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技术描述
(一)项目名称
1. 项目名称
保育师职业技能大赛
2. 职业描述
保育师是在托育机构及其他保育场所中,从事婴幼儿生活照料、安全看护、营养喂养和早期发展工作的人员。
保育师应该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素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掌握与职业相关的基础知识,包括婴幼儿生理和心理知识、婴幼儿营养与喂养知识、婴幼儿安全照护知识、婴幼儿常见病及传染病知识和婴幼儿环境创设知识等;具备专业职业技能,包括婴幼儿环境创设、生活照料、安全与健康管理、早期学习支持和家庭育儿指导,还需具备培训与指导初、中级保育师的能力以及解决问题和创新的能力等。
(二)竞赛方式
本赛项为个人赛,竞赛采用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进行,均采用闭卷笔答形式。
(三)竞赛标准
竞赛以《保育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三级(高级)要求为基础,并适当增加部分二级(技师)内容,融入相关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等内容。
二、竞赛内容与评判标准
(一)竞赛内容与时间
1.理论知识考核主要包括保育师职业道德、婴幼儿生理和心理知识、婴幼儿营养与喂养知识、婴幼儿安全照护知识、婴幼儿常见病及传染病知识、婴幼儿环境创设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等。题型为单选题、判断题及多项选择题,其中单选120题,判断40题,多项选择题20题。竞赛时间90分钟。
2.操作技能考核主要包括环境创设、生活照料、安全健康管理、早期学习支持、培训与指导等。操作技能考核采取笔试形式,题型为简答题5题、案例分析题4题及论述题1题。竞赛时间120分钟。
(二)成绩核算
竞赛总成绩由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成绩加权合成,理论知识成绩占比30%,操作技能成绩占比70%,当出现选手总成绩并列时,以操作技能成绩高的选手名次在前。
三、赛场规则
1.赛场内除必要的裁判和赛务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赛场负责人允许不得进入赛场。
2.新闻媒体派员进入赛场必须经竞赛组委会允许,并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和管理,不得影响赛事。
3.所有进入竞赛场地人员须遵守承办单位内部管理规定。
4.严禁携带任何具有或可能具有通讯功能的设备进入赛场,违者取消参赛资格。
5.参赛选手对竞赛结果有异议,可以实名提请仲裁,不得在赛场等场地喧哗等以过激的方式表达,违者取消参赛资格和获奖名次,并通报所在区及单位。
四、其他
本竞赛技术文件由保育师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负责解释。
金东区保育师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
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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