 4 | ||||||||
质量管理水平 | 4 | 4 | ||||||||
4.项目实施效益 | 经济效益 | 5 | 5 | |||||||
社会效益 | 5 | 5 | ||||||||
可持续性影响 | 4 | 4 | ||||||||
公众满意度 | 4 | 4 | ||||||||
业务指标得分小计 | 65 | 64 | ||||||||
1.资金落实情况 | 资金到位率 | 4 | 4 | |||||||
资金到位及时性 | 4 | 4 | ||||||||
2.实际支出情况 | 资金使用率 | 5 | 3 | |||||||
资金支出的相符性 | 5 | 5 | ||||||||
资金支出的合规性 | 5 | 5 | ||||||||
3.财务管理状况 | 制度的健全性 | 3 | 3 | |||||||
管理的有效性 | 3 | 3 | ||||||||
信息的及时性 | 3 | 2 | ||||||||
信息的完整性 | 3 | 2 | ||||||||
财务指标得分小计 | 35 | 33 | ||||||||
综合得分 | 100 | 97 | ||||||||
五、评价等次: | 优秀 | |||||||||
备注:优秀(评价得分≥95)、良好(95>评价得分≥85)、 合格(85>评价得分≥60)、不合格(评价得分<60)。 | ||||||||||
六、评价人员 | ||||||||||
姓名 | 职称/职务 | 单 位 | 签字 | |||||||
王素娟 | 副局长 | 金华市金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赵雪梅 | 办公室主任 | 金华市金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倪韶军 | 人事监察科科长 | 金华市金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李墅 | 注册分局局长 | 金华市金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吴能安 | 企业信用监管科科长 | 金华市金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黄洪英 | 会计 | 金华市金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填报人(签字): 年 月 日 评价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评价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 |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4. 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指政府部门为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18.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指反映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在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包括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及特种设备监管)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从事市场监督管理事务过程中基本支出。
2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为本行政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机关食堂和各所食堂工作人员工资、卫生保洁、机关办公大楼设备维修维护等支出费用。
2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秩序执法(项):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反垄断、价格监管、反不正当竞争、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网络交易监管、广告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综合执法等市场秩序执法专项工作支出。
2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安全监管(项):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等质量监管专项工作支出。
2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等专项工作支出。
2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下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市场监督管理业务中的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业务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指政府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如机关事业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以及失业、工伤和其他社会保险缴费。
27.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指机关事业单位为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的费用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为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
3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为职工养老的其他保险缴费。
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机关事业单位为离退休人员或其他病故人员遗属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及按规定开支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离退休人员丧葬费。
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社会保障金等社会保险费。
33. 卫生健康支出(类):指政府为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3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指机关事业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医疗费用支出。
3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行政单位为职工医疗缴纳的费用,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
3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为职工医疗缴纳的费用,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
37. 住房保障支出(类):指政府为住房方面的支出。
38.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39.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支出。
金华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金东区大队2021年单位决算公开.xls
金华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金东区大队2021年单位决算公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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