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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孝街道
2023-12-06
主动公开
“你好,我们现场抓住一个路边散发小卡片的人,已带回所里,请你们前来对接。”近日,东孝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辖区派出所来电。
根据《金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在学校周边、城市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散发商业性传单、卡片等广告宣传品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五十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罚款。接到电话后,执法队员立即前往派出所进行对接调查,并根据有关规定,依法向当事人潘某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在期限内进行清理。
近年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托“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重拳出击,指导各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联合辖区派出所、乡镇网格员等,对散发“小卡片”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查处一批违法行为。自该事项赋权乡镇以来,各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共查处在公共场所散发卡片宣传品的违法案件18起。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呼吁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共同维护城市的秩序和环境。市民如发现有散发商业性传单、卡片等广告宣传品的行为,可以向行政执法部门举报,共同营造一个和谐宜居的城市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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