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金东区医学定向培养招生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浙卫办〔2023〕11号)文件精神,现就2023年金东区医学定向培养招生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23年金东区医学定向培养招生共3名:
专业 | 人数 | 承办院校 | 备注 |
临床医学 | 1 | 杭州师范大学 | 专业培养层次为本科 |
中医学 | 1 | 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 | |
麻醉学 | 1 | 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 |
二、招生对象
2023年报考普通高校、立志为金东区卫生健康事业服务的金东区户籍考生。
定向培养的医学生须签署定向就业协议,承诺毕业后到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至少5年(不含规范化培训时间),符合条件可入事业编制。
三、招生与录取
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按照“信息公开,择优选拔,协议录取”的原则,按考生户籍实施定向招生,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根据《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明确的录取办法,招生本科层次各专业最低投档成绩不低于一段线。具体招录程序如下:
1.填报志愿
符合条件考生按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考生须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且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此类定向招生相关院校专业,否则志愿无效。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金东区招生计划1:1.2比例,将考生名单提供给各招生院校。招生院校将相应名单分发至金东区卫健局。
招生专业学制及选考科目范围:
招生专业 | 就读院校 | 学制 | 选考科目 |
临床医学 | 杭州师范大学 | 5年 | 化学、生物(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中医学 | 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 | 5年 | 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
麻醉学 | 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 | 5年 | 化学、生物(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2.组织体检
金东区卫健局、金东区人社局根据各院校提供的名单组织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对体检合格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金东区人民政府官网公示3天。
3.签订协议
公示无异议的,由金东区卫健局与合格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和个人信用承诺书,并将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各招生院校。在招录过程中因考生放弃、户籍不符、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计划缺额的,按缺额计划1:1比例补充提供考生名单,并按相应的程序进行招录。
4.学校录取
各招生高校在普通类提前录取招生工作开始之前,将报送的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由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录取。
5.备案
录取工作结束后,由招生高校将定向培养生名单抄送金东区卫健局、金东区人社局、金东区财政局等部门备案。
6.注意事项
在体检和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时,考生须出示身份证、户口簿等资料原件,复印件交区卫健局备案。
请考生密切注意各提前批志愿填报时间、程序,保持志愿填报电话通畅。
四、学习费用
经学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学员,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等,按照《关于开展2013年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13〕143号)有关规定给予补助。
五、就业与待遇
2023年入学的“招录与招聘并轨”定向培养基层卫生人才按期毕业后,按协议规定回金东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具体工作单位由金东区卫健局与金东区人社局协商后确定,并由用人单位与定向培养生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书和执业证书的不予聘用。定向培养生在协议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卫生服务的期限(不含规范化培训时间)不得少于5年,并在定向就业协议、聘用合同中约定。临床医学、中医学定向培养生毕业后需参加全省统一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聘用合同期满后,仍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不再续签聘用合同。
2023年入学的定向培养生不按协议回金东区定向培养单位工作的,不享受定向培养生的相关待遇。
六、其它事项
1.填报志愿等其它具体事项,考生可登录招生院校招生网站了解。
2.医学定向培养招生相关事宜咨询:金东区卫健局;联系电话:0579-82176858。
金华市金东区卫生健康局
金华市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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