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组织机构 >> 政府部门 >> 区财政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信息索引号:

    11330703729107718X/2024-108279

  • 审核程序:

    单位审核公开

  • 发布机构:

    金东区财政局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24-01-2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金东区财政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24 10:23 信息来源: 区财政局 访问次数: 字体:[ ]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决策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现将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主要通过金华·金义新区(金东区)门户网站区财政局版块、金东财政微信订阅号919已注销)、公告栏掌上金东融合号等方式,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交易信息,发布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等情况。截至20231231日,我局通过金华·金义新区(金东区)门户网站区财政局版块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22条(除去引用信息),其中主要为工作动态31条,预决算公开58条,公告公示6条,领导信息6条,人事任免3积极更新财政动态、公告公示、重大行政决策、政府采购、计划总结、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人事任免等事项,积极转发财政新闻、党建动态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本年予以公开2条,因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无法提供1条,上一年度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情形,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实效,提升群众对财政政务信息服务的满意度,我局对相关工作人员加强培训指导,强调对公开信息的安全性、保密性、及时性等要求的把握,要求每一条信息的公开必须经由相关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办公室的审批审查。

(四)平台建设

我局积极拓宽公开渠道,坚持以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除政府门户网站外,还通过《今日金东》报刊媒体、掌上金东融合号等渠道丰富公开形式,为群众了解金东财政搭建更多平台。

(五)监督保障

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多次专题学习新条例,掌握新条例法定条文和时点时限要求。及时开展我局公开指南、公开规定、依申请公开的检查修订工作。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情况,答复内容明确,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000000000000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应公开尽公开,但实际工作过程中,还存在公开信息偶尔出现词语表达不规范现象,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学习,积极开展学习培训活动,提高全体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横向交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和能力;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完善门户网站的栏目和内容,使公众能够方便、快捷地获取所需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局2023年度未有收取信息处理费。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