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专题专栏 >> 消防安全 >> 监督执法
  • 信息索引号:

  • 体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主题分类:

  • 成文日期:

  • 公开方式:

金东区消防救援大队积极开展7月份典型消防违法案例曝光工作

发布时间: 2023-08-01 16:13 信息来源: 金东区消防救援大队 访问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加强火灾隐患曝光力度,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落实亚运安保工作,金东区消防救援大队积极开展典型消防违法案件曝光工作。

大队防火参谋走进金华市金东区傅村镇傅三村03省道1099号的金华市金东区嘉琳酒店,发现该单位存在多个火灾隐患。酒店内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消防安全标识未及时维护,一旦发生火灾,将对初期火势控制造成重大影响,危及人身财产安全。

此外,大队还检查了金华市汇江塑料厂、金华市华阳包装有限公司、浙江朗岳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在各单位发现1到3条不等的消防安全隐患,同时对下面的单位和消防隐患进行曝光。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隐患问题

违法条例

处理结果

1

金华市汇江塑料厂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傅村镇后徐村

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

第一款第五项

给予金华市汇江塑料厂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的处罚。

2

浙江非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经济开发区长丰北街889号

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

第一款第五项

给予浙江非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

处罚。

3

金华交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东孝街道赤松路399号交投实业中心1楼

高层民用建筑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在消防控制室值班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款

给予金华交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柒仟元的处罚。

4

金华市华阳包装有限公司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金东经济开发区

消防控制室未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

《浙江省消

防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

给予金华市华阳包装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仟元的处罚。

5


金华市金东区嘉琳酒店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傅村镇傅三村03省道1099号

高层民用建筑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

给予金华市金东区嘉琳酒店罚款人民币叁仟元的处罚。

6

金华市金东区嘉琳酒店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傅村镇傅三村03省道1099号

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

给予金华市金东区嘉琳酒店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的处罚。

7

浙江歌妃针织服饰有限公司

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低田功能区

消防控制室未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

《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

给予浙江歌妃针织服饰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仟元的处罚 。

8

浙江歌妃针织服饰有限公司

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低田功能区

未按规定保存检测报告

《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给予浙江歌妃针织服饰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佰元的处罚。

9

浙江朗岳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省金义都市经济开发区希望路688号

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

给予浙江朗岳科技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的处罚。

10

金华市金彩商贸有限公司

浙江省金东经济开发区东塘路518号

消防控制室未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

《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

给予金华市金彩商贸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仟元的处罚。

下一步,金东区消防救援大队将对典型消防违法案案例曝光工作持续曝光,通过消防宣传、媒体曝光等方式,确保火灾形势稳定,打赢亚运安保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