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0MB1719105U/2023-153571
单位审核公开
区生态环境分局
无
2023-07-28
主动公开
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
按照《浙江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要求,正面清单实施动态管理,如企业不再符合纳入条件的,生态环境部门应将其移出正面清单。根据各地上报的动态更新调整名单,市局决定将兰溪市光大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等23家企业移出《2023年金华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
2023年金华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移出企业名单.docx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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