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群众所盼 保障群众利益
我区专项治理特困供养机构管理问题“这份服务协议未按规定正确填写甲方的权利与义务相关内容,甲乙方签章一栏也仅盖章未签字,这些问题请你方立即审查整改。”日前,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会同区民政局在对曹宅镇敬老院进行专项检查时,发现该院存档的部分人员救助供养服务协议存在内容缺失问题,于是立即要求敬老院相关负责人进行核查整改。
走访中,检查组发现全区多个敬老院均存在救助供养协议签订不够规范的问题,包括四方协议落款处缺单位负责人签字、签订日期不完整以及协议正文内容未填报等情况。为此,检查组要求全区9家特困供养机构对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协议进行审查,全面梳理、查漏补缺,完善和规范救助供养协议,同时加强特困供养档案管理,做到特困供养档案管理信息完整。
据了解,全区现有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210人,分别供养在9家“公建民营”的乡镇敬老院。为严防敬老院变“啃老院”,今年以来,我区围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按照“纪委牵头抓总、部门推动落实”体系,聚焦政策文件落实、特困供养机构保障、机构人员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等问题,开展特困供养机构管理问题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提高特困供养机构的日常管理与服务水平,保障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的合法权益。
养老机构供养的特困人员是社会弱势群体,做好兜底保障工作事关他们的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从检查走访的情况来看,问题主要集中在供养协议签订不规范、机构内部安全管理不到位等方面。针对这些问题,区纪委监委联合区民政局通过个别谈话、实地检查、翻阅台账等方式,深入查找问题,督促做好养老机构管理问题,规范养老机构规范运营,守护特困老人的合法权益。”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截至目前,本次专项治理已完成全区范围内210份供养服务协议签订;在全区范围内组织督导检查10余次,结合省、市组织的交叉检查,推动整改问题17个。
据该负责人介绍,专项治理启动后,区民政局牵头,会同区纪委监委对特困供养机构的政策落实情况开展持续监督,重点核查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落实、资金使用以及机构管理、服务运行等情况;同时督促乡镇(街道)进一步强化履行属地主体责任,加强对特困供养机构的日常管理,明确供养机构经费使用标准和管理要求,并强化食品、消防安全管理;指导职能部门健全完善特困供养资金监督管理体系,掌握当地特困供养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此外,为确保专项治理做得实、查得深、效果好,区纪委监委和区民政局紧盯关键环节,动态跟踪治理进度,一方面梳理分析问题清单,通过现场督促整改、精准问责、监督交办等形式推动各项问题逐项闭环整改;另一方面则采取不定时、不定期抽查回访等形式,结合省、市组织的交叉检查,对前期发现的问题进行“回头看”,切实保证各类问题监督整改到位。
“问题要解决,就要做到长久管得住。下一步,区纪委监委将会同区民政局坚持‘当下改’和‘长久改’结合,继续做好专项监督‘后半篇文章’,推动形成长效治理机制,切实保障特困人员的合法权益。”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记者 龚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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