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3MB15119294/2023-150931
单位审核公开
区文旅局
金东文旅〔2023〕25号
2023-04-21
主动公开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综合文化站: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金华要加快推进浙江中西部文化中心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力推进文化人才培养工程,壮大基层文化工作队伍,根据《浙江省文化示范户和乡村文化能人管理办法(试行)》,拟继续开展我区文化示范户和乡村文化能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市委文化工作会议和区委五届二次全会部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突出示范先行、典型引路,突出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深入挖掘、培育一批基层文化建设中的文化示范家庭和乡村文化能人,持续提升基层公共文化设施使用效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
二、总体目标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展文化示范户、乡村文化能人培育,到2025年,每村培育文化示范户不少于1户、乡村文化能人不少于2人。区文旅局每年评选区级文化示范户约70个、乡村文化能人约140个,并积极向上推荐,争取评选省、市级文化示范户和乡村文化能人,构建形成覆盖面广、服务力强、影响力大的基层公共文化人才体系。
三、评选范围、条件
(一)评选范围
1.文化示范户:面向全区评选,家庭文化氛围浓厚,文化特色鲜明。
2.乡村文化能人:面向全区评选,有一定的文化特长,热心组织开展各类文化活动,是乡村文艺社团的带头人。
(二)评选条件
文化示范户和乡村文化能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
2.在基层文化建设中示范带动作用明显,在引领当地群众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开展基层文化活动等方面成绩显著;
3.在当地村(社区)具有较强的典型性和代表性,群众认可度高;
4.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优良,无违纪违法记录等。
除此之外,文化示范户和乡村文化能人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文化示范户
(1)家庭关系好。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注重思想道德和文化素养的提升;
(2)家风家教优。家庭成员在思想品德、子女教育以及个人发展等方面有突出成绩;
(3)文化氛围浓。家庭成员具有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美术书法摄影、民间艺术、藏书阅读等方面特长,并养成了良好的学习习惯;
(4)示范引领强。家庭成员在各级各类比赛中获奖,业务能力突出。带动村(社区)群众参与文化活动,共享家庭文化资源。
(5)参与公益多。积极参与当地举办的各类文化活动,有能力与当地文化礼堂(文化服务中心)结对共建,定期开展文化活动。
2.乡村文化能人
(1)生活在乡村,热心于乡村文化建设或文化活动;
(2)具有一定的文化艺术专长,包括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美术书法摄影、民间艺术、非遗传承、乡村网红、综合(策划)等;
(3)有较强的组织策划能力和号召力,是本村文化活动的主力军;
(4)带领一支及以上乡村文艺团队(10人以上),每周定期开展活动;
(5)年龄在一般在70周岁以内。
四、评选程序
1.基层推荐。由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综合文化站推荐,择优推选2023年文化示范户和乡村文化能人,填写《金东区文化示范户推荐表》和《金东区乡村文化能人推荐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由本人签字、推荐单位盖章后,于5月8日前报区文旅局,不接受个人直接报名。
2.区级评选。区文旅局对各地的推荐对象进行终评,根据年度名额,拟定文化示范户和乡村文化能人名单,经局党组会审定并公示后确定入选对象。
3.表彰命名。区文旅局对入选对象进行命名,颁发证书。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青云,联系电话:82165865,邮箱:89628352@qq.com。
附件:1.金东区文化示范户推荐表
2.金东区乡村文化能人推荐表
金华市金东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4月15日
金东文旅〔2023〕25号金东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评选第二批文化示范户和乡村文化能人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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