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3736870287T/2023-129977
单位审核公开
岭下镇
2023-01-19
主动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截至2022年底,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顺利开展。现将我镇2022年信息公开工作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我镇认真贯彻落实《条例》,2022年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主动公开
我镇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和政务微信主渠道的作用,及时做好政务信息更新,把政府的民生政策和人社工作准确的反映给广大人民群众,接受公众的监督。2022年在区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累计公开80余条;通过“岭下微讯”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532篇。及时公开本单位经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及时详细的公开“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我镇共接到依申请公开办件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信息管理实行专人专号负责机制,机制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准确无误。坚持参加相关强化安全培训,增强信息发布安全意识。
(四)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2022年对相关栏目按要求进行调整和删补,充分发挥平台作用,优化网站功能、栏目设置。二是及时更新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督查通报。二是加强考核培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镇各线绩效考核内容。三是进一步健全社会评议制度。针对区府办定期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测评结果,进行及时整改。2022年共主动公开信息80余条,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在于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公开质量有待提高。二是政务公开工作力量薄弱,队伍建设还需加强。三是主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准确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下步打算及改进措施。一是提高认识,加强工作人员信息公开业务知识的学习。组织学习相关文件,切实提高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推进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同时紧贴互联网信息发展趋势,加强行政审批过程和结果信息的公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审批行为,加大网上公开力度,确保群众的知情权。二是强化意识,规范程序。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加强检查督促,并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的无缝衔接,严格按规范程序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三是优化公开内容和形式。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发布有特色、有亮点的工作动态情况和活动信息,提升政民互动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镇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书,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我镇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