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文物报刊登了《浙江全域推行土地储备考古前置改革》一文,其中以我区考古前置改革为例,阐述了浙江省鼓励地方开展土地储备考古前置工作机制创新,简化流程,提高效率,加快土地流转,高效推动项目建设,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文中提到,“重点推广金华市金义新区(金东区)通过与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将待开发土地以政府采购形式进行全域连片考古,实现单块土地考古项目采购流程从至少70天缩短至全域约35天的创新做法。”
据了解,为优化营商环境,加速地块考古进程,推动项目开发建设,我区推进“考古前置”改革工作,拟在全省范围内率先试点区域考古改革。值得一提的是,2023年我区拟开发五万平方米以上地块27宗。这27宗拟开发地块根据《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需遵循“先考古,后出让”的考古前置机制。
区域考古改革前,项目用地前期考古所需手续周期较长,以往都是由做地主体或者受让方先向省文物局打请示申请考古勘探,省局批复告知省内符合条件的考古发掘资质单位,然后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考古单位,再签订考古协议,考古进场,耗费大量时间。
区域考古改革后,简化考古项目政府采购主要方式,以试点区域考古替代单块考古。秉着“谁做地,谁委托”的原则,由区土储中心作为委托方,集中采购委托全年考古项目,进而推动“先考古后收储”逐步替代“先考古后建设”“先考古后出让”,为城市项目开工建设缩短考古周期。
我区作为全省面积最大的省级新区,正处于大开发、大建设、大发展时期,推进“考古前置”改革工作,在项目前期、土地要素保障等方面实现有力突破,缩短考古周期,优化营商环境,为给高质量发展腾空间,助力我区城市发展建设。
(记者 方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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