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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东区2023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第三批)

发布时间: 2023-06-28 16:26 信息来源: 金东普法 访问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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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住建局

1.广泛深入开展《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等法治宣传活动,持续提升广大群众法治意识。

2.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安全生产月”、普法宣传“五进”等活动以及民工学校的载体作用,重点开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降低企业经营和个人从业法律风险等方面的法律宣传和服务。提升企业法治思维、依法解决矛盾纠纷能力、安全生产意识,指导帮助建筑施工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人等群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依法解决矛盾纠纷,依法履行各项义务,形成法治建设的良好氛围。

3.围绕“10·4”国际住房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宣传建设市场规范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以及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和教育,深化对房地产开发、建设、交易过程的监管,规范企业的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公平竞争。

4.开设以案释法专栏,宣传普及房地产市场管理、工程质量、物业管理等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法律法规,充分发挥以案释法的警示、指导和规范作用。

26

区交通运输局

1.开展“安全生产月”普法宣传活动。以改革发展、监管执法、事故预防和安全法规知识为重点,普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知识。

2.开展“路政宣传月”普法宣传活动。以“5·26”爱路日为载体,以《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浙江省公路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为重点,面向公路执法队伍、服务对象和社会大众,通过公路沿线阵地宣传、执法服务大走访、跨部门联合宣传等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系统宣传公路建设成就、法律法规、管理规范。

3.开展“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聚焦行业重点领域、重点环节,以宣传国家、省级交通信用体系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为重点,面向行业人员和社会公众,采取普遍宣传和专题宣传、线上宣传和线下宣传相结合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升行业诚信守法经营意识。

4.开展“扎根工地”普法宣传活动。以《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为宣传重点,联合交通建设工程相关行业协会、从业单位,以交通工地为主阵地,大力宣传交通工程行业法规、技术规范,促进交通“品质工程”“标化工地”建设,提升从业单位、从业人员法治意识。

27

区农业农村局

1.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浙江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简称一法一条例)等各类涉农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推动一法一条例下乡进村。

2.结合农业“绿剑”、渔业“亮剑”系列执法行动,把普法宣传融入执法全过程,加强以案释法工作。

3.统筹乡村治理体系现代化,持续推进乡村善治。协同推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畅通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

4.将普法工作融入重点活动。结合春耕备耕、农民丰收节等重要时间节点,针对农民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增强农民法治意识,培育法治文化。

5.将普法工作融入日常服务管理。在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测、动植物疫病防控、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等服务活动中,向农业生产经营者开展针对性普法宣传,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指导企业合法合规经营。

28

区文旅局

1.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充分发挥文化旅游阵地的法治宣传作用,将法治宣传纳入文艺创作、送文化、群众性文化活动和公共文化场馆服务,积极推进社会法治文化建设。

2.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印刷业管理条例》《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等文化旅游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3.结合“12·4”国家宪法日、“5·18”国际博物馆日、“5·19”中国旅游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时间节点,充分利用文旅宣传平台和载体,通过微信、网络、公共场馆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多形式多渠道,做好宪法、旅游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浙江省乡村旅游促进办法》等普法宣传工作。

4.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在日常执法监管过程中做实做细普法宣传,保障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29

区卫健局

1.进一步推进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深入学习宣传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党内法规、卫生健康、依法行政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普法队伍的建设,努力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

2.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法治建设。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法治建设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卫生健康实际,开展星级法治医院建设和其他卫生事业单位法治建设工作。

3.结合各类卫生健康主题宣传周(日),加强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平台普法阵地宣传。

4.用好以案释法平台,大力宣传与卫生健康相关的法律法规,维护患者合法权益,保障和增进人民群众健康。

30

区市场监管局

1. 深入宣传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等,以普法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2. 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20”世界计量日、“5·25”全国护肤日及“安全生产月”、“安全用药月”、“质量月”等重大节日、“10·14”世界标准日、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社会公众法治观念。

3.开展“普法下基层”活动。紧扣基层关切,强化基层联系机制,问需于基、问计于基、问效于基,深入基层组织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基层加强法治能力建设。

31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1.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依法行政,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2.学习贯彻《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细化执法质量考评工作规范,严格落实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提升执法办案规范化水平。

3.开展《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贯彻及宣讲活动。健全执法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动态调整制度,加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果宣传,提升综合执法事项社会知晓度。

4.加强金东综合行政执法微信公众号平台建设,开展法治宣传、以案释法。加强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工作的普法宣传。

5.组织开展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及辅助执法人员,开展新划转处罚权涉及法律法规的专题培训及业务交流。

6.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全面贯彻实施《金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金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金华市养犬管理规定》,通过边执法边宣传,以执法促守法,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法治素养。

7.推进综合执法各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重点关注民生,注重倾听民声,特别突出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市容环境、市政公用、燃气安全、停车秩序等城市管理领域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

8.进一步强化以案释法工作。全面推进说理性执法,让每个当事人在每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利用互联网、新媒体平台,通过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公众号等阵地,开设以案释法专栏,形成典型案例汇编。

32

区商务局

1.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阻断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办法》等商务领域法律法规,保障商务领域各项工作依法进行。

2.开展外经贸“法律服务月”活动,为全区企业提供贸易摩擦应对建议和法律咨询、服务。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金华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等普法宣传活动,将普法活动与“三服务”结合,对基层及企业提出的难点和建议进行收集整理、持续跟踪、及时反馈、精准帮扶。

3.结合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积极组织开展粮食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教育。

4.持续开展商务惠企便民政策措施的解读释义,进一步推进“互联网+商务”法治宣传行动。

5.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工作,引导、督促企业将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6.围绕《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规范成品油企业经营行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33

区行政服务中心

1.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加强各行政监督部门和乡镇(街道)从事招投标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

2.利用政务大厅和交易分中心电子显示屏、中心微信公众号推送宪法宣传内容,在中心所属宣传栏张贴法律宣传挂图,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充分发挥“报、网、端、微、屏”在宪法宣传教育中的作用,为弘扬宪法精神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34

区机关事务中心

1.学习党章和党内法规。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

2.围绕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筹办,贯彻落实《金华市第19届亚运会知识产权保护规定》精神,抓好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做好相关氛围营造工作。

3.通过节能宣传周、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开展《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宣传贯彻。

4.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在机关食堂播放相关宣传片,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员领导干部率先,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特别是餐饮浪费上走在前、做表率。在工作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提高“过紧日子”的管理意识,从严从紧控制机关运行成本。

35

区融媒体中心

1.深入学习宣传与新闻行业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12·4”国家宪法日、“1·10”警察日以及安全宣传月等节点,做好策划和宣传报道。

2.利用《今日金东》、掌上金东新闻客户端、金东发布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

3.在采访过程中通过说理、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引导群众增强法律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36

区应急管理局

1.深入学习贯彻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

2.以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3·19”森林消防宣传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10·13”国际减灾日等活动为载体,面向社会开展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森林防灭火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教育,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3.依法加强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其他从业人员的普法宣传教育。

4.定期发布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典型案例,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5.在安全生产检查、专项督查、隐患排查、专项整治等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中渗透普法宣传教育,边执法边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