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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东区2023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第四批)

发布时间: 2023-06-28 16:43 信息来源: 金东普法 访问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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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审计局

1.将普法活动深入审计一线,使审计普法融入审计实施全过程,执法普法同推进,结合具体审计项目,强化边审计边普法的工作理念,向被审计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尤其是宣传宪法、审计法、《浙江省审计条例》、新修订《浙江省审计工作规定》、《浙江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切实提升依法审计工作水平。

2.充分利用金东区审计局官网等平台,加大审计结果公告力度,增强审计执法的透明度,通过加大审计公告进一步普及审计法律知识和财经法纪,增强全社会对审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3.利用局党组会学习、中心组学习、全体干部会议学习、支部大会学习、举办主题党日活动、审计知识竞赛、网络学习等多种形式,对审计人员进行法治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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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水务局

1.落实宪法、党章、党规等学习。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党章党规等方面学习,通过集体学法、推送学习理论文章等方式,提升水利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完成开展公务员微信普法月考、网上学法等活动。

2.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组织开展水法律法规和节水知识宣传,引导全社会形成爱水、护水、节水、保护水土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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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供销社

1.结合“12·4”国家宪法日等系列纪念日,开展相关法治宣传。

2.认真学习宣传劳动法、公司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所有合同、工程项目、做到公开公正、并请律师把关,确保各项经营活动做到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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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投资促进中心

1.围绕新形势下企业所面临的新问题,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2.持续开展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解读,进一步推进项目招引工作力度。

3.组织开展全系统招商引资人员进行合同法、公司法、外商投资法专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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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发改局

1.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开展信用金东宣传工作,进一步推进“信用+监管”“信用+社会治理”建设。

2.开展价格法规宣传,提升群众对价格政策的知晓度,增强企业和群众的维权意识。

3.加强能源法宣传,牵头相关部门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印发节能宣传海报及制作宣传科普视频,重点宣传节能降碳和绿色发展新理念,普及节能降碳知识、节能标准和标识;宣讲节能降碳相关政策措施;倡导践行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推动全民节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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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统计局

1.开展“12·4”宪法宣传日及“12·8”统计法颁布纪念宣传日开展普法“六进”活动。

2.印发《统计法律法规》《统计26个不得》等法治宣传材料,扩大统计法宣传范围,提升群众统计法治意识。

3.持续开展《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相关文件的解读释义。

4.围绕统计执法行动,通过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等形式发布违反统计法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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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经信局

1.加强经信领域法律行政法规学习宣传。围绕经信领域“十四五”期间重点任务,认真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工业节能管理办法》等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法律和行政法规,进一步增强产业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深入贯彻实施《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等地方法规。重点针对领导干部和机关人员,民营企业家和中小企业主,工商联、商会和行业协会,以及社会大众,开展普法宣传。

2.组织开办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班,课程包含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企业管理层学法用法意识,提升法治管理能力。

3.组织做好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20周年纪念活动暨《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宣贯工作。结合近三年出台实施的《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开展专项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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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1.依托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三级退役军人服务站(中心),开展“宪法活动月 送法进军营”等活动,面向驻地部队、社会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等为主要内容的退役军人法治教育培训和宣传。

2.定期组织本单位人员开展学法活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升工作人员法律和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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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信访局

1.组织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及相关信访业务的学习培训,提高全区信访队伍依法办信的能力水平。

2.组织宣传六部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秩序依法处置违规和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及信访违法行为被依法处理典型案例,引导群众依法信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加强“信访阵地”法治宣传。在区、镇、村三级信访接待场所,通过电子屏、法制宣宣栏和宣传册、宣传品等多种手段宣传法制,营造良好的信访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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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生态环境分局

1.结合“6·5”世界环境保护日活动、世界地球日等时间节点,开展生态环境普法行动。大力宣传《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生态环境公益活动及环保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等活动,将环保科普课程和法律法规知识送进课堂,积极倡导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增强居民环保守法意识。

2.开展印刷行业等重点行业环保负责人、环保工作人员生态环境法治专题培训。

3.开展乡镇环保工作人员、生态环境网格员、志愿者法治专题培训和业务交流。

4.开展经常性的以案释法活动,做好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收集、编辑和定期报送工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和警示、震慑、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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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税务局

1.利用税务机关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办税大厅咨询窗口、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平台,12366服务热线,为纳税人、缴费人及时普及税费政策。

2.运用好传统媒体和现代媒介开展正面宣传,组织好税收宣传月活动,积极发出税务好声音,树立税务好形象,进一步提升公众对税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和对税收法治的认同度。

3.积极开展2023年3月1日起实施的《浙江省税费服务和征管保障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92号)的普及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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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消防救援大队

1.积极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消防常识,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和能力。

2.策划组织开展元旦、春节、元宵、全国两会、五一、国庆等重要节日、重点时段、亚运会等重大安保消防安全专项宣传,开展火灾风险提醒宣传和行业部门领域典型火灾警示宣传。

3.联合各级媒体完成电视、广播、报刊、网络专栏开设,协调本地资源持续打造金东消防普法宣传品牌。

4.11月,按照全国统一的主题,组织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推动每个乡镇、街道配备一辆具备音视频播放和扑救初期火灾功能的消防巡逻宣传车,常态化开展走街串巷警示宣传,组织群众开展现场普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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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气象局

1.开展“3·23”世界气象日、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村等专项宣传活动,并在活动中结合普法内容,开展党建+气象的普法宣传。

2.多种形式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等气象领域法律法规的宣传。

3.组织开展新修订的《气象行政处罚办法》《气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浙江省气象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标准(2023年修订)》的学习和培训。

4.组织学习《浙江省气象行政执法案例汇编》,强化以案释法,推行法律顾问讲法,整体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