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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7458208120/2024-159046

  • 审核程序:

    单位审核公开

  • 发布机构:

    赤松镇

  • 发文字号:

    赤政〔2024〕15号

  • 发布日期:

    2024-11-13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登记号:

  • 有效性:

  • 成文日期:

    2024-05-20

关于印发《赤松镇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11-13 16:51 信息来源: 赤松镇 访问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提高我镇卫生管理水平,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全面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促进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发展,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创建国家级卫生镇活动,现将创建计划制订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其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农村爱国卫生工作的文件精神,坚持“政府组织、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工作原则,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活动,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群众卫生素质,改善镇域卫生环境,为群众的健康提供有力保障,力争在今年通过国家级卫生镇的考核与验收。

二、人员分工

为切实加强对全镇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工作的领导,特成立赤松镇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镇的“创国卫”工作。

组  长:丁金勇

副组长:陈军龙

             潘    捷

             郑剑锋

             廖丽军

             王艺平

             陈国钧

             鄢文兵

             俞佩玉

             朱群勇

             祝   勰

             闻珂琪

成  员:叶燕平、胡敬明、金  振、姚元杰、钱旭强、陈  震、袁胜臣、王科健、方宏煜、朱程辉、姜惠敏下设办公室,姜惠敏任办公室主任,陈雪莹、阮晶暄任成员。

三、工作步骤及措施

根据《国家卫生乡镇标准》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谋划启动阶段

1.成立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争创国家卫生乡镇活动实施方案。

2.召开创建动员大会,全面开展宣传动员工作。

3.按照国家卫生乡镇标准,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责任。

4.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爱国卫生运动,深化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二)迎接市、区爱卫会调研、考核

1.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在全镇营造“共创卫生城镇、共享美好生活”的氛围。

2.结合创建卫生镇工作,完善镇基础设施建设。

3.开展除“四害”工作,实现市场化运作。

4.加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推进“常态化、精细化”管理。

5.加快绿化美化建设,推进街全镇主要道路两侧美化绿化。

6.完善创卫资料,完成创卫工作的本地资料、技术资料及反应创卫过程的影像光盘等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立卷。

7.开展民意测验,通过问卷调查,了解群众对我镇创卫工作的满意率,并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核实整改。

(三)迎接省爱卫会调研、考核

1.全面整改存在问题,建立长效管理措施。对市、区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回复;对易反复回潮的动态性问题建立长效管理措施,巩固创卫成果。

2.对技术评估问题进行全方位整改,进一步完善创卫资料。

3.全镇范围内建设类项目基本落实到位。

4.对市考核组提出的意见整改落实,迎接省级检查验收和国家爱卫会专家组的暗访调研。

(四)迎接国家卫生乡镇的验收、考核

1.对省级检查中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巩固创卫成果。

2.组织一次模拟检查,邀请上级领导来我镇视察指导创建工作。

3.对公共设施、卫生公用设施等新建项目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抓质量、抓完善、抓管理。

4.继续抓好各项制度的配套完善和运行,落实卫生和管理责任,巩固创建成果。

5.做好其他各项工作,迎接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工作,是进一步提高城镇环境卫生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各村和企事业单位要设立专门的创建机构,把“创卫”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由主要领导负总责,研究部署创建工作。要树立大局意识、全局观念,在创建工作中须服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安排,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分解任务,落实职责。针对创卫工作标准高、时间紧、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等特点,根据《国家卫生乡镇标准》的检查项目要求,各村、企事业单位要把各项任务进行量化、细化,落实分解,责任到人。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责,形成合力,确保我镇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各项指标如期达标。

(三)加大力度,强化监督。要加强监督检查,健全完善领导督查,督查组开展重点督查、专项督查,城管部门和爱卫办进行日常督查,人大代表、新闻媒体不定期督查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对不履行、不正确履行或履行职责不力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切实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大力宣传创建国家卫生乡镇的重要意义、国家卫生乡镇标准和任务要求,使创建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充分利用微信平台、广播、标语、黑板报、宣传栏等宣传阵地,为“创卫”工作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编写制作各类宣传单,由各村、企事业单位发放到居民手中,广泛地把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调动起来,呼吁群众支持、参与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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