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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700MB1719105U/2024-108303

  • 审核程序:

    单位审核公开

  • 发布机构:

    区生态环境分局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24-01-2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2023年金华市生态环境局金东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24 15:43 信息来源: 区生态环境分局 访问次数: 字体:[ ]

2023年, 金东生态环境分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同时严格按照市、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新媒体年度工作要点相关文件要求,继续遵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依法主动做好全区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全文包括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等事项内容。本报告信息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金华市生态环境局金东分局继续坚持不懈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持续更新公开内容,加大拓宽公开渠道,努力加强信息公开的广度、力度和深度,全面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继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群众、推动全区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科学有效发展。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分局主动在金东区政府网站累计公开108条,其中信息公开制度8条、部门文件2条、政策解读3条、工作动态40条、公告公示13条、计划总结1条、财政信息4条、建议提案1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34条、公开年报2条。全年在《今日金东》上刊登生态环境信息共6篇。

围绕今年“6.5”第52个世界环境日中国主题,金东生态环境分局组织开展了以“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为主题的活动启动仪式在金东区第二实验小学举行。出席并参与活动包括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李荣军,金东区副区长夏志坚;分局全体班子成员,区教育体育局、区人民法院、区科技局(科协)、团区委分管领导和相关负责人,特邀嘉宾中国生态文明奖先进个人曹荣安老人,各级新闻媒体、环保志愿者以及实验二小全体师生,共计1000余人。活动现场,我局与市环保联合会一起向学校赠送了近2000余册环保宣传资料,希望孩子们增长环保知识,提升环保理念。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度有1个依申请公开事项,在以下表格中体现。

(三)政府信息管理

分局严格按照新《条例》及上级要求做好政府信息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做好信息发布前的“三审三校”工作;围绕群众关注关切,及时全面推进环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运维方面

2023年,我局将“金华市生态环境局金东分局”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进一步优化栏目设置,丰富网站内容,在分局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政府信息108条。同时,积极发挥金华新闻客户端、金义新区微信公众号、掌上金东、金东区融媒体中心等媒体优势,向社会公众推送有关重点工作进展、重要活动内容等信息,主动引导社会舆情、增强公开效果,全方位推进生态环保信息向公众公开,营造绿色发展、低碳生活的良好舆论氛围。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我局坚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稳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方面:我局明确分局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机构,负责搜集工作信息、发布工作动态、组织并发布六.五生态环境日活动等方面的工作,较顺利地通过了今年亚运前期以及平时的各项工作考核。同时通过环保热线电话、办事窗口和走访企业等形式,分局了解到社会关切点,加强自身监督,获得全区绝大多数企业的良好反馈。另外,2023年我局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纠正

结果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立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狠抓落实,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不够积极主动,部分栏目超期未更新的问题偶有发生。二是信息公开不够重视,质量不够高,错别字、格式不规范等问题时而存在;内容数量不够全面不够丰富,部分人员对信息公开要求不了解不熟悉。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不懈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的贯彻实施,进一步提升主动公开意识,及时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重视程度,加强“三审三校”信息审核把关,努力完善信息公开质量;深化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以问题为导向,强化信息员业务水平和能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更规范、更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书,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另,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