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代表:
你在人代会上提出的“关于要求加快落实农村建房土地指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民住房问题事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在农民建房指标管理方面,根据浙自然资函〔2021〕46号文件规定,符合“一户一宅”和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自然资源部将根据各省在建设用地备案系统的报备信息,据实核销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因此只要符合审批条件的农民建房,用地指标应保尽保。同时,根据建立的无房户、危房户数据库,各乡镇(街道)要严格做好农民建房申请资格的初审、复审和审批工作,确保建房指标真正用于无房户、危房户。
针对傅村镇杨家村第二批建房问题,我局将主动对接农业农村部门及傅村镇政府,在镇政府完成建房户审批后,及时将农民建房农用地转用地报批材料进行上报,我局将根据相关材料立即组建报批并争取尽早完成报批工作,落实农民建房用地指标。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关注自然资源相关工作,还望在今后工作中一如既往支持我们工作!
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义新区(金东区)分局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