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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金东区鞋塘办事处张宅自然村新建办公大楼整体出租项目

发布时间:2023-04-19 16:24:19 信息来源:区行政服务中心

经研究决定,对金华市金东区鞋塘办事处张宅自然村新建办公大楼整体出租项目进行公开招租,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特告知如下:

一、招租单位金华市金东区鞋塘办事处长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二、项目名称金华市金东区鞋塘办事处张宅自然村新建办公大楼整体出租项目

三、项目概况金华市金东区鞋塘办事处张宅自然村新建办公大楼整体出租项目,地址为金华市金东区鞋塘办事处长丰村;招租内容:1-2楼建筑面积140㎡,3-8楼建筑面积180㎡,竞价方可自行到现场踏勘,具体情况以现场踏勘为准。

四、报名条件(竞价人资格要求):具有相应资金实力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1.企业须提交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以上资料均应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自然人须提交有效的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户口簿)及复印件。

五、租赁期限及费用: 10 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租金起始价为人民币 16 万元/年,竞价人的竞价报价低于租金起始报价的作无效处理。租赁期限及费用要求为前三年的租金按最终成交价收取。从第四年开始,每年的租金按上一个年度应交金额的基础上递增3%后缴纳租金,首年的租赁费及履约保证金在招租单位或代理机构通知承租人可以领取成交通知书后7日内,由承租人交付至招租方指定的账户内并与招租方签订合同,以后每年的租赁费须在上一年租赁期限截止前2个月付清下一年度的租赁费。(如合同签订日期为2023325日,则第二年的租赁费应在2024115日之前交清,以此类推),承租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招租方足额支付租赁费及履约保证金并与招租方签订合同的,视为承租人放弃本项目的成交资格,招租方有权没收承租人的竞价保证金。每一年的租赁费如承租人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天须向出租方支付人民币1000元的滞纳金,超过一个月不按时缴纳的,按违约处理,租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由承租人赔偿租人在承租人腾出租赁房屋前,按当年租金折算每日租金收取相应租金(时间精确到日)及相应滞纳金相应的经济损失若遇特殊情况,可经村两委协商处理

注:招租单位只提供租赁场所,该租赁场所属于村集体财产,无其他相关证件,承租人若需用到其他相关证件的,应在和招租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后自行办理所须证件及相关工作。

相关情况已先行告知各竞价人,竞价人若参与本项目则视为对上述要求无异议,竞价人在成交后不能以此为由,作为不合理、不公平条约的依据。

六、报名单位于2023419日至2023424日止(法定工作日的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在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金华市环城东路1777号宁远大厦11楼)购买竞价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受理。

因疫情原因报名也可以发邮箱的形式进行报名,邮箱发送成功后请主动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予以确认,邮箱号:1293619511@qq.com并备注单位名称或姓名+电话+项目名称

七、竞价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叁万元整(¥30000.00元),竞价人应于2023425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将竞价保证金以转账、电汇形式交至以下任意一个账号。竞价人的竞价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至指定账户内或让他人代交将取消其竞价资格,缴纳要求:交纳竞价保证金时注明项目名称及单位或个人名称(可以简称)未获得成交资格的竞价人的竞价保证金在公示结束后退还(不计息)

单位名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东区分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银行账号19655101040019865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金东支行

单位名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东区分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银行账号1208018029100130017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金东支行

招租方式:本次竞价采用报价从高到低顺序排序(如竞价人报价低于起始报价的,该竞价报价无效),在超过竞价底价的有效报价中,按竞价报价从高到低确定成交候选人顺序。报价最高排名第一。若存在并列的最高报价,且其中有原先的经营单位,则优先考虑原先的经营单位为本项目成交候选人,若无原先的经营单位则以抽签的形式确定成交候选人顺序。竞价报价如低于上述规定的每年租金最低报价,该竞价报价作无效,竞价截止时间止参加竞价的竞价人不足三家的,本次招租程序终止。若第一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资格的,招租人有权全额没收其竞价保证金,并由第二名顶替,若前两名均放弃竞价的,则本项目流标,进入重新招租程序

八、本次招租公告同时在金东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www.jindong.gov.cn/col/col1229352903/index.html)及金华市金东区鞋塘办事处和金华市金东区鞋塘办事处长丰村公告栏上发布。

九、业务咨询:

招租单位:金华市金东区鞋塘办事处长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5957910595  

代理机构: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金东区环城东路1777号宁远大厦11楼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15988552043

金华市金东区鞋塘办事处长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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