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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审核程序:

    单位审核公开

  • 发布机构:

    区统计局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23-03-08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金东区统计局2023年预算

发布时间: 2023-03-08 16:15 信息来源: 区统计局 访问次数: 字体:[ ]

金东区统计局2023年预算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3 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2023年金东区统计局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3年金东区统计局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3年金东区统计局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3年金东区统计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3年金东区统计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3年金东区统计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3年金东区统计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3年金东区统计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3年金东区统计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3年金东区统计局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3年金东区统计局预算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各镇(乡、街道)、各部门的统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统计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2.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制定全区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协调镇(乡、街道)、各部门开展社会经济调查;培育和发展统计中介机构,组织、指导、监督其统计业务活动。

3.牵头组织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和区情区力调查;组织实施粮食、能源、服务业统计监测;搜集、整理、提供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4.掌握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进程,对本区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情况进行分析研究。

5.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开展社会经济发展评价和民生民意调查工作。

6.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指导和协调各镇(乡、街道)、各部门的统计信息计算机网络建设和数据库建设。

7.组织指导统计基础建设和统计队伍建设。

8.负责全区统计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有关统计方面的违法违纪行为。

9.负责全区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培训、统计中介机构发展工作,开展统计工作和统计科学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金东区统计局部门预算只包括局本级预算。

二、2023年金东区统计局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金东区统计局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金东区统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金融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其他支出、债务付息支出、债务发行费用支出。金东区统计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1625.31万元。

(二)关于金东区统计局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金东区统计局2023年收入预算1625.3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469.37万元,增长40.61%,主要原因是本年将开展第五次经济普查及新招录5名事业人员。

其中:上年结转41.96万元,占2.58%;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83.35万元,占97.42%;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0%。
  (三)关于金东区统计局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金东区统计局2023年支出预算1625.3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469.37万元,增长40.61%,主要原因是本年将开展第五次经济普查及新招录5名事业人员。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73.48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7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6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2.47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995.01万元,占61.22%;日常公用支出76.84万元,占4.73%;项目支出553.46万元,占34.05%;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金东区统计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金东区统计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83.3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583.3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73.48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7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6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2.47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万元。

(五)关于金东区统计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金东区统计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25.3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493.29万元,增长43.07%,主要原因是新招录5名事业人员。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73.48万元,占84.51%;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5.72万元,占7.12%;卫生健康(类)支出33.64万元,占2.07%;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102.47万元,占6.3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发行费用(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91.0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支出等。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8.8万元,主要用于日常行政办公等。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信息事务(项)130万元,主要用于统计网格建设等。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106.5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低收入抽样调查、劳动力调查等。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管理(项)128.83万元,主要用于乡镇规范化建设及统计干部业务知识更新、法制宣传、印刷。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项)121.00万元,主要用于第五次经济普查工作发生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67.13万元,主要用于各项统计抽样调查。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事业运行(项)533.5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项)66.6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统计工作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70.3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8.3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职人员职业年金。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0.8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活动支出、退休人员医疗费等生活困难补助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16.2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职人员失业保险。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7.2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医疗保险。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9.3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医疗保险。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02.4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金东区统计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金东区统计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71.8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95.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公用经费76.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七)关于金东区统计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金东区统计局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金东区统计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金东区统计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金东区统计局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5万元,增长100%,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3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5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接待上级统计部门及兄弟县市检查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要贯彻落实各级要求加强统计服务工作。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

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金东区统计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6.8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0.28万元,增长35.86%,主要原因是新增事业人员5个。

2.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金东区统计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0.0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金东区统计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金东区统计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25.31万元,一级项目5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

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

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信息事务(项):反映国家信息中心和地方各级政府信息中心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反映各级统计机关在日常业务之外开展专项统计工作的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管理(项):反映统计信息化建设、统计执法、统计人员上岗资格认定、职称考试等方面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项):反映统计部门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反映统计抽样调查队开展各类统计调查工作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 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其他统计

信息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统计信息事

务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反映单位退休人员活动支出、退休人员医疗费等生活困难补助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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