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金东区民政局关于开展第六届公益创投活动的通知
各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为全力打造浙中增长极、建设未来新中心贡献社会组织力量,根据《金华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管理暂行办法》、《中共金华市金东区委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金东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金区委发〔2020〕27号)等有关规定,现决定开展第六届公益创投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申报和实施公益项目的主体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登记的,近两年内无违法行为,或两年内无活动异常和严重违法失信记录;
(二)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坚持非营利性;
(三)有开展公益创投服务必需的工作场地、设施和专业团队,有较好执行项目的能力;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金东区内已备案但尚未注册登记的社区社会组织以所在乡镇(街道)或村(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为依托进行申报。
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已建立社会组织党组织、等级评估为3A以上的社会组织。每家社会组织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同时所申报的项目不能重复获得资助。
二、资助范围
(一)社区治理类。包括:促进邻里融合,改善社区关系,减少社区冲突的项目;发挥居民潜能,提升社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水平的项目;促进楼道自治、院落自治、社区自治的项目;培养互相关怀、彼此互济的美德,建立社区归属感、荣誉感和责任感的项目;动员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养成社区意识的项目;加强支持型枢纽型社会组织能力提升,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项目等。
(二)为老服务类。包括:为老年人提供助残、助洁、助浴、助行、助医、助急等日间照料和居家养老服务;独居和失独家庭的结对关爱、心理关怀;老年人的健康干预和健康促进;老年人的维权和文化活动,以及其他满足老年人的实际需要和提升生活质量的服务。
(三)未成年人服务类。为困境儿童(主要指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低保边缘家庭中的儿童,下同)以及其他遭受虐待、遗弃、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等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的儿童提供包括物质和精神层面的综合性援助;为困境儿童家庭提供家庭功能修复、家庭教育指导、就业支持、喘息服务等支持型服务;为困境儿童个人提供生命教育、道德品质教育,安全自护能力、生活自理能力、学习能力、社交能力和抗逆力提升等赋能服务;为困境儿童提供社区照顾、社会支持等预防性和发展性等相关服务。
(四)救助帮困服务类。为低保、低边、特困等低收入群体在生活服务、精神文化、能力提升、居室改造、社会融入、微心愿征集实现以及其他个性化需求等方面开展资源链接,提供关爱型、服务型帮扶。
(五)助残服务类。包括:残障人士的康复;技能培训和就业;社会融入;残障人士家庭支持;残障人士文化娱乐团队建设等服务。
(六)综合服务类。包括:婚姻家庭服务、临终关怀服务、便民利民服务、治安维稳服务、流动人口服务以及其他有利于弘扬志愿者精神、有利于维护社区稳定与社会和谐的与民政部门职能相关的服务。
三、申报评选标准
(一)广泛性。项目所涉及的社会需求具有广泛性,在项目实施区域乃至全区范围内有一定比例的人群遇到相同的社会问题。
(二)迫切性。项目所解决的问题具有明显的迫切性,现行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尚未开展足够的专门服务以满足此部分需求,亟需公益服务项目的介入。
(三)公益性。项目服务指向明确,受益群体精准,公益色彩突出,实施后有助于提升社区服务和社区发展水平,有助于优化社会治理格局。
(四)创新性。项目实施理念、运作模式、参与方式具有明显的创新性。政府已经针对相应人群提供了相同服务或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了足够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参与创投。
(五)科学性。项目策划符合政府相关政策导向,经费预算精准,进度安排合理,评估标准科学,落地性、可持续性和可复制性较强。
(六)专业性。项目实施团队的主要负责人和核心成员拥有与项目相关的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项目执行团队人员配置得力、分工合理且普遍具有较高的专业性。
四、资助资金额度和周期
本次公益创投活动计划安排100万元(其中慈善资金10万元),分为普通组、慈善组,普通组单个项目最高资助10万元,慈善组单个项目最高资助5万元,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实施地点应为金东区范围城乡社区。
五、申报材料及方式
(一)申报材料 :
1.《金东区第六届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
2.《金东区第六届公益创投项目预算表》;
3.无违法或失信行为的承诺书。
以上资料请到金华金东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民政局)的“公告公示”中下载。
(二)申报方式:12月25日之前将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599732178@qq.com。
六、工作要求
各社会组织要积极参与本次活动,根据各自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公益活动。要坚持从实际出发,紧扣活动主题,积极整合社会资源,通过开展公益活动体现社会组织的价值,提高自身建设水平,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
未尽事宜,请参照《金华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管理暂行办法》。
联系电话:0579-82163160
联系地址:金华市光南路1379号金东区民政局410办公室
金华市金东区民政局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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