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浙江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等规定,现将执法信息予以公示。
一、行政执法主体
机构名称: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人民政府
地址: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金山大道1号
二、行政执法人员
三、行政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四、行政执法程序
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
行政处罚:立案→调查取证→审查→事先告知(符合听证程序的同时告知听证)→作出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五、救济渠道
(一)当事人对本机关实施的行政执法行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二)在本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前,依法符合听证条件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
(三)当事人对本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金东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垂直部门根据本系统复议诉讼要求修改)
(四)因本机关违法实施行政执法行为受到损害的,当事人有权提出赔偿要求。
(五)投诉举报电话:12345。
附件1:
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处罚、检查、强制、听证)
序号 | 执法 环节 | 执法 事项 | 记录 事项 | 记录 场合 | 记录方式 | 开始记录时间 | 记录过程 | 结束记录时间 | 执法记录类别 | 备注 |
1 | 现场 检查 | 计划检查 专项执法 随机检查 | 当事人概貌 出示证件 涉嫌违法现场 签字确认 | 执法 现场 | 照相、摄像 | 检查开始 | 执法过程 | 检查结束 | 现场类 | |
2 | 调查 | 制作询问 笔录 | 询问 过程 | 询问 场所 | 照相、摄像 | 询问开始 时 | 记录问询全过程 | 询问完毕 | 现场类 | |
3 | 取证 | 收集证据 | 收集证据、现场检查、抽样取证及强制措施 | 相对人场所 | 照相、摄像 | 收集证据开始时 | 记录提取证据全过程 | 收集证据、现场检查结束时 | 场景类 | |
4 | 听证 | 听证 | 听证全过程 | 现场 | 照相、摄像 | 听证开始 | 听证过程 | 听证结束 | 场景类 | |
5 | 送达 | 行政处罚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 | 送达过程 | 行政相对人或办案机构场所 | 照相、摄像 | 送达录入开始时 | 记录录入送达全过程 | 送达结束时 | 现场类 |
附件2:
行政处罚流程图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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