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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索引号:

    11330703736873621E/2022-149743

  • 审核程序:

    单位审核公开

  • 发布机构:

    澧浦镇

  • 发文字号:

    澧政〔2022〕22号

  • 发布日期:

    2023-01-11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澧浦镇行政村消防安全基础设施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1-11 11:56 信息来源: 澧浦镇 访问次数: 字体:[ ]

各行政村:

根据2022年度金华市十方面民生实事和金东区民生实事项目工作要求,加大各行政村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水平,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全、宜居的社会环境。经班子会研究,决定在镇域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基础设施提升行动,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完成镇域范围各村有人居住的木质结构、砖木结构等老旧房屋室内电气线路整治,规范安装电动自行车充电接口,提升各村消防安全水平,减少消防安全隐患,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一)老旧民房电气线路改造。老旧民房指木结构或砖木结构等发生火灾后容易迅速垮塌的民房。此项工作各行政村要切实摸清底数,确保不漏一户,并在公示栏公开改造户名单。此次改造范围为有人员居住的老旧民房,原则上不允许出租,确要出租的,只允许在一楼使用或居住(窗户不得设置防盗窗等影响逃生的障碍物),且必须按标准改造电气线路,费用由房东自行承担。(9月28日前完成)

(二)组建行政村微型消防站。每个村要组建一只30人以上的应急突击队伍,其中村级微型消防站可参考千人村志愿消防队伍进行组建,配置基本的消防器材(配置标准见附件5)消防器材由镇政府统一购买。(10月31日前完成)

(三)规范电动自行车户外充电装置。鼓励需安装电动自行车充电口的家庭在房屋外侧安装户外充电接口,要求有单独接口,有独立的空开漏保装置,户外电动自行车充电接口(含公共充电桩)覆盖率达到80%以上。其中,各行政村必须安装10个以上户外公用电动自行车充电接口。(9月30日前完成)

三、奖励标准

(一)第一档:老旧房屋电气线路改造任务数未达到20户,从文件下发之日起算,30天内完成整治任务,经验收通过,在5000元/村基础上,再按照老旧房屋电气线路改造实际完成验收数给予1000元/户奖励。

(二)第二档:老旧房屋电气线路改造任务数达到20户未达到50户,从文件下发之日起算,40天内完成整治任务,经验收通过,在1万元/村基础上,再按照老旧房屋电气线路改造实际完成验收数给予1000元/户奖励。

(三)第三档:老旧房屋电气线路改造任务数超过50户以上,从文件下发之日起算,50天内完成整治任务,经验收通过,在1.5万元/村的基础上,再按照老旧房屋电气线路改造实际完成验收数给予1000元/户奖励。

(四)延期完成整治任务的,视情况酌情补助。

(五)纳入试点的行政村(里新村、毛里村、小雅畈村)在8月10日前完成整治任务的,额外奖励2000元/村。

(六)奖励资金统一补助到村,由村集体统筹安排。农户所需电线、空开漏保等材料费用由农户自行承担,若材料费由村集体承担的(需向农户收取100元/间),村集体违反上述规定来完成村民自筹任务的,取消基数补助。补助户数最终以实际验收为准兑现补助资金。

(七)本补助方案最终解释解释权归澧浦镇人民政府所有。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从文件下发之日起,各行政村在前期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再次地毯式入户排查,不漏一户。组织分片召开现场会,按照镇里补一点;村里贴一点;农户出一点的原则,发动农户积极配合,确保工作有序开展。相关程序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集中推进。从文件下发之日至9月10日,各行政村集中力量,开展入户整治。按照网格化的责任体系,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网格员、妇联、志愿者等队伍深入开展政策宣传,确保所有有人居住的老旧房屋电气线路改造到位,户外电动自行车充电接口安装到位。相关照片资料做好归档。

(三)申报验收。9月20日前,按照完成一个,申报一个的要求,完成提升任务的行政村,向所属工作片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由行政村所属片区,镇消防站,专职消防队,联村干部等人员开展验收,验收内容包括现场入户验收和档案资料查阅(详见附件2、附件3)

(四)巩固提升。9月底前,各行政村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整改,完善日常管理机制,建立常态化消防安全管理机制。


五、关于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接口安装工作

(一)安装标准。此次安装的充电桩形式不限,可以为群众自用的简易充电插头(必须设置空气保护装置、电线必须套管和固定,设置防触电及防水设施),也可以购置正规厂家生产的专用充电装置,各行政村采用鼓励群众自行采购安装、引入第三方投资建设等多种推广形式 。

(二)选址要求。充电桩的安装位置要符合《电动自行车简

易充电桩建设参考标准》(详见附件 4),确保万一发生火灾,燃烧产生的烟气不能蔓延至楼梯间或安全出口内。

(三)进度要求。该项工作在 9 月底前完成。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行政村要成立以联村干部、村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双组长制,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村两委班子为副组长,本行政村其他两委班子为成员的消防安全基础设施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谋细工作政策,谋实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村民代表联系户制度,及时解决好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和困难。

(二)强化协同整治。镇属相关单位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供电所要加强电气线路整治业务指导,镇消防站、消防专职队要加强消防安全现场督导,联村干部要全程参与指导实施。各行政村两委干部要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现场管理,做好一户一档相关台账资料,须附整改前后照片(详见附件3),同时要做好群众工作,合力推动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格考核督查。要加大对消防安全基础设施提升行动考核督查力度,开展现场督办,每周对行政村工作进展一次通报,每个星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一次排名通报。将此项工作纳入镇村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对不能按要求完成任务的,在工作中弄虚作假的,由镇纪委监察办、党建工作办、镇消防站等联合对相关人员开展约谈并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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