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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审核公开
孝顺镇
孝镇府〔2024〕57号
2024-11-14
主动公开
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严格控制、减轻突发公共事件引发的社会危害,积极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经孝顺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汇编建立镇级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孝顺镇应急预案
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30日
孝
顺
镇
应
急
预
案
编制:孝顺镇人民政府
目录
1.孝顺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
2.孝顺镇消防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 17
3.孝顺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7
4.孝顺镇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预案 ....................................................................................................................36
5.孝顺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39
6.孝顺镇群众集体上访处置预案 ................................................................................................................................. 47
7.孝顺镇山林纠纷处置预案 ...............................................................................................................................................50
8.孝顺镇防汛防台抗旱应急处置预案 .....................................................................................................................54
9.孝顺镇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63
10.孝顺镇重大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69
11.孝顺镇经济社会紧急情况应急处置预案 ...........................................................................................................73
12.孝顺镇森林火灾扑救预案.................................................................................................................................................80
13.孝顺镇应对雨雪冰冻天气应急预案 ............................................................................................................83
14.孝顺镇烟花爆竹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88
15.孝顺镇地震应急预案 ............................................................................................................................................................93
孝顺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提高政府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全镇安全稳定。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金华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救援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二)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镇、村、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四)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加大应急管理预算投入,逐步加强公共安全科学化管理,探索使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逐步建立专家库和专家队伍,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
四、组织机构
设孝顺镇应急管理委员会作为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全镇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
孝顺镇应急管理委员会
主任:舒跃成党委书记
陈剑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主任: 邱 萌 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
副 主 任: 付旭华 人大主席
戴毅党委副书记
戴俊华 党委副书记
杨婷燊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王劲俏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庄昂开 党委委员、副镇长
薛钊宏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统战部部长
潘 泽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王宇凡人大副主席
张晓晨 副镇长
程梦倩 副镇长
倪森源 副镇长
周根忠 副镇长
成员:钱东红、朱文达、王金强、陈星、杨姬姬、张卫峰、施栽飞、严沁、王美春、夏萍、华卓燊、叶宇宏、朱卫红、施延华、何建超(各条线业务负责人)
孝顺镇应急管理委员会下设应急消防管理站,承担应急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任务。
(一)组成人员
站长:钱东红
副站长:卢峥(日常工作)、何建超(兼任专职消防队长)
成 员:龚乔(城市运行)、季泉(应急消防)、施栽飞(森林防火)、严淑娴(防汛防台)、仇晓春(民兵应急)、王建程(专职消防)、施俊杰(行政执法)、吴珂、金正伟、王剑波、项凯、张晶晶、田有理、金明、施文涛
以上人员如有变动,由接任人员自然替补。
(二)工作职责
镇应急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研究制定全镇应对突发公共事件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
2.审议全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3.组织指挥处置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工作;
4.协调与区直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有关事宜;
5.协调镇内跨行政区域的应急处置;
6.负责向区政府报告事件详情,贯彻上级的处置意见;
7.按照法律规定,提出事发地区进入紧急状态的决定草案;
8.提出紧急规章、紧急决定和意见的草案;
9.负责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善后处置、调查评估和恢复重建的审议工作;
10.分析总结全镇年度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工作。
镇应急消防管理站的主要职责:
1.承担镇政府应急管理值班工作,及时掌握和报告镇内外相关重要情况和动态,办理各村、镇属各企、事业单位向镇应急管理委员会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指导全镇各村、各部门值班工作;
2.负责接收和传达区委、区政府及区级各部门的文件、电话重要指示,做好与邻近镇人民政府的工作联系,负责向区政府、区应急管理办公室(总值班室)报告,并向各村、镇属各企、事业单位通报突发事件和有关重要情况;
3.负责镇应急管理委员会指令的上传下达、各类紧急信息汇总和协调落实工作,承办镇政府应急管理的重要会议、活动及文电工作;
4.负责指导全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应急信息平台建设,组织编制、修订《孝顺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审核专项应急预案,并协调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预防、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和信息调研、宣传培训等工作。
(三)孝顺镇党建+应急管理标准化行政村工作制度
为适应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适应新时代应急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构建应急管理新体制、新机制,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在行政村党支部的全面领导下切实提升应急管理能力,全面提升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预防和控制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做出应急准备和响应,最大限度地减轻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制定本制度:
1.行政村党支部书记为应急管理第一责任人,担任应急管理委员会主任,应急管理委员会在上级应急管理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本村防灾减灾、抢险救灾等制度的制定和实施;
2.组建党员应急突击队,执行防灾减灾、抢险救灾、安全隐患点巡查等突击任务,发挥先锋作用;
3.实行党建+应急管理红色网格和党员包户制度,发挥党员在应急管理工作中的带头模范作用;
4.建设好、保障好自然灾害避灾点和应急物资储备仓库,真正发挥灾时应急作用;
5.组织开展群众应急管理知识的学习和宣传工作,组织各项应急科目演练;
6.执行好上级应急管理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孝顺镇应急管理保密制度
1.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保密法规,严守党和国家秘密。
2.秘密文件资料使用完毕后及时交党政办保密员管理。
3.处理突发事件信息的工作电脑实行物理隔绝,不得使用涉密载体转移资料。
4.不得携带秘密载体或文件资料,游览、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5.不私自复制、保存、销毁秘密文件资料。
6.不在私人通信和公开发表的文章中,涉及秘密。
7.不在非保密本和普通通信设备上记录和传递秘密。
8.因为工作需要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出境,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执行。
9.离岗时,严格执行移交、清退秘密文件资料相关程序。
10.发现秘密泄露时,应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
(五)孝顺镇应急管理报告制度
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坚持分级负责、互相配合、逐级上报的原则。
1.报告时限。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村在积极妥善处理的同时,应在第一时间如实向镇党政办报告,报告事件最迟不得超过事件发生后30分钟。
2.报告方式。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采取电话方式报告。建立重大情况、信息报告登记。在报告的同时建立文字材料,然后根据事态进展和处置情况,随时报送进展报告;事件处理结束后,要报送总结性报告。
3.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发时间、事发地点、影响范围、损失情况(包括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事件发展趋势、负责人到位情况及现场已采取的措施等。
4.报告程序。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所在地村、镇属单位、企业,应向镇党政办和当天值班领导报告,同时,党政办工作人员向镇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报告。重要事项的上报口径,应征得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同意,再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防止出现工作脱节。
5.及时续报。对性质复杂且处置时间长的事件,事发村居要实行“日报”制度,必要时要随时续报。续报一般不再复述事件初始过程,只报告事态发展或处置的进展情况。
6.当重大突发事件征兆明显或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知情单位和个人要立即向镇政府办公室、镇政府或主管单位、责任单位报告有关情况。公民有义务通过110、119、120等报警电话和其他各种有效途径,迅速报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
(六)孝顺镇应急管理考核制度
1.考核对象:各行政村,镇属企、事业单位
根据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事件发生所在地村、镇属单位、企业等是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突发事件发生单位有责任及时向镇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分别报告突发事件信息。
2.考核内容:对突发事件和应急管理工作信息报送时限、内容、质量、数量等进行量化考核。
① 突发事件信息:指突然发生或将要发生的各类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信息,通常有洪涝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森林火灾、生产事故、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卫生事件、动物疫情、群体事件、涉外事件、恐怖袭击、刑事案件、重大交通事故、水电气供应等较大公共设施事故、有可能影响金融稳定和市场稳定的社会事件等方面重要信息。
② 应急管理信息:指应急管理工作动态方面的信息,通常包括应急管理的主要做法、实际成效、工作进展、通知执行、督促反馈、预案编制、机构建设、队伍建设、平台建设、体制变更、机制创新、物资储备、学习培训、演习演练、事故处置、案例分析、意见建议、理论成果、调研报告、数据汇总、任务评估、组织活动、考察交流、经验总结、专题材料和各种形式的约稿等。
③ 具体要求:凡属报告范围的突发公共事件,事发地村、镇属单位和企业等必须在事发30分钟内将有关情况通过镇应急消防管理站及时向镇人民政府报告。凡按规定应报信息在30分钟内不报告的视作迟报,24小时内不报告的视作漏报,72小时内不报告的视作瞒报,接报未经核实,报告失实的视作误报或谎报。如遇特殊情况来不及形成文字材料的,必须先用电话向镇政府(镇政府值班室)简要报告情况并说明具体原因,随即编写书面信息报告。应急管理工作信息、调研报告,要按照省、市、区应急管理部门规定时限要求上报。突发事件报告要求要素齐全、文字精练、表达准确。应急管理工作信息和调研文字要真实具体、层次清楚、要素齐全、观点鲜明。镇应急消防管理站牵头做好突发事件的每季度分类汇总评析工作,并于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将评估报告送区应急消防管理站汇总上报和通报。年度对突发事件和应急管理信息报告情况进行综合考核,每年1月份通报各村、镇属单位、企业等上年度考核情况。对信息报送工作做得好的村、镇属单位、企业及其优秀人员予以通报表彰和奖励;对上报信息工作中存在问题较多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因迟报、漏报、瞒报、误报信息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并取消该单位当年信息工作参评资格。
(七)孝顺镇应急管理统计制度
为加强和规范全镇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和总结评估工作,及时掌握有关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更加有效地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和总结评估工作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总结评估报告制度
孝顺镇应急消防管理站每半年对本辖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进行一次总结评估,编写半年度、年度总结评估报告,并按要求上报。每半年对本镇队伍自身建设、预防性安全检查和技术工作,开展事故救援等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总结评估,编写半年度、年度总结评估报告,并按要求上报。
2.总结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应急机构、应急平台、应急体系建设情况;
(2)救援队伍建设情况、事故救援情况、救援队伍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情况;
(3)预案编制、执行及演练情况;
(4)应急管理规章制度建设情况;
(5)事故救援效果及存在的问题;
(6)应急管理培训及宣传教育情况;
(7)应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问题及对策、建议;
(8)应急管理及应急救援经费投入情况;
(9)政府投入形成的应急救援资产情况;
3.总结评估报告上报程序与时间
镇应急消防管理站于每年的7月5日和1月5日前分别将半年度、年度总结评估报告报送区应急和消防管理部门。
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较大未遂伤亡事故救援总结报告制度,镇安全管理中心要组织对本辖区每一起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和较大未遂伤亡事故成功救援情况及时进行总结,逐起事故编写救援总结报告,按要求上报。参加救援工作的矿山、危险化学品救护队也要做好相应的总结并及时上报。
4.救援总结报告的主要内容
事故单位概况;事故发生、报告及救援经过;应急预案启动和执行情况;事故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成立及组成情况;专业救援队伍、装备调用情况以及救援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救援方案制定和执行情况、救援过程中应用的装备及技术情况、专业救援队伍的搜救情况;事故原因和性质的简要分析;事故救援的经验和教训,包括应急预案、事故报告和救援组织、协调、指挥及救援队伍、专家、装备、技术等方面;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救援队伍改进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事故现场相关图纸资料,现场抢救的有关图片。
1.镇应急值班由应急消防管理站负责、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
2.应急值班实行领导带班制,每班至少要有一名镇领导带班值班。
3.值班人员要全面掌握辖区内的应急避灾基本情况和自然灾害等信息,及时报告、传达并处置突发自然灾害事件。
4.做好值班记录。对来电和传真要记清时间、单位、姓名、内容和办理结果。
5.做好交接班工作。交班人员要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已处理和未处理事项,接班人员未到达时不得离岗。
6.严肃应急值班纪律。值班人员擅自离岗、不认真履职的,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九)各专业处置机构的组成及职责
为确保应急救援工作有序开展,按照应急救援中的工作要求,下设8个专业小组,切实做好应急救援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1)综合协调组:
组长:邱萌(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倪森源(副镇长)
副组长:钱东红(应消站站长)、事故发生企业负责人、事故所在村书记
成员:镇政府及相关部门人员
其主要职责:
①根据总指挥部的统一部署,负责了解、收集和汇总事故的有关材料并及时上报。
②现场指挥协调和人员调动,对事故抢救作出具体部署。
③定时向总指挥部汇报抢救、处理情况,并根据总指挥部的部署,及时调整具体的措施。
④完成总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安全保卫组:
组 长:傅钦炜(孝顺镇派出所所长)
副组长:派出所副所长
成 员:民警、执法中队及事故发生地治安人员
其主要职责:
①负责事故现场的治安保卫、交通管制工作;
②设置警戒区域;
③组织危险区内人员和围观群众的有序疏散;
④负责保护抢险救援人员的人身安全;
⑤完成总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3)抢险救灾组:
组长:戴俊华(党委副书记)、薛钊宏(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相关技术专家
成 员:镇政府及相关部门人员及事故发生地人员
其主要职责:
①组织实施抢险行动方案,协调抢险相关事宜。
②对事故现场进行救护和清理,如营救、寻找受伤、失踪人员等。
③实施工程抢险、抢修基础设施,防止二次灾害发生。
④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做好急救物资的运送和发放工作。
⑤帮助事故现场恢复正常生活与生产秩序。
⑥完成总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4)医疗救护组:
组 长:杨婷燊(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副组长:区第二人民医院领导、事故发生地负责人
成员:专业医护人员
其主要职责:
①组织医疗队、防疫队进入事故现场,开设现场临时救护
所,对伤亡人员实施转移、救治和处置。
②及时提供救治所需的药品和救护器械。
③对事故现场进行检查、监测和清理消毒、预防和控制灾害扩散蔓延。
④向事故伤亡人员及家属提供精神和心理、卫生方面的帮助。
⑤完成总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5)后勤保障组:
组 长:程梦倩(副镇长)
副组长:杨帆
成 员:镇政府及相关部门人员及事故所在村派员组成
其主要职责:
①落实运输保障和救灾物资保障。
②保证电力输送和抢修。
③负责调集抢险器材、设备。
④保证现场通讯畅通。
⑤解决抢险救灾人员的食宿问题。
(6)事故调查组:
组 长:陈剑(党委副书记、镇长)、潘泽(纪委书记)
副组长:派出所、应急消防管理站、工会分管领导
成 员:镇政府及相关部门人员及技术专家组成
其主要职责:
①协助上级事故调查组开展现场勘察、取证等工作。
②协助上级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制订落实安全防
范措施。
③协助上级对有关事故责任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④做好事故伤亡情况的调查、统计和上报工作,配合做好事故调查报告的形成工作。
⑤完成总指挥部和上级事故调查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7)善后处理组:
组 长:王宇凡(人大副主席)
副组长: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人
成 员:镇政府及相关部门人员及事故所在地派员组成
其主要职责:
①做好遇难家属的安抚工作。
②协调落实遇难者家属抚恤金和受伤人员住院费等问题。
③做好财产、人身保险的理赔工作。
④做好总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善后事宜。
(8)新闻报道组:
组 长:王劲俏(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成 员:文化站人员
其主要职责:
①代表总指挥对外发布有关信息和新闻,负责审核相关新闻稿件。
②宣传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③做好上级新闻单位人员的接待工作。
④完成总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信息报告与报送网络
(一)信息报告范围。包含水旱灾害(洪灾、旱灾),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森林火灾,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建筑施工事故,交通事故,消防火灾,人员密集场所骚乱,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传染病,食品卫生事件,群众性不明原因疾病,动物疫情,群体性社会事件等。
(二)信息报送要求。各行政村、企业明确1-2名信息报送员,发现情况须在第一时间向镇应急值班室报送信息。
(三)信息报告程序。行政村、企业信息报送员(第一时间)上报镇应急值班室(在15分钟内)上报镇主要领导或值班领导、区政府值班室。情况紧急时,值班人员可直接向“110”报警台报警或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四)信息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现场伤亡情况,请求紧急增援事项,或需通报周边地区情况等。
(五)信息收集。主要由公安派出所、应急消防管理站、行政村、企事业单位等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发现的动态和捕捉到的信息。
六、先期应急处置工作步骤
(一)镇领导要在接报后第一时间亲临现场组织指挥,派出所、卫生院等有关单位负责人也应该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
(二)立即指定现场联络员,向市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现场信息,并负责续报和现场处置情况等。
(三)成立现场指挥部,启动预案,紧急研定临时处置措施。
(四)快速组织当地先期处置队伍,限定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救援,控制事态,排除险情等。
(五)根据事故事件现场情况,按照职责职能分工,分头开展应急处置,及时抢救伤者和物资财产,安全疏散转移危险地带人员,布置警戒,划定保护范围等。
(六)当市政府或市主管部门现场指挥部到达现场后,要及时向现场指挥部领导汇报现场情况,协助现场指挥部开展应急处置至事件处置完毕。
七、应急保障工作
(一)应急设备和应急物资储备。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储备、调拨方案,明确储备地点、储存方式、储存物资种类、储藏数量和调拨程序等,应急储备物资调用由镇应急消防管理站统一协调。每年对应急物资进行保养清理,及时对无法满足应急救援的物资进行换新处理。
(二)加强对应急队伍建设。由镇应急消防管理站组建镇应急救援维稳处置队伍,主要组成人员为镇机关干部、镇巡防队员;各行政村组建应急前期处置队伍,应急救援中按照就近原则调用应急前期处置队伍,及时开展应急救援工作;镇人武部加强民兵队伍培训,充分发挥民兵的应急救援作用。
(三)设置紧急避难所。按照就近处置原则,根据容纳量选择紧急避难所,受灾人数较少时就近选用村委会应急避难场所,受灾人数较多时选用容纳量较大的镇政府、中学等应急避难场所,超出处置容量范围的及时请求上级支持就近安置。
(四)做好应急后勤保障。做好应急救援时的后勤保障,确保应急救援工作落实到位;做好应急处置中群众安置的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八、善后处理工作
(一)迅速恢复当地生产生活秩序。
(二)负责善后处理工作,做好死伤者的善后处理及家属抚恤安慰等工作。
(三)协助市、区相关部门做好民政救灾赈灾工作以及按要求申请巨灾保险等事宜。
九、专项预案和培训演练
(一)制定专项预案。各专业委员会根据职责分工,根据我镇实际情况结合行业应急工作要求,制定专项的应急预案和有效的现场处置措施;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修订完善专项预案。
(二)开展培训和预案演练。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有关部门对相关预案进行演练,每年至少开展1次应急预案演练和2次应急现场处置。
(三)明确预案演练目的。检查预案是否能够正常实施,根据预案演练实际情况对预案进行调整;锻炼队伍熟悉应急预案,提高应急人员在应急救援中妥善处置事故事件的能力;完善各部门之间的磨合,提高协调配合能力;普及应急管理知识,提高参演人员和观摩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应急处置意识;完善准备,提升应急处置管理和应急处置技术,补充应急装备和物资。
十、责任与奖惩
(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镇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运用紧急权力,采取应急措施依法实施监督。
(二)镇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对在应急处置中表现好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及时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镇政府对在应急工作中拒不履行法定的应急处置义务或迟报、谎报、瞒报、漏报等情况,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一、其他
(一)本预案涉及相关人员职务及工作分工发生调整变化的,由接任干部承接相关职责。
(二)如机构改革等相关业务科室发生重大调整,必须重新修订本预案。
孝顺镇消防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为规范全镇消防安全的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结合本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孝顺镇范围内对社会秩序和公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危害和损失的各类火灾事故和灭火救援工作。
三、组织机构
(一)领导机构:
设孝顺镇应急消防管理委员会作为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全镇消防安全救援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1.孝顺镇应急消防管理委员会人员组成
主任:舒跃成、陈剑
常务副主任:邱萌
副主任:付旭华、戴毅、戴俊华、杨婷燊、王劲俏、庄昂开、薛钊宏、潘泽、王宇凡、张晓晨、程梦倩、倪森源、周根忠、傅钦炜(各相关分管负责人)
成员:钱东红、朱文达、王金强、陈星、杨姬姬、张卫峰、施栽飞、严沁、王美春、夏萍、华卓燊、叶宇宏、朱卫红、施延华、何建超(各条线业务负责人)
2.成立孝顺镇应急消防管理站
孝顺镇应急管理委员会下设应急消防管理站,承担应急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任务。
(1)组成人员
站长:钱东红
副站长:卢峥(日常工作)、何建超(兼任专职消防队长)
成 员:龚乔(城市运行)、季泉(应急消防)、施栽飞(森林防火)、严淑娴(防汛防台)、仇晓春(民兵应急)、王建程(专职消防)、施俊杰(行政执法)、吴珂、金正伟、王剑波、项凯、张晶晶、田有理、金明、施文涛
(2)工作职责
① 统筹协调孝顺镇应急委办、安委办、消安委办、防指办(防汛、防火)日常工作,负责制定属地应急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相关工作制度并监督落实。
② 负责属地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综合监督,统筹协调防汛防台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汛防台专项治理和检查,协调督促"基层党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基层党建+应急管理标准化”、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设和运行工作。
③ 负责孝顺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日常管理,统筹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自然灾害教育培训和宣传演练。
④ 负责事故(灾害)应急处突指挥与救援,统筹负责资源存储及调度、信息上报和灾后重建工作。
⑤ 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3)工作机制
① 统筹协调机制。全面建立“1+3”统筹体系,即应急管理委员会下设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防灾减灾救灾(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3个委员会,主任均由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常务副主任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常务副镇长担任,统筹负责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自然灾害领域工作。
② 值班值守机制。建立完善平战结合的值班值守制度,突发事件发生时履行应急值守、应急信息收集和上传下达、应急响应和协调指挥等职责,建立全天候专人值班值守制度。
③ 信息报送机制。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信息报送制度,构建一张信息报送网络,明确应急信息报送的范围、程序、时效、流程,由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进行统筹汇总。
④ 预测预警(风险防控)机制。构建覆盖辖区的预测预警信息网络,汇总上级和辖区内风险预测信息,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手段,及时发布风险预警信息。
⑤ 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和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工作体系图和流程图,明确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发生时的工作处置流程和责任,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的发生。
四、预案启动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启动本预案:
(一)火势较大,有可能造成较大经济财产和人身安全时;
(二)超出自身应急处置能力的消防安全事故时;
(三)镇人民政府认为需要启动预案的消防安全事故。
五、工作原则
(一)坚持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原则。发生火灾事故特别是重特大火灾事故,必须坚持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灭火救援行动,保证灭火救援工作协调有序开展。
(二)坚持救人第一、先控制后处置原则。开展灭火救援行动,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以积极抢救人命为第一要务。对于火灾现场要以控制灾情蔓延扩大为着力点,最大限度地降低火灾损失及因火灾引发的次生灾害损失。
(三)坚持果断决策、科学处理原则。根据火灾的不同类型,积极捕捉有利机战,果断决策,快速行动,灭火救援行动的技术、战术方法既要讲究科学,又要符合火灾现场的客观实际,保证灭火救援工作的实效性。
六、事故分级
按照事故情况分为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
一般事故:造成死亡3人以下,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造成100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
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经济损失。
重大事故:造成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造成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经济损失。
特别重大事故:造成死亡30人以上死亡,或者造成100人以上重伤,或者造成1亿元以上的经济损失。
七、应急救援工作职责
领导机构下设八个工作组,具体负责全镇消防安全工作。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邱萌(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倪森源(副镇长)
副组长:钱东红(应消站站长)、事故发生企业负责人、事故所在村书记
成员:镇政府及相关部门人员
其主要职责:
1.根据总指挥部的统一部署,负责了解、收集和汇总事故的有关材料并及时上报。
2.现场指挥协调和人员调动,对事故抢救作出具体部署。
3.定时向总指挥部汇报抢救、处理情况,并根据总指挥部的部署,及时调整具体的措施。
4.完成总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安全保卫组:
组 长:傅钦炜(孝顺镇派出所所长)
副组长:派出所副所长
成 员:民警、执法中队及事故发生地治安人员
其主要职责:
1.负责事故现场的治安保卫、交通管制工作;
2.设置警戒区域;
3.组织危险区内人员和围观群众的有序疏散;
4.负责保护抢险救援人员的人身安全;
5.完成总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抢险救灾组:
组长:戴俊华(副书记)、薛钊宏(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相关技术专家
成 员:镇政府及相关部门人员及事故发生地人员
其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抢险行动方案,协调抢险相关事宜。
2.对事故现场进行救护和清理,如营救、寻找受伤、失踪人员等。
3.实施工程抢险、抢修基础设施,防止二次灾害发生。
4.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做好急救物资的运送和发放工作。
5.帮助事故现场恢复正常生活与生产秩序。
6.完成总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医疗救护组:
组 长:杨婷燊(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副组长:卫生院领导、事故发生地负责人
成员:专业医护人员
其主要职责:
1.组织医疗队、防疫队进入事故现场,开设现场临时救护所,对伤亡人员实施转移、救治和处置。
2.及时提供救治所需的药品和救护器械。
3.对事故现场进行检查、监测和清理消毒、预防和控制灾害扩散蔓延。
4.向事故伤亡人员及家属提供精神和心理、卫生方面的帮助。
5.完成总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后勤保障组:
组 长:程梦倩(副镇长)
副组长:综合办主任
成 员:镇政府及相关部门人员及事故所在村派员组成
其主要职责:
1.落实运输保障和救灾物资保障。
2.保证电力输送和抢修。
3.负责调集抢险器材、设备。
4.保证现场通讯畅通。
5.解决抢险救灾人员的食宿问题。
(六)事故调查组:
组 长:陈剑(党委副书记、镇长)、潘泽(纪委书记)
副组长:派出所、应急消防管理站
成 员:镇政府及相关部门人员及技术专家组成
其主要职责:
1.协助上级事故调查组开展现场勘察、取证等工作。
2.协助上级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制订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3.协助上级对有关事故责任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4.做好事故伤亡情况的调查、统计和上报工作,配合做好事故调查报告的形成工作。
5.完成总指挥部和上级事故调查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善后处理组:
组 长:王宇凡(人大副主席)
副组长: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人
成 员:镇政府及相关部门人员及事故所在地派员组成
其主要职责:
1.做好遇难家属的安抚工作。
2.协调落实遇难者家属抚恤金和受伤人员住院费等问题。
3.做好财产、人身保险的理赔工作。
4.做好总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善后事宜。
(八)新闻报道组:
组 长:王劲俏(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成 员:文化站人员
其主要职责:
1.代表总指挥对外发布有关信息和新闻,负责审核相关新闻稿件。
2.宣传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3.做好上级新闻单位人员的接待工作。
4.完成总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应急救援
(一)现场指挥小组总指挥负责组织召开各成员单位和救援队伍负责人及专家联席会议,通报事故初步情况,在专家协助下制定应急救援实施方案,组织、指挥救援行动;
(二)现场指挥小组根据事故类别和现场救援需要,调集救援设备和器材,指派救援队伍深入事故区域,探明情况,抢救伤员,运送遇难者遗体到指定位置存放。在专家指导下,对涉及的工程设施进行维护和处理,防止事故扩大;
(三)卫生院在指挥部的统一安排下,设立现场急救站,开展现场医疗急救,对伤员简单处置后,送指定医院治疗,并随时向指挥部报告人员伤亡情况和采取的救治措施;
(四)派出所、交通管理站在指挥部的统一安排下,迅速划定警戒区,及时通知事故区域内的人员及时撤离,禁止与救灾无关的人员进入警戒区;
(五)应急指挥小组通知有关部门和行业做好运输、通信、物资、供电等支援工作。
九、现场处置
针对安全生产事故的特点,在抢险救援过程中,应急救援指挥部要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一)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企业在第一时间是处理事故的主体,要充分利用所属企业及邻近社会救援力量尽快实施抢救,遏制事故扩大;
(二)停止事故地点一切作业,迅速组织事故地点及邻近职工撤离危险区域;
(三)迅速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时制定事故的抢险救灾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立即搜救被困和失踪人员,调集相关的医疗专家、医疗设备现场救治伤员,适时进行转移治疗;
(五)加强对事故抢救现场的物理、化学监测,采取针对性措施,防止发生次生事故;
(六)现场救援人员必须做好人身安全防护,避免抢救过程中发生二次伤亡;
(七)应急救援结束后,各有关单位、救援队伍和专家在撤离事故现场前,要认真做好现场清理,切实消除事故隐患,经现场指挥小组同意后,方可撤离事故现场。
十、后期处理
(一)火灾扑灭后,镇应急分队应全面、细致地检查火场,清除残火,防止复燃或爆炸。
(二)应急分队撤离火场时,应当清点人数,整理器材装备,将使用过的消防水源设施恢复到备用状态。归队后,迅速补充器材和灭火剂,调整人员,恢复战备状态。
(三)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所属业务职能办公室、所属村协助相关单位调查火灾原因,确认火灾责任。镇消防安全指挥部总结事故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工作的要求和建议。
十一、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火灾信息报告制度,保证信息传递及时、连续、完整、准确,不得隐瞒、谎报、缓报。
信息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火场地址、火灾种类、人员被困情况、火势发展情况、火灾等级以及出动力量情况等。
十二、保障措施
(一)人员保障
发生重特大火灾,在镇应急分队和行政村志愿消防队灭火救援力量不足的情况下,报请金华市金东区消防救援大队,迅速调动各种力量紧急增援。
(二)医疗卫生保障
由镇卫生院负责组织紧急医疗救援,在做好现场救治和伤 病人员转运的同时,搞好后备医院对接准备工作,并把情况及时上报指挥部。
(三)交通保障
由交管站负责,对事故现场的警戒区、控制区进行交通管制,并开辟绿色通道保障灭火救援等车辆顺利进入事故现场。
(四)物资保障
由镇武装部负责保证灭火救援所需器材装备,协调有关部门调集消防设备和物资。
十三、工作要求
(一)快速反应,高度集中指挥
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处置,有关单位要快速反应,迅速启动有关灭火救援预案,组织力量赶赴现场。
(二)严格岗位责任制
各行政村、镇辖各单位、相关职能办公室要按照任务分工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层层抓落实,切实保证领导到位、力量到位、装备到位、措施到位。各单位之间密切配合,协同作战,防止出现不必要的失误和漏洞。
(三)加强信息反馈和请示报告制度
要保证情况信息传递灵敏、快速、准确、畅通、及时上报有关情况信息。各行政村要确定专人收集现场情况,及时续报反馈,不得隐瞒、漏报、迟报、误报重要情况。
(四)加强安全管理工作
在实施灭火救援行动中,要切实抓好人员、车辆、装备的作业安全,严禁车辆装备带病作业或人员违章作业,确保灭火救援任务的顺利完成。
孝顺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生产和生活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孝顺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适用范围
1.事故级别: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预案》重点放在火灾、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建设工程、道路交通、矿山等事故。其他事故由镇政府有关部门配合实施抢险救援工作。
二、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
抢救受害人员,快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现场急救;控制危害源,抢险抢修,防止事故继续扩展;建立警戒区域,指导群众防护撤离,开展自救互救;做好现场清理,消除危害后果。通过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三、事故应急预案启动条件、程序
(一)启动条件
1.发生较大以上(含较大)或较大社会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
2.事故所造成的后果有可能继续扩大的;
3.在事故发生过程中,情况发生突然变化,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
4.总指挥部认为有必要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
符合上述四个条件之一的,均由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长发布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
(二)启动程序
经过警情判断,确需启动较大、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由总指挥部指挥长下令启动应急预案后,迅速启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按事故类别启动相应预案,通知相关人员迅速到位,按照相应专项预案成立工作组,各救援工作组迅速奔赴现场,开展救援。
四、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政府统一组织领导,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全力配合救助。
建立孝顺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部领导小组
组长:舒跃成、陈剑
副组长:付旭华、戴毅、戴俊华、邱萌、杨婷燊、王劲俏、庄昂开、薛钊宏、潘泽、王宇凡、张晓晨、程梦倩、倪森源、周根忠、傅钦炜(各相关分管负责人)
成员:钱东红、朱文达、王金强、陈星、杨姬姬、张卫峰、施栽飞、严沁、王美春、夏萍、华卓燊、叶宇宏、朱卫红、施延华、何建超(各条线业务负责人)
(二)指挥部职责
1.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发布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的命令;
2.按照《预案》程序组织、协调事故应急预案的实施,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援;
3.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可用场地;
4.发现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进行人员和物资疏散;
5.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员的医疗救护;
6.适时发布信息,报道事故有关情况;
7.组织《预案》的演练,对演练中暴露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
(三)工作组的主要职责
为确保应急救援工作有序开展,按照应急救援中的工作要求,下设8个专业小组,切实做好应急救援工作,保障人民群 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1.综合协调组:
组 长:邱萌(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倪森源(副镇长)
副组长:钱东红(应消站站长)、事故发生企业负责人、事故所在村书记
成 员:镇政府及相关部门人员
主要职责:
(1)根据总指挥部的统一部署,负责了解、收集和汇总事故的有关材料并及时上报。
(2)现场指挥协调和人员调动,对事故抢救作出具体部署。
(3)定时向总指挥部汇报抢救、处理情况,并根据总指挥部的部署,及时调整具体的措施。
(4)完成总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安全保卫组:
组 长:傅钦炜(孝顺镇派出所所长)
副组长:派出所副所长
成 员:民警、执法中队及事故发生地治安人员
主要职责:
(1)负责事故现场的治安保卫、交通管制工作;
(2)设置警戒区域;
(3)组织危险区域内人员和围观群众的有序疏散;
(4)负责保护抢险救援人员的人身安全;
(5)完成总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3.抢险救灾组:
组 长:戴俊华(副书记)、薛钊宏(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相关技术专家
成 员:镇政府及相关部门人员及事故发生地人员
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抢险行动方案,协调抢险相关事宜。
(2)对事故现场进行救护和清理,如营救、寻找受伤、失踪人员等。
(3)实施工程抢险、抢修基础设施,防止二次灾害发生。
(4)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做好急救物资的运送和发放工作。
(5)帮助事故现场恢复正常生活与生产秩序。
(6)完成总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4. 医疗救护组:
组 长:杨婷燊(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副组长:卫生院领导、事故发生地负责人
成 员:专业医护人员
主要职责:
(1)组织医疗队、防疫队进入事故现场,开设现场临时救护所,对伤亡人员实施转移、救治和处置。
(2)及时提供救治所需的药品和救护器械。
(3)对事故现场进行检查、监测和清理消毒、预防和控制灾害扩散蔓延。
(4)向事故伤亡人员及家属提供精神和心理、卫生方面帮助
(5)完成总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5. 后勤保障组:
组 长:程梦倩(副镇长)
副组长:综合办主任
成 员:镇政府及相关部门人员及事故所在村派员组成
主要职责:
(1)落实运输保障和救灾物资保障。
(2)保证电力输送和抢修。
(3)负责调集抢险器材、设备。
(4)保证现场通讯畅通。
(5)解决抢险救灾人员的食宿问题。
6. 事故调查组:
组 长:陈剑(党委副书记、镇长)、潘泽(纪委书记)
副组长:派出所、应急消防管理站
成 员:镇政府及相关部门人员及技术专家组成
主要职责:
(1)协助上级事故调查组开展现场勘察、取证等工作。
(2)协助上级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制订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3)协助上级对有关事故责任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4)做好事故伤亡情况的调查、统计和上报工作,配合做好事故调查报告的形成工作。
(5)完成总指挥部和上级事故调查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7.善后处理组:
组 长:王宇凡(人大副主席)
副组长: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人
成 员:镇政府及相关部门人员及事故所在地派员组成
主要职责:
(1)做好遇难家属的安抚工作。
(2)协调落实遇难者家属抚恤金和受伤人员住院费等问题。
(3)做好财产、人身保险的理赔工作。
(4)做好总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善后事宜。
8. 新闻报道组:
组 长:王劲俏(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成 员:文化站人员
主要职责:
(1)代表总指挥对外发布有关信息和新闻,负责审核相关新闻稿件。
(2)宣传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3)做好上级新闻单位人员的接待工作。
(5)完成总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应急救援及应急响应程序
( 一 )报警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 向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事故情况。负有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立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 事故情况。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向镇政府办公室、镇应急消防管理站上报。上述部门无论哪一方接到报警,必须在第一时间立即报总指挥部办公室。
事故报告的内容
1. 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联系电话、 报告人;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财产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二)应急响应程序
应急响应程序分为接警、应急启动、救援行动、应急恢复、扩大应急和应急结束等几个环节。
1.接警相应级别确定。总指挥部办公室接到警报后,应立即建立与事故所在地或企业应急机构的联系,根据事故报告的详细信息,对警情作出判断,由总指挥长确定相应的事故救援响应级别(该事故是否符合启动事故救援预案的条件)。
2 . 应急启动。应急响应级别确定后,相应的应急救援指挥部按所确定的响应级别启动应急预案,通知相关人员迅速到位,调配救援所需的资源。
3.救援行动。现场救援指挥部成立,各应急救援工作组及 时进入事故现场,积极开展人员救助等救援工作。专家组为救 援决策提供建议和技术支持。
4. 扩大应急。当事态仍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时,应向上级救援机构请求实施扩大应急响应。
5.应急恢复。 救援行动结束后,进入临时应急恢复阶段,要对现场进行清理,清点救援人数、组织撤离,解除警戒,开展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和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6. 应急结束。应急响应结束后,应由事故总指挥按照规定程序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六、应急处置的有关要求
(一)应急救援是一项社会性减灾救援工作,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参加安全生产事故抢险救援的义务,都应当支持配合抢救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应急救援指挥部有权调用应急救援所需的物资、设备和器材,任何组织和个人应当支持、配合事故抢救。政府对调用的物资、设备和器材要予以合理的补偿。在抢险救援过程中,有关部门接到后勤保障组下达任务后,因玩忽职守,应提供的物资不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而延误时机,造成事故进一步扩大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二)派出所要加强对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要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卫生部门要立即组织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医药部门要及时提供救护所需药品;其他相关部门要积极做好配合工作。
(三)事故发生后,镇政府事故应急总指挥部要及时启动 《预案》,实施过程中应根据不同情况调用相关专项预案并随机进行处理。救援过程中,一切行动听从指挥。
(四)如在区域内发生孝顺镇本级无法处理的事故,指挥部办公室请求市政府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做出处理。
七、工作制度
( 一)值班制度。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二)检查制度。每月由镇应急救援指挥部结合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应急救援工作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例会制度。每季度由镇政府应急抢险救援指挥部组织召开一次指挥部成员和救援队伍负责人会议,检查上季度工作,并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四)演练制度。实行定期演练,每季进行一次模拟和功能演练,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演练,通过演练找出不足,进行改进、完善。
(五)时间制度。发生事故时,总指挥、副总指挥、事故救援指挥和救援人员白天应在接通知后10分钟内到达现场,夜间应在20分钟内到达,法律另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各级各有关部门应结合实际和本行业特点,制定出相应切 实可行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按制定的预案进行经常性培 训和必要的演练,使其了解本行业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法 律法规以及安全救护规程,熟悉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性能和 使用方法,掌握救援行动的技能、方法、注意事项、常见故障的处理和维护保养的要求等,对演练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应及时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孝顺镇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及生产安全事故成员如有变 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然递补,并报镇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 办公室备案,不再行文。
孝顺镇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预案
为及时有效地做好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健康有序地发展,现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预案。
一、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报告
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公民,一旦发现有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应立即向镇政府(电话82951167)或派出所(110)报告。
镇值班人员接到报告后,应问清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事件起因、目前状况、发展态势,并立即向镇值班领导和主要领导报告。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除留办公室值班保持联络外,应按快速反应,就地处理的原则,赶到案发现场,化解群众的不满和对立情绪,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分管领导在接到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报告后,要及时派出所取得联系,抽调人员赶赴现场处置。
二、处置步骤
(一)稳定情绪,控制局面。事件一经发生,镇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或亲赴现场,宣传有关法规,做深入细致的教育疏导工作。属闹事型事件的,公安部门要及时介入,并维护现场秩序,防止事态扩大;属重大的群体性事件的,要及时向区领导和有关部门通报。
(二)摸清底细,分析情况。在具体处置前,要认真听取各方意见,摸清底细,细致分析问题发生的根源和群众所要达到的目的,找准解决问题和矛盾的症结所在。
(三)抓住重点,促进转化。一方面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协调处理,另一方面对参与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头面人物和活跃分子,要重点做好工作。
三、处置方法
(一)坚持原则,掌握政策。根据不同情况,按有关政策法规研究相应措施。对群众的合理要求,要给予同情与关注,尽快解决;对基本合理的要求,要尽力解决;对过分要求原则上不应让步,并作好解释工作,降低期望值;对无理的要求,要理直气壮给予批评教育,坚决不予解决。对确需解决的问题,在方法上可让群众派几名代表择时参加共同协商,其余群众劝散回家,同时要统一 口径,防止反复。
(二)宽严适度,依法处置。在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理过程中,要以疏导教育为主、为先,团结教育争取大多数群众,劝散不再参与。同时对在现场破坏公私财物,殴打他人,妨碍执法公务,严重影响机关工作秩序和工程建设生产秩序、交通秩序的肇事者,及时由公安机关强制带高现场,从快依法惩处,对个别无理取闹、有意挑起事端的组织者、策划者,及时搜集证据材料,依法予以处置。
四、组织事件处置队伍
根据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最新动态,建立各阶段事件处置队伍。
第一阶段,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发生地的行政村两委班子成员向上级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事件处置队伍,避免事态扩大。
第二阶段,镇值班人员在接到报告后要在值班领导的带队下,以最快速度赶赴事件现场,宣传有关法规,做深入细致的教育疏导工作。事件涉及单位有关领导要积极主动出面干预。
第三阶段,事件难以控制时,由镇分管领导、综治办成员和所在行政村干部到场稳定情绪,控制局面,做过细思想工作。
第四阶段,事态存在扩大趋势时,镇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均需到场。班子成员要摸清底细,找准解决问题和矛盾的方法。其余机关工作人员作好解释工作,劝散群众回家。
第五阶段,如出现现场破坏公私财物、殴打他人,严重影响机关工作秩序和工程建设生产秩序、交通秩序时,要立即向市委办、市府办、市政法委、市公安局报告,并请公安部门协助处置。
五、责任追究
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肇事者、闹事者及有关责任人员,请公安司法部门根据情节轻重,及时依法作出相应处理。对玩忽职守造成事态扩大的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孝顺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为了及时、有效地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与应急办法》、《金华市金东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突发事件的分类与处理原则
(一)定义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重大职业中毒、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以及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二)分类
1.重大传染病疫情:是指出现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以及发生或可能发生大范围的影响公众健康的其他传染病。
2.重大食物中毒:是指一次性出现30人以上或死亡1人以上的食物中毒,或者发生在学校、幼托机构或全国性活动期间的食物中毒。
3.重大职业中毒:是指一次性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上或死亡3人以上的职业中毒。
4.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社会安全的事件:是指大苑围的影响公众健康和社会安全的自然灾害、发生生物或化学泄漏或恐怖袭击事件、放射线或核泄漏等事件。
(三)处理原则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反应快速、措施果断;科学统筹、加强合作的原则。
二、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
(一)突发事件预防
镇所属各卫生院和行政村、企事业单位应当定期进行突发事件危险性和应急能力评估、不断调整和完善应对突发事件的指挥协调体系、信息网络体系、医疗救治体系、物质保障体系和监督检查体系等。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传染病预防和其他公共卫生工作,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卫生知识和公民应急自救常识,对重点单位、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人群进行重点预防和监控,消除和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
镇卫生院和卫生监督单位要切实开展与突发事件有关的监测和检测,本镇各企事业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监测和检测工作。职能部门应加强对有毒有害等化学物品、放射物品的企事业单位的管理。
(二)应急准备
镇农业农村、卫健领域应急消防管理委员会要根据重大传染病、食物中毒、急性职业中寿、化学毒物泄漏等突发事件的不同类型,建立相应的应急处理小组。
镇派出所建立全镇有毒有害化学物品、放射物品企业的建档,及有关应急处理技术数据库。
各学校、幼儿园要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专门组织和工作机制,并储备相应的应急处理所需的必需物资。
三、突发事件的报告
(一)报告范围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报告。
1. 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2. 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3. 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或职业中毒事件的;
4. 发生生产、加工、储存、运输中的有毒有害化学品泄漏或放射源丢失的。
(二)报告程序
各单位发现本预案规定突发事件报告范围情形之一的,应当以最快速度报告孝顺镇卫生院,镇卫生院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镇政府(指挥部)和金东区卫健局报告。镇指挥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金东区人民政府(区指挥部)报告。
(三)报告纪律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情形时,都应及时报告,不得隐瞒、缓报、谎报。
四、组织体系和部门职责
(—)组织体系
1. 镇政府设立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指挥部总指挥由镇长担任,分管领导任副总指挥,镇各办公室主任及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镇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本辖区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应急组织、协调和处理工作。在常规状态下,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卫生院防疫科,遇重大突发事件时指挥部办公室移至政府党政办,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召集各成员,集中统一办公。
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负责制定本辖区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并建立相应的组织。
2. 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成立突发事件应意处理小组,负责辖区内突发事件的预报、调查、控制、医疗救治与应急处理的日常工作。
(二)政府与各有关部门的职责
1. 镇政府、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负责辖区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领导体系建设,制定策略,保障资源,落实措施,发布信息。
2. 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负责开展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调查、控制、医疗救治与应急处理的日常工作。
3. 镇安监办、农业农村办公室:负责对有毒有害企业的安全管理,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并协助卫生部门做好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做好家禽家畜、野生动植物、昆虫等可能传染源或危险源的检验检疫工作。
4. 镇政法办,派出所:负责保障疫区和中毒现场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保障突发事件处置车辆畅通;根据卫生行政部门要求,协助做好突发事件现场及中毒现场的处理和封锁;做好人员转移安置、应急物资,资金募集和救济发放等工作:按照要求做好传染病死亡病人和中毒死亡者的处理。
5. 镇综合办:负责做好突发事件应急车辆、物资保障,根据领导要求,落实资金保障。
6. 村镇建设办:负责做好突发事件期间建筑工地的卫生管理。
7. 镇工商市场监督:负责市场综合管理监督,实施食品安全战略。
8. 各学校、幼儿园:定期对学生进行健康、卫生和公共安全知识及个人防护基本技能的教育;负责协助卫生部门进行突发事件的处理。
五、预案启动与分类应急处理
启动全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由镇政府决定,并向金东区人民政府报告。应急预案启动后,镇属各单位应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与要求,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
(一)重大传染病疫情的应急处理
1. 发生疫情单位和个人:
(1)采取最快的通讯方式向镇卫生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发病人数、发生的原因及采取指施和需要解决的问题等;
(2)应以当时的医疗条件就地进行治疗,采取必要的隔离控制措施,避免疫情件播、扩散。
2. 镇卫生院、村卫生室:
(1)接到重大传染制疫情报告后,立即开展调查,并及时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健局和镇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
(2〕根据镇指挥部或镇政府的指令启动应急预滨,并通知应急处理小组,做好应急处理准备。
(3)严密监视疫情,将疫情变化情况随时上报镇指挥部和区卫健局。
(4)密切配合区应急反应小组的工作,以便采取及时有效预防控制措施。
3. 镇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监督、检查各有关单位组织、全面的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二)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意处理
1.发生重大食物事件的单位和个人:
(1)立即向镇卫生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发病人数、死亡人数、发生的原因及采取措施和需要解决的问题等;
(2)协助抢救病人或积极配合诊疗;保护中毒现场;保留剩余食物及其原料;保留病人的呕吐物和腹泻物。
2. 接受食物中毒的医疗单位(诊所或村卫生室):
(1)立即向镇卫生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发病人数、死亡人数,发生的原因及采取措施和需要解决的问题等;
(2)积极抢救病人:做好病历记录:保留病人的呕吐物和腹泄物。
3. 镇卫生院:
(1)接到报告后,立即开展调查,并及时向镇指挥部、区疾病防控制中心,区卫健局、区卫生监督所等上级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2)根据镇指挥部或镇政府的指令启动应急预案,并通知应急处理小组,做好应急处理准备。
(3)严密监视情况变化,随时上报镇指挥部和区卫健局。
(4)高度配合区应急反应小组、区疾病防控中心的工作,场地范围布控、人员控制等措施做到全面的落实。
(三)重大职业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理
1. 发生重大职业事件的单位和个人:
(1)立即向镇卫生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发病人数、死亡人数、发生的原因及采取措施和需要解决的问题等;
(2)协助抢救病人或积极配合诊疗;采取紧急措施,控制中毒的继续发生;保护中毒现场。
2. 接受职业中毒的医疗单位(诊所或村卫生室):
(1)立即向镇卫生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发病人数、死亡人数、发生的原因及采取措施和需要解决的问题等;
(2)积极抢救病人;做好病历记录。
3. 镇卫生院:
(1)接到报告后,立即开展调查,并及时向镇指挥部报告、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健局、和有关情况。
(2)根据镇指挥部或镇政府的指令启对应急预案,并通知应急处理小组,做好应急处理准备。
(3)严密监视中毒情况变化,随时上报镇指挥部和区卫健局。
(4)密均配合区应急反应小组与区卫生监督所的工作,以便采取及时有效控制措施。
4. 镇应急指挥部:
负责指挥、协调、监督、检查各有关单位组织、人员、安排等方面的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对可疑刑事案件,由镇综治办负责,协助区公安局调查。
(四)发生化学物泄露或重大化学事故的应急处理
1. 发生化学物泄露或重大化学事故的单位和个人:
(1)立即向镇卫生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化学物名称、受害人数、死亡人数、发生的原因及采取措施和需要解决的问题等;
(2)协助抢救病人开展院前急救,快速冲洗阻止毒物继续入侵体内;组织受害者撤离现场,至新鲜空气上风向;保护中毒现场。
2. 接受中毒病人的医疗单位(诊所或村卫生室):
(1)立即向镇卫生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化学物名称、受害人数、死亡人数、发生的原因及采取措施和需要解决的问题等;
(2)积极抢救病人和做好病历记录。
3. 镇卫生院:
(1)接到报告后,立即开展调查,并及时向区卫生监督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健局和镇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
(2)报据镇指挥部或镇政府的指令启动应急预案,并通知应急处理小组,做好应急处理准备。
(3)严密监视中毒情况变化,随时上报镇指挥部和区卫健局。
(4)密切配合区应急反应小组与区卫生监督所的工作,以便采取及时、有效的控制措施。
4. 镇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监督、检查各有关单位组织、人员、安排等方面的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协助公安机关维持交通治安秩序及对可疑刑事案件的调查;协助建设、水电、环保部门做好水源、环境污染的保护工作。通知新闻单位报道,以便提醒群众,防止中毒范围进一步扩大。
六、保障、考核、奖励
镇政府、企事业单位、各行政村,要加强突发事件应急体系的建设,加大公共卫生的经费投入。按照有关规定,对参加突发事件的医疗防病及其他人员给予适当的补助和保健津贴;对因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镇纪委配合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对违纪事件和相关人员,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与应急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罚、处理。
孝顺镇群众集体上访处置预案
为有效维护孝顺镇社会面大局平稳,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各类突发性群体案件,确保社会稳定,使维稳应急工作协调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预防各类矛盾纠纷、信访案件、突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群众集体上访处置预案:
一、成立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戴俊华(镇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傅钦炜(孝顺镇派出所所长)
成员:邢晨鹏、朱文达、王金强、陈星、杨姬姬、张卫峰、周峰、赵云开、何雪燕、严震宇、王晨、华卓燊、童开军。
二、成立22人应急劝返组,由陈剑任组长,社会治理办、派出所、四个管理处、三个社区书记、行政执法、孝川救援队等成员组成,应急车辆为商务车浙G0A1M7,驾驶员童开军,党政办何凤生负责后勤保障。信访维稳应急处置小组服从区信访联席会议和镇党委指挥,做好信访人员的劝访接访工作。
三、做好情报信息的搜集工作,及时发现突发性事件的苗头,将其制止在萌芽状态。坚持快速反应、科学应对的原则。建立预警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出现突发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及时应对。加强值班备勤制度。按AB岗落实值班备勤,按时交接班,坚守岗位,忠于职守,严守纪律,认真负责,做好记录,值班人员必须保持通讯全天候畅通,值班人员值班时不准擅自离岗、严禁脱岗。发现影响社会稳定因素、突发事件迅速上报,并赶往现场,进行果断处置。
四、应急劝访接返。实行按层级逐批次组织实施,接到预警信息或省市区通知要求后,第一层级由镇信访维稳应急小组第一时间组织劝访;第二层级由重点人员包案小组成员会同区相关部门组织劝返;第三层级由镇党委主要领导组织劝返。
五、接离时限要求。对送至国家和省信访分流点的人员,在接到通知后,由驻点劝访接返组在2小时内将人员接离;对送至省内外查控点的人员,在接到通知后,按相关路程所需时间内将人员接离;对到市、区集聚上访的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在1小时内将人员接离。
孝顺镇应急劝返队伍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联系方式 | 备注 |
1 | 戴俊华 | 党委副书记 | 13566780877 550877 | |
2 | 张卫峰 | 专职副主任 | 15105896606661606 | |
3 | 周 峰 | 副主任 | 15958985721735721 | |
4 | 赵云开 | 信访员 | 15557971996541996 | |
5 | 项夏俊 | 工作人员 | 15167967876697876 | |
6 | 周 凡 | 工作人员 | 15057973562 | |
7 | 朱文达 | 镇区管理处主任 | 15958992123535679 | |
8 | 喻根相 | 镇区管理处 | 13566782872612872 | |
9 | 王金强 | 低田管理处主任 | 18257971644681644 | |
10 | 苏文涛 | 低田管理处 | 15057837299 747299 | |
11 | 陈星 | 镇南管理处主任 | 18867969593569593 | |
12 | 仇晓春 | 镇南管理处 | 15268692268552268 | |
13 | 杨姬姬 | 镇西管理处主任 | 15024387705 587705 | |
14 | 施文革 | 镇西管理处 | 13957999758619758 | |
15 | 何雪燕 | 府东社区书记 | 18368672763692763 | |
16 | 严震宇 | 集贤社区书记 | 13819981879611879 | |
17 | 王 晨 | 鹿里社区书记 | 19884536904586904 | |
18 | 杨敬浩 | 执法队员 | 15057985005 | |
19 | 童开军 | 孝川救援队 | 15958457216 | |
20 | 叶小兵 | 孝川救援队 | 635823 | |
21 | 邢晨鹏 | 孝顺派出所 | 15088233663 | |
孝顺镇山林纠纷处置预案
为积极化解新老山林纠纷,预防群体和恶性事件的发生,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浙江省森林管理条例》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印发的《浙江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规程(试行)》的精神和省、市山林纠纷处置预案,结合山林纠纷调处实践,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山林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一)属地管理;
(二)分级负责、归口调处;
(三)谁主管谁负责;
(四)预防为主、教育疏导、防止激发、维护稳定;
(五)依法办事、合情合理、调早调小调了的原则。
二、山林纠纷调处的管辖
(一)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林地使用权及林木所有权纠纷,由有关各行政村委员会负责调解处理,达不成协议,调解不成的,形成书面意见,上报镇农业线(林业站)依法处理。
(二)村与村之间的发生的山林纠纷,双方村委会应先组织、协商,协商不成的报镇农业线(林业站),由农业线牵头,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解。
(三)辖区各单位与其他乡、镇、街道单位之间发生的山林 纠纷,由农业线牵头与对方乡镇(街道)政府先组织协商,协商不成时报区山林办调处。
(四)与其他县市发生山林纠纷的,由镇政府报金东区政府,再报省市山林纠纷处理机构调处。
(五)所有山林纠纷经镇政府调处不成的,统一报区山林办调处。
三、排查及报告
为了准确、及时地掌握山林纠纷动态、数量,建立山林纠纷排查及报告制度。
(一)各行政村每年3月底前组织开展一次山林纠纷排查摸底工作,并将排查结果于4月上旬报镇农业线汇总后报区山林办。
(二)农业线将当年调处的各类山林纠纷案件在12月上旬前报市山林办汇总。
(三)发生山林纠纷后,当事单位(个人)之间应主动协商,协商不成的要及时向有关行政村或镇农业农村办报告。有关行政村或农办接到山林纠纷报告后,首先要做好纠纷双方的稳定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同时,协调做好山林纠纷调处工作。
(四)如果已发生人员伤亡或有可能引发群体事件的重大山林纠纷,所在行政村和单位应立即报告政府,并转报区政府和区山林办介入处置。征占用、林地承包等容易发生山林纠纷的时间段,提早做好预防工作,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纠纷处置
(一)要高度关注山林纠纷的动态性苗头,提高敏感性,要特别注意林木采伐、林木采伐、林地征占用、林地承包等容易发生山林纠纷的时间段,提早做好预防工作,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山林纠纷调处机构对一方当事人提出的山林纠纷调处申请,经审查,对权属清楚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通知申请人,并做好解释工作;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制作立案通知书,并及时送达当事人。
(三)一方当事人提出山林纠纷处理申请,已经山林纠纷调 处机构审查受理的,另一方在接到立案通知后,不按规定的时间提出答辩,不提供合法证据和不参加调解的,经查清事实后,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四)农业线在接到一般山林纠纷的情况报告后,要及时跟踪纠纷动态;接到有可能发生群体事件、影响农村稳定的重大山林纠纷的情况报告后,应立即报告镇党委、政府,并报市山林纠纷领导小组和市政府。同时,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协调。
五、预案实施
(一)组织领导。镇建立山林纠纷调处工作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政府分管班子成员担任,具体负责山林纠纷的调处工作。拟定初步方案。针对已经发生的有可能激发矛盾的重大山林纠纷,应及时协商急需解决的有关问题,拟定初步调处方案。
(二)调查取证。山林纠纷发生后,有关部门应根据山林纠纷调处管辖权限及时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对重大纠纷,山林纠纷调处机构要抽调办案力量,组成工作小组,对纠纷双方提供的有关证据进行复查核实。在查清基本情况后,依法提出调处方案。
(三)组织调处。山林纠纷处理坚持“协调为主,决定为辅”的原则,对基本事实已经查清的纠纷,有关部门应根据山林纠纷调处管辖权限及时组织协调,尽早结案;对“久调不决”且有可能发生群体事件的纠纷,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早作出处理决定。
(四)人员经费保障。山林纠纷调处工作任务重、难度大、 条件比较艰苦,要积极创造条件,落实必要的人员和工作经费, 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孝顺镇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
为了科学、高效、有序的应对洪涝台旱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金华市金东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金华市金东区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等规定,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范围内洪涝台旱灾害应急处置。
一、防汛概况
孝顺镇位于金华市金东区,离城区约 25 公里,总面积 98 平方公里,总人口 10 万人,辖区 57 个行政村,耕地面积 48348 亩,境内主要河流有义乌江。由于特定的地形地貌,义乌江沿线村庄易受洪涝灾害影响,局部山区村庄易受山洪涝灾害影响。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组织指挥体系
镇人民政府依法设立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镇防指),并下设办公室(简称防指办),各行政村等基层组织及重要企事业单位建立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组。
(二)镇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
指 挥:陈剑
副指挥:戴毅、戴俊华、邱萌
成 员:朱文达、王金强、陈 星、杨姬姬、钱东红、 施栽飞、严沁、夏萍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应急消防管理站,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严沁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监测预警、人员转移、抢险救援三个应急组。
1.监测预警组
组 长:戴毅
组 员:严沁
负责建立本辖区监测预警网络,接收上级防指及应急、水利、气象等部门发送的有关洪涝台旱预警信息,掌握辖区内有关洪涝台旱信息,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在每个村确定专人定时、定点监测,及时向镇防指提供有关防汛数据与信息,如遇紧急情况同时报告区防指。
2.人员转移组
组 长:戴俊华
组 员:朱文达、王金强、陈 星、杨姬姬
负责按照指挥部的指令及预警通知,督促指导各村按预案将群众一个不漏地转移到安全地点避灾,转移时,按先人员后财产,先转移老弱病残、少儿妇女,后转移一般人员的原则进行。必要时要强制其转移,同时确保转移途中和安置后的人员安全,并负责转移后群众财产的清点和保护。
3.抢险救援组
组长:邱萌
组员:朱文达、王金强、陈 星、钱东红、施栽飞负责辖区内的洪涝台旱灾害的抢险救灾。
(三)镇防指职责
1.负责本辖区洪涝台旱灾害的抢险救灾避险和灾后自救工作。
2.组织开展本辖区洪涝台旱灾害隐患点检查,落实安全措施。
3.掌握本辖区内沿江低洼易涝区、病险水库山塘、薄弱堤段和危旧房及地质灾害点等洪涝台旱灾害隐患。
4.编制并修订防汛防台抗旱预案。
5.按规定储备防汛防台抗旱物资。
6.落实避灾场所,组织群众安全避灾转移。
7.每年组织开展防汛防台抗旱知识宣传、演练和培训。
8.统计上报灾情。
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它职责。
(四)镇防指办职责
1.负责防指日常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汛防台抗旱政策法规和指令。
2.负责镇和村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具体工作。
3.协调联络有关成员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组织开展防汛防汛防台抗旱安全检查,督促各行政村及有关防汛网格责任单位落实防汛防台抗旱安全措施,及时整改洪涝台旱灾害安全隐患。
4.做好汛期防汛值班工作,全面掌握雨情水情、工情、旱情、灾情和信息,及时发布防汛抗旱预警信息。
5.收到上级防指、应急、水利、气象等部门的预警信息后,要及时将信息传递到各相关网格责任人。
6.负责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管理和调用,对辖区内的大型抢险救援机械设备进行登记造册。
7.负责洪涝台旱灾害统计、核查、上报和总结。
8.做好防指及上级交办其他工作。
(五)村应急管理工作小组职责
1.负责本村洪涝台旱灾害抢险救灾避险工作。
2.协助修订村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开展防汛抗旱知识宣传和演练。
3.做好洪涝台旱巡查应急值班工作,及时发布洪涝台旱预警信息,组织群众避险转移。
4.管理、调用防汛抗旱应急物资。
5.协助统计灾情,发放救灾物资。
6.做好上级防指交办的其他防汛工作。
三、事件分级与应急响应
按照洪涝台旱灾害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洪涝台旱应急事件分为一般(Ⅱ级)和重大(Ⅰ级)二级。
(一) 事件分级
1.一般(Ⅱ级)事件
出现或预报以下情况之一者,为一般(Ⅱ级)事件:
(1)单站降雨量 1 小时达 30 毫米,或 3 小时 50 毫米,或 24 小时 80 毫米时,且降雨还将持续。
(2)境内的河流发生小流域洪水(山洪),沿江村庄水位超过警戒水位(黄线),且水位仍在上涨。
(3)水利工程发生一般险情。
(4)区气象分局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且台风或强热带风暴将明显影响本区域。
(5)降雨偏少,水库山塘、江河蓄水持续减少,因旱饮水困难人蓄饮水困难百分率达 10~40%或辖区内作物受旱面积达 20~50%。
2.重大(Ⅰ级)事件
出现或预报以下情况之一者,为重大(Ⅰ级)事件:
(1)单站降雨量 1 小时达 50 毫米,或 3 小时 80 毫米,或 24 小时 100 毫米时,且降雨还将持续。
(2)境内的河流发生小流域洪水(山洪),沿江村庄水位超过危急水位(红线),且水位仍在上涨。
(3)水利工程发生重大险情(影响工程安全)。
(4)区气象分局发布台风橙色预警,且台风或强热带风暴将严重影响本区域。
(5)降雨偏少、水库山塘、江河蓄水持续减少,因旱饮水困难人蓄饮水困难百分率40%以上或辖区内作物受旱面积50%以上。
(二)应急响应行动
根据洪涝台旱灾害一般(Ⅱ级)、重大(Ⅰ级)的分级,启动相应的防汛应急响应。
1.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1.1 暴雨台风灾害处置措施
(1)镇防指副指挥到岗,防指成员和防汛网格责任人进岗到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防汛防台工作。
(2)加强辖区内山塘水库、堤防、低洼易涝区等防汛防台隐患区域的巡查。
(3)落实高空构筑物、广告牌、农作物大棚等防风措施。
(4)危险区域内人员做好转移准备。
(5)集结队伍,做好抢险救灾准备。
(6)全面掌握辖区内的防汛防台动态信息,并及时上报。
1.2 江河洪水处置措施
(1)防汛相关责任人进岗到位,沿江村庄全面做好防洪准备工作。
(2)加强江河沿岸、堤防和沿江低洼易涝区等重点防御区域的巡查。
(3)抢险队伍集结待命,做好抢险救灾准备。
(4)沿江低洼易涝地带的人员和重要物资做好转移准备。
(5)掌握江河水位上涨趋势,研判可能出现的险情灾情。
1.3 水利工程险情处置措施
(1)巡查员发现险情后,立即向村应急管理负责人报告,同时向镇防指办报告。
(2)村管理负责人立即到现场查看,确认险情后立即向镇防指报告。
(3)镇防指接到险情报告后,立即向上级水务、应急管理部门报告,并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做好抢险和人员转移准备;
(4)加强巡查观测,根据险情落实相应的处置措施。
1.4 干旱灾害应急处置措施
(1)加强水源调度和用水管理。
(2)采取开源节流、限制用水、应急送水、跨区域引调水等措施。
2.Ⅰ级应急响应行动
2.1 暴雨台风灾害处置措施
(1)镇防指指挥到岗,防指成员和防汛网格责任人全部进岗到位,按照各自职责开展防汛防台工作。
(2)全面开展辖区内山塘水库、堤防、低洼易涝区、危旧房和地质灾害点等防汛防台隐患区域的专人蹲点巡查。
(3)落实高空构筑物、广告牌、农作物大棚等防风措施。
(4)立即转移危险区域内的人员。
(5)抢险队伍集结待命,抢险物资调运到位。
(6)全面掌握辖区内的防汛防台动态信息,并及时上报。
2.2 江河洪水处置措施
(1)镇防指指挥到岗,防指成员和沿江各村防汛网格责任人全部进岗到位,镇防指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指挥抗洪。
(2)全面开展江河沿岸、堤防和沿江低洼易涝区等重点防御区域的专人蹲点巡查,部分路段实行交通管制。
(3)抢险队伍集结待命,抢险物资调运到位。
(4)根据江河水位和险情发展情况,沿江低洼易涝地带的人员和重要物资实施转移。
(5)全面掌握江河水位上涨趋势和险情灾情,并及时上报。
2.3 水利工程险情处置措施
(1)出现重大险情后,立即向区防指和水务局报告。
(2)迅速组织抢险队伍携带物资器械赶赴现场投入抢险。
(3)向下游受威胁的村庄发布预警信息,组织人员转移至安全区域避险,在险情解除前,转移人员不得返回。
(4)险情处置情况及时上报区防指办。
2.4 干旱灾害应急处置措施
(1)加强水源调度和用水管理。
(2)采取开源节流、限制用水、应急送水、跨区域引调水等措施。
孝顺镇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为加强对全镇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的综合指挥,提高事故的快速反应和处置水平,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本着“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快速出动,分工负责”的指导思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省、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孝顺镇实际,特制定《孝顺镇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辖区内,由于人为过失或自然灾害造成的重大伤亡或巨大经济损失,以及性质特别严重,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一般不适用于破坏性事故)。具体为:
1.一次死亡2人以上的事故;
2. 一次造成职工和居民10人以上急性中毒的事故;
3. 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事故;
4. 其它性质特别严重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重特大事故发生后,按照“统一指挥,逐级负责”的原则,成立孝顺镇重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其下设立八个小组。
孝顺镇重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舒跃成、陈剑
副组长:付旭华、戴毅、戴俊华、邱萌、杨婷燊、王劲俏、庄昂开、薛钊宏、潘泽、王宇凡、张晓晨、程梦倩、倪森源、周根忠、傅钦炜(各相关分管负责人)、
成员:钱东红、朱文达、王金强、陈星、杨姬姬、张卫峰、施栽飞、严沁、王美春、夏萍、华卓燊、叶宇宏、朱卫红、施延华、何建超(各条线业务负责人)
其主要职责是:
1. 现场指挥和人员调动,对事故抢救作出具体部署;
2. 根据统一部署,负责了解、收集和汇总事故的有关材料并及时上报;
3. 及时汇报抢救、处理情况,并根据部署,及时调整具体的措施;
(一)抢险救灾组:
组 长:戴俊华(党委副书记)、薛钊宏(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相关技术专家
成 员:镇政府及相关部门人员及事故发生地人员
其主要职责是:
1.对事故现场进行救护和清理,如营救、寻找受伤、失踪人员等;
2.协助安置受伤人员;
3.进行工程抢险和扑救次生灾害,抢修基础设施、防止二次灾害发生;
4.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做好急救物资的运送和发放工作;
5.帮助事故现场恢复正常生活和生产秩序。
(二)医疗救护组:
组 长:杨婷燊(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副组长:卫生院领导、事故发生地负责人
成 员:专业医护人员
其主要职责是:
1. 组织医疗队、防疫队进入事故现场,开设现场临时医院或救护所,负责抢救、转运和医治受伤、中毒人员;
2.及时提供救治所需的药品和救护器械;
3.对事故现场进行检查、监测和清理消毒,预防和控制二 次事故的发生;
4.向事故伤亡人员及家属提供精神和心理卫生方面的帮助;
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物资通讯电力保障组:
组 长:倪森源(副镇长)
副组长:钱东红(应消站站长)、孝顺供电所负责人、事故发生企业负责人、事故所在村书记
成 员:镇政府及相关部门人员、事故发生地的行政村相关组织机构人员
其主要职责是:
1. 保证救灾物资的供应;
2.保证现场与外界的通讯联系;
3.保证电力输送和抢修。
(四)治安保卫组:
组 长:傅钦炜(孝顺镇派出所所长)
副组长:派出所副所长
成 员:民警、执法中队及事故发生地治安人员
1.负责事故现场的治安保卫、交通管制工作;
2.设置警戒区域并进行现场警戒,保护事故现场;
3.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危险区内人员撤离;
4. 劝说围观群众离开事故现场;
5.完成总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事故调查组:
组 长:陈剑(党委副书记、镇长)、潘泽(纪委书记)
副组长:派出所、应急消防管理站
成 员:镇政府及相关部门人员及技术专家组成
其主要职责是:
1.协助上级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
2.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制订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3.对有关事故责任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4. 做好事故伤亡情况的调查、统计和上报工作,形成事故调查报告;
5.配合做好事故死伤人员家属的抚慰工作;
6. 完成总指挥部和上级事故调查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宣传报道组:
组 长:王劲俏(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成 员:文化站人员
其主要职责是:
1. 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
2. 做好上级新闻单位人员的接待工作;
3. 代表总指挥部对外及时报道、发布有关信息;
4. 完成总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善后处理组:
组 长:王宇凡(人大副主席)
副组长: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人
成 员:镇政府及相关部门人员及事故所在地派员组成
其主要职责是:
1. 处理好死难者的善后工作和孤老幼残人员的安置;
2. 做好财产保险、人身保险的理赔工作;
3.完成总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后勤保障组:
组 长:程梦倩(副镇长)
副组长:综合办主任
成 员:镇政府及相关部门人员及事故所在村派员组成
其主要职责是:
1. 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物资供应;
2. 做好车辆调配和相关协调工作;
3. 做好各种后勤保障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重特大事故发生后,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知情者迅速将事故发生地、受害程度等有关信息上报镇政府值班室(82951167)、派出所(110);
(二)镇政府值班室和各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迅速报告领导小组;
(三)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迅速按本预案要求,组织人员开展抢救工作;
(四)领导小组、各有关部门和事故发生地的村两委干部,迅速组织人员赶现场,按照各自的职责组织抢救工作,并保护好现场;
(五)事故调查组协助上级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
(六)善后处理组开展善后处理工作;
(七)宣传报告组及时开展宣传工作。
四、附则
(一)在事故应急抢救工作中,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后迟报、漏报、瞒报而造成恶劣影响,或在应急抢救过程中玩忽职守,使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给予党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各行政村两委应根据本预案精神加以认真贯彻落实,建立相关组织,保证各项安全工作的落实,发挥应急处理的最大作用;
(三)镇各部门应根据本预案精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领导,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孝顺镇重大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镇重大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机制,科学有效地调度教援力量,正确采用各种战术、技术,快速实施灭火救援行动,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孝顺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辖区内发生的,需要联合相关科室共同实施救援和处置的重大火灾事故。
(四)工作原则
1. 以人为本,减少损失。在处置重大火灾时,始终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把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2. 防消结合,以防为主。开展经常性的防火宣传教育,加强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整改、消除各类消防隐患,从源头上预防重大火灾的发生。
3.统一领导,协同作战。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科室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协调有序地开展火灾扑救、人员救治和善后处理工作。
二、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镇重大火灾事故应急组织指挥小组
组 长:舒跃成、陈剑
副组长:付旭华、戴毅、戴俊华、邱萌、杨婷燊、王劲俏、庄昂开、薛钊宏、潘泽、王宇凡、张晓晨、程梦倩、倪森源、周根忠、傅钦炜(各相关分管负责人)
成 员:钱东红、朱文达、王金强、陈星、杨姬姬、张卫峰、施栽飞、严沁、王美春、夏萍、朱卫红、华卓燊、叶宇宏、施延华、何建超(各条线业务负责人)
三、事故分级
根据火灾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等,划分为特别重大火灾事故 (I级)、重大火灾事故(Ⅱ级)、较大火灾事故(Ⅲ级)和一般火灾事故 (IV)四级。
四、监测预防
(一)火点监测
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二)火灾预防
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应当严格履行《消防法》赋予的消防安全职责及其他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积极预防火灾事故发生。
(三)隐患消除
消防工作站依法加强对机关、企事业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定期监督检查。消防工作站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采取措施,限期消除隐患。
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要自觉接受消防工作站的消防监督 检查。对消防工作站提出的整改意见应当认真办理,及时消除隐患。
五、应急响应
火灾事故发生后,迅速向金华市市消防救援大队(119)求援并组织义务消防队实施应急救援,尽可能控制火灾蔓延、扩大,严防次生灾害的发生,迅速抢救受伤和受困人员。并按规定,迅速、准确将火灾事故和先期处置情况逐级上报至镇指挥部及区政府。
对于特别重大、重大火灾事故,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及时做好启动本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分管卫健工作的班子成员负责组织医疗机构对事故伤亡人员的紧急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必要时,及时协调有关医疗救护专家、特种药品和特种救治装备进行增援。有关单位应当积极协助运送伤员,必要时征用过往车辆。
参加现场应急救援的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并佩戴明显标 识,加强个人安全防护。现场灭火指挥部负责组织采取各种现 场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处置人员进出事故现场的管理 规定。
现场灭火指挥部根据事故具体情况,明确群众安全防护的 必要措施,决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的范围、方式、程序并组织实施。派出所负责设置事故现场警戒,实施交通管制,疏散现场无关人员,防止事故扩大、蔓延和造成其他人员伤害。
消防救援大队在灭火救援期间和事后及时对案件进行调查取证,依法查处。
信息发布及新闻报道应坚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原则,及时采用授权发布、接受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发布信息,组织报道。
特别重大、重大火灾事故的火情已扑灭、火险隐患已消除,次生灾害发生的因素消除,现场处置行动结束,由现场灭火指挥部提出建议,经镇指挥部批准,应急响应结束,并通知有关部门和事发地村委会和单位。
对在火灾中造成的伤亡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或按规定给予抚恤,对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妥善安置,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规定给予补偿,尽快恢复当地的社会秩序。保险公司应及时开展事故理赔工作。
六、应急保障
重大火灾事故应急准备和救援行动所需资金列入镇财政预算。
七、宣传、培训与演练
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有计划地组织火灾预防、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宣传工作,提高公众的防火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
各行政村、单位要组织、指导火灾事故专业救援队伍、义务消防队的培训,提高队伍综合素质和灭火能力。并适时组织重大火灾救援演练。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不断充实和完善预案。
孝顺镇经济社会紧急情况应急处置预案
为及时、妥善处置本镇发生的经济社会紧急情况,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最大限度地降低危害和损失,根据上级有关处置经济社会紧急情况工作预案的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一、分类和等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一)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类
1.自然灾害类: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2.事故灾难类: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建筑施工安全事,交通事故,消防火灾,人员密集场所骚乱,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类:学校、医院、敬老院、餐饮店等传染病和食品卫生事件,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动物疫情等;
4.社会安全类:信访,集访,其他影响较大的社会安全事件等。
(二)经济社会紧急情况的等级划分
按其影响大小和危害程度划分为一般性、重大、特大三个级别。
1.一般性紧急情况:在辖区范围内发生,对人身安全、经济建设和社会秩序造成一定影响,由各村、企事业单位和镇政府为主可以处置的紧急情况。
2.重大紧急情况:在辖区范围内发生,对人身安全、经济建设和社会秩序造成重大危害,按照规定必须向金东区委、区政府报告,需与区相关单位共同协调处理的紧急情况,或按照有关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确定为重大级的紧急情况。
3.特大紧急情况:对人身安全、经济建设和社会秩序造成特别重大的危害,出现镇范围扩散和态势,需金东区委、区政府组织相关单位共同处置的紧急情况,或按照有关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确定为特大级的紧急情况。
二、处置原则
(一)统一指挥,协调各方。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各科室要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指挥下,密切配合、快速高效地开展处置工作。
(二)立足预防,争取主动。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和镇机关各科室对各类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高度重视,主动防范,抓早抓实,争取把问题和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快速应对,减少损失。要以最快的速度,尽最大的努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和社会动荡,维护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的安全,尽快恢复社会秩序和生产生活秩序。
(四)依法处置,讲究策略。要注意把握政策,依法办事,讲究工作方式方法,把对事件的果断处置同避免激化矛盾进行统筹考虑。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发展的不同阶段,区别情况,区分性质,讲究策略,因情施策,妥善处置。对在事件中别有用心、蓄意破坏、危及公共安全的个别人,要依法严厉打击。
(五)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和镇机关各办公室要认真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责任制,深挖情报信息,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不断提高预防和处置各类紧急情况的工作水平。
三、处置分工
(一)孝顺镇经济社会紧急情况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舒跃成、陈剑
副组长:付旭华、戴毅、戴俊华、邱萌、杨婷燊、王劲俏、庄昂开、薛钊宏、潘泽、王宇凡、张晓晨、程梦倩、倪森源、周根忠、傅钦炜(各相关分管负责人)
成 员:钱东红、朱文达、王金强、陈星、杨姬姬、张卫峰、施栽飞、严沁、王美春、夏萍、朱卫红、华卓燊、叶宇宏、施延华、何建超(各条线业务负责人)
(二)由综治办牵头,会同镇派出所等单位负责处置:
1. 群体性骚乱、重大群体性械斗、群体性冲击公路拦截车辆、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聚众打砸抢烧、劫持交通工具等重大恶性群体性事件,公众聚集场所(包括重大的村庄集会、庆典、娱乐场所等)发生的消防安全事故,影响重大的爆炸、火灾、交通安全事故和治安灾害事故,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
2.“法轮功”以及其他邪教活动方面的重大突发事件。
3.群体性上访和越级上访、异常上访事件。
(三)由农办牵头,会同农技站、林业站等有关办公室负责处置:
1. 因暴雨、洪水、台风、潮汛、干旱等造成的各种自然灾害和救灾方面的重大突发事件。
2. 因动物疫情方面的重大突发事件。
3. 因水库、山塘、河道、水闸等水利工程险情和水市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方面的重大突发事件。
4.因植物疫情,大面积种子、农药、肥料生产事故,病虫草鼠害事故,畜禽养殖纠纷事故等突发事件。
5.因森林火灾、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大面积林木病虫害、山林纠纷等方面的重大突发事件。
(四)由经发办牵头,会同有关单位负责处置:
1.因企业生产安全方面重大的爆炸、火灾等突发事件。
2.因生活必需品的市场异常波动和企业发生不稳定事件等方面的重大突发事件。
3.因危险化学品泄漏造成环境污染的重大事故。
4.因企业改制改组、关闭、破产引发的职工安置等方面的重大突发事件。
5.因有毒有害物排放造成环境污染的重大突发事件。
6.因锅炉、压力容器和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引发的重大突发事件。
7.因劳资纠纷、工资和养老金发放、医保、社保等方面的重大突发事件。
(五)由镇建站牵头,会同有关单位负责处置:
1.因辖区内征地、拆迁、建设等引发的重大突发事件。
2. 因大面积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以及土地、矿产资源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等重大突发事件。
(六)由社事办牵头,会同有关单位负责处置:
1.因残疾人问题引发的重大突发事件。
2.开展自然灾害救助救济工作。
3.因非法民间组织方面引发的重大突发事件。
4.重特大突发事件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
5. 因涉及校园安全方面的重大突发事件。
6.因出版物的出版、印制、发行,营业性文化娱乐活动、文艺演出活动、音像制品经营活动以及其他文化经营活动方面的重大突发事件。
7.因突发的重大传染性疾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等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伤病员的医疗救治等工作以及处置因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引发的重大突发事件。
8.因民族、宗教问题引发的突发事件、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以及违反国家宗教法律、法规的活动方面的重大突发事件。
9.辖区内发生的重大涉台和涉及港澳的突发事件。
10.辖区内发生的重大涉外突发事件。
(六)由综合办牵头,负责相关紧急情况的信息和有关材料的上报工作:
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和镇机关各办公室要做到分工不分家,相互支持、相互配合。主管职能办公室暂不明确的,由镇党委、政府决定成立指挥部和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应急处置工作。
四、处置程序
(一)建立紧急情况报告制度。紧急情况发生后,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各办要在第一时间内向镇党委、政府报告,再由党委、政府指定人员立即向区委、区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并迅速开展抢险、救助等相关应急工作,控制事态发展。
(二)一般性紧急情况的处置。一般性紧急情况发生后,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各办要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指挥下,迅速了解情况,组织紧急情况发生地的行政村、企业和相关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三)重特大紧急情况的处置。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各办要执行镇党委、政府或市里组建的紧急情况现场指挥部的指令,并按应急处置工作方案组织实施,了解现场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重特大经济社会紧急情况影响范围各事态发展情况,并及时将现场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制订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指挥协调现场的抢险救灾等工作,组织调集抢险人员和抢险物资等,督促检查各项抢险救灾措施落实到位;妥善处理善后工作实到位;妥善处理善后工作。
五、新闻报道
由本镇内的机关工作人员和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人员采 写的涉及发生在本镇内的所有关于经济社会紧急情况的信息和 新闻报道必须实行审核制度。
(一)一般性紧急情况发生后,信息新闻报道应先由镇主要领导审核后再报送。
(二)重特大紧急情况发生后,综合办要及时与区委办、区委宣传部沟通,所有信息和新闻报道应先由镇主要领导审核,再报区两办、区委宣传部把关发布。
(三)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各办要发挥正面引导的作用,视情将处置紧急情况的进展情况通过通告、宣传车等形式及时、准确地传递给公众,杜绝不负责任的炒作渲染,避免误导公众和诱发不稳定因素。
六、善后处理
(一)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各科室要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开展调查工作,查清事实、查明事实、查明原因,并限期报结。
(二)紧急情况发生后,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各办要及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三)在紧急情况发生期间,对散布谣言、哄抬物价、欺骗消费者,扰乱市场和经济秩序的,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各办要协助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物价管理部门等要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协助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有下列事迹之一者,镇党委、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1.在处置紧急情况工作中,组织严密,指挥得当,奋力抢救抢险,出色完成任务者;
2.在危险关头,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抢救群众有功者;
3.及时准确报送重大经济社会紧急情况预警信息和动态信息,为应急处置赢得时间,成效显著者;
4. 其他有特殊贡献,成效显著者。
(五)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各科室工作人员如有下列行为,视其情节和危害后果,由镇党委和政府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 在紧急情况发生后玩忽职守,隐瞒、缓报、谎报或投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紧急情况以及不及时续报进展情况,延误处置或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影响的;
2.对发生的紧急情况不及时采取措施处置或采取措施不力, 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影响的;
3.在处置紧急情况工作中不服从指挥,不负责任,或在紧要关头临阵脱逃的;
4.挪用、克扣、贪污或集体私分抢险救灾钱款和物资的;
5.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
6.对因信息沟通不及时和组织协调不够等原因,导致紧急情况对外报道不利而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7.其他危害抢险救灾工作的。
孝顺镇森林火灾扑救预案
为了及时迅速地组织协调好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做到迅速、有效地扑灭森林火灾,最大限度地降低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根据《森林防火条例》、《浙江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及《金华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规定,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火情报告
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公民,一旦发现火情,应立即向镇政府森林防火值班室(电话82951167)或火警电话(119)。镇政府值班人员接到火情报告时,应问清火情时间、地点、火势等有关情况,立即向镇值班领导和主要领导报告,并报告市森林防火值班室。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除留办公室值班保持联络外,应按快速反应、就近处理的原则,及时赶到现场,组织和发动村干部、党员、群众,组成扑救队伍,迅速上山扑救,并将现场情况及时反馈政府值班室,由值班室报告镇主要领导和市森林防火办。镇主要领导在接到火情报告后,根据现场火情动态,作出决定,由值班人员通知机关所有人员,赶赴现场扑火。
二、前沿指挥
镇建立森林火灾现场扑火指挥小组:
组 长:舒跃成、陈剑
副组长:付旭华、戴毅、戴俊华、邱萌、杨婷燊、王劲俏、庄昂开、薛钊宏、潘泽、王宇凡、张晓晨、程梦倩、倪森源、周根忠、傅钦炜(各相关分管负责人)
成 员:钱东红、朱文达、王金强、陈星、杨姬姬、张卫峰、施栽飞、严沁、王美春、夏萍、朱卫红、华卓燊、叶宇宏、施延华、何建超(各条线业务负责人)
三、扑火队伍
根据火情大小和火灾最新动态,建立梯队扑火队伍。
第一梯队,火灾发生地的村委班子成员在向上级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扑救队伍,迅速上山扑救。
第二梯队,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在接到扑火通知后,要以最快的速度,根据各自分工,赶赴火灾现场,参加扑火。离火灾现场最近的村、企事业单位干部群众在发现灾情或接到政府通知后,也应组织人员参加扑火。
第三梯队,火势较大一时难以控制时,由镇人武部调集各村民兵应急分队,参加森林火灾扑救。
第四梯队,火灾面积较大、时间长,难以控制时,由镇政府通知各行政村,组织干部、党员群众参与扑火。
第五梯队,报请区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调动武装、民警等部门组成精干增援队伍。森林火灾扑灭后,火灾所在地村应组织一定人员,留足时间看守火场,严看死守,以防死灰复燃。
严禁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
四、后勤保障
镇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保证工作手机24小时畅通。火灾发生后,后勤保障组应迅速行动,及时到位,通知扑火人员,调动车辆。准备相关物资,及时提供扑火人员使用。在扑火过程,根据火情发展,负责上下的信息联系,及时准备相关物资,并组织和发动人员,提供前方扑火人员,并确保供应到位。在火灾扑救当中,后勤保障人员应有人到达扑火现场,了解火灾和扑火进展,做好保障。后勤保障组由综合办负责担任。
山林火灾发生后,镇政府由轮值干部值班,并负责上下联系。
五、责任处置
对火灾肇事者及有关责任人员,报请森林公安和司法部门根据情节轻重,及时依法作出相应的处理;对玩忽职守造成火势蔓延的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扑火费用由扑火单位按照规定标准支付,查明原因后一切费用由肇事者承担。
孝顺镇应对雨雪冰冻天气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应对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工作的管理,及时有效地处理意外事故,最大限度地减轻因雨雪冰冻天气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保障工农业生产和村民生活安全有序、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雨雪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分工、协调一致。各村、各部门落实责任,互相配合,形成应急合力,共同做好雨雪灾害应急工作。
(三)以科技为先导。依靠科技进步,全面提高冰雪灾害应急工作的现代化水平,做到及时发现、预警、响应和处置。
二、组织机构
(一)孝顺镇政府应对雨雪冰冻天气应急处置领导组成员名单
组长:舒跃成、陈剑
副主长:付旭华、戴毅、戴俊华、邱萌、杨婷燊、王劲俏、庄昂开、薛钊宏、潘泽、王宇凡、张晓晨、程梦倩、倪森源、周根忠、傅钦炜(各相关分管负责人)
成员:钱东红、朱文达、王金强、陈星、杨姬姬、张卫峰、施栽飞、严沁、王美春、夏萍、朱卫红、华卓燊、叶宇宏、施延华、何建超(各条线业务负责人)
(二)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根据天气预报或遭遇灾害情况,遵照上级指令,宣布进入应急期及有关指令。
2. 根据防雨雪冰冻天气应急需要,研究部署并组织指挥开展应急抢险等工作。
3. 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有关雨雪冰冻天气灾害情况等事宜。
4.随时掌握雨雪冰冻天气发展趋势,并作出相应决策,组织工作组对灾情进行调查及处理。
5.及时宣传防雨雪冰冻天气灾害科普知识,传授有关自救、互救、雨雪冰冻天气道路交通等安全常识。
三、可能发生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一)老旧房屋坍塌
应对措施:发现房屋出现裂缝、位移、结构破坏等情况时一定要对房屋进行检测、修缮或者拆除等进一步处理,及时转移人员。出现倒塌事故后,及时组织救援力量抢救被压埋人员,抢救过程中避免因再次倒塌造成二次伤害。
(二)因取暖用火、用电不当引发火灾
应对措施:宣传普及因卧床吸烟、使用大功率取暖设备、用火用油用气不慎等原因引发的火灾的危害;整治建筑电气线路老化、违规使用明火和混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等方面的火灾隐患。出现火灾事故后,及时组织救援力量抢救被困人员,扑灭火情,拨打119报警电话求救。
(三)发生大面积交通事故
应对措施:一方面积极宣传不良天候条件下安全行车常识,一方面在易发交通事故路段前方设置醒目提示。出现大面积交通事故后,一方面及时组织救援力量抢救伤员,并转移被困群众,避免二次事故伤害、冻伤等,一方面对事故路段实施交通管制,必要时关闭交通,有序疏导车辆,及时恢复交通,同时组织交警、保险公司等对事故进行责任认定。
(四)农作物大面积冻伤
应对措施:采取积极预防的方针,针对不同农作物采用对应的防冻措施进行预防。当出现农作物大面积冻伤后,一方面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一方面积极协调相关单位对农户予以适当补助,减少农户损失。
四、应急响应
(一)应急处置措施。雨雪灾害发生后,镇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应急办公室组织、协调、指挥各成员单位、应急队伍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二)组织强有力量,做好辖区内各级道路的监控和现场管理。由镇派出所、镇交通管理站组成巡查小组和现场维护调解小组,加强对桥梁、临水临崖路段、结冰路段和事故易发点的巡查力度,按照“科学管理、安全分流、分类指导”原则确保交通通行,不出交通安全事故。做好司乘人员不受饿、不受冻和食宿协调处置工作。
(三)加大地方电网的巡查力度。由镇农业线牵头,各村相互配合,加强对农村电网的巡查,对个别老化的电网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要科学合理地拉闸停电,在确保安全运行下,确保生活用电,以免给群众带来生产生活带来不便。
(四)镇建站要加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防范,督促各建筑施工企业立即组织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完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做好防冻、防火、防中毒工作。对抗压强度低、稳固性差的老旧建筑、彩钢板房、临时建筑物等,进行防垮塌加固处理,如有需要采取撤人、挂牌禁用等特殊手段。加强燃气管线巡查,及时消除隐患,确保供气稳定。
(五)经发办要督促企业开展隐患排查及“冬季五防”(防冻、防滑、防火、防坍塌、防中毒)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危险化学品领域及矿山领域的安全防范,核查防冻保温、加固支撑措施,做好应急准备;涉及凝冻液体的储罐、管道等要落实防冻裂措施,确保应急、冷却设施通畅;加大对阀门、法兰盘结合部、密封件等部位检查巡查频次,严防泄漏事故。
(六)文化站要加强旅游景区的检查,做好游客的引导、疏散;加强旅游车辆的管理,防止发生交通事故;要加强对学校的安全巡查,特别是使用年限较旧的老旧房子,简易钢棚等建筑物,及时做好清扫,防止积雪沉积引发垮塌。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如遇极端天气要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停学停课;要切实加强对文化礼堂的排查力度,及时清扫积雪,防止发生坍塌事故。
(七)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要加强对菜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强对临时性搭建的钢架棚的检查,防止发生垮塌事故。
(八)农业线要加强对管道巡查维护,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对种植户、养殖户的巡查指导;加强对山塘水库的巡查。
(九)各行政村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利用网格员加强对本辖区安全巡查,特别是礼堂、市场以及使用轻质钢构大棚的场所等,加大安全宣传,引导村民安全取暖、安全用电,严防取火引发的一氧化碳中毒、触电、火灾等事故;要加强对独居、失能老人的关怀,必要时可集中照顾。
(十)镇卫生院成立冰雪天气医疗应急队伍,一旦出现灾情,确保伤病员的救治工作;做好冻伤应急处理常识的宣传科普。
(十一)做好避难场所、救灾物资、应急救援等工作,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要保障救援人员的人身安全,要携带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需要社会公众参与时,要对群众进行安全防护知识培训。
(十二)冰雪灾害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当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当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暂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时间了解情况,及时上报。
(十三)镇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冰雪灾害 评估,并及时上报金华市金东区各相关部门。
五、应急处置
(一)镇民政办应当依法做好灾民安置和救灾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对因参与重大冰雪灾害应急工作致病、致残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
(二)财政所应当督促保险机构依法做好灾区有关保险理和兑付工作。
(三)卫生院应当做好冰雪灾害现场的消毒与疫情监控的组织和指导工作。
(四)各科室应当及时归还征用的物资、设施、设备或占用的房屋、土地,不能及时归还或者造成损坏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作其他处理。
(五)镇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要组织事发地和相关科室及时调查、核实冰雪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向区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同时报上级相关部门。
六、防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值班制度
严格24小时值班制度,专人负责落实防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及安全值班工作,保证信息渠道畅通。值班电话:82951167。
七、信息报告制度
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发生后,各领导小组成员必须立即开展灾情调查工作,并及时上报;遭遇其他突发事件时,当事人、目击者及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里向镇政府办公室报告。
孝顺镇烟花爆竹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增强应对和防范烟花爆竹经营事故风险和事故灾难的能力,及时有效地开展烟花爆竹事故灾难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通过本预案的实施,建立协调统一、各司其职、反应快捷的应急工作机制,保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迅速、有序和有效开展。
一、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坚持预防为主、依靠科学、注重实效、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烟花爆竹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灾害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
二、事故风险分析
烟花爆竹属爆炸品,对热、火花、撞击、摩擦等敏感,在经营、储存、运输、装卸过程中极易产生爆炸。此外,储存烟花爆竹的库房如果防雷设施失效,易遭雷击,也会引起火灾,继而引发烟花爆竹的爆炸。
三、组织体系
当发生一般及以上烟花爆竹安全事故时,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一般及以上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由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负责指挥。应急指挥部下设应急救援指挥办公室,设在镇应急消防管理站。
主要职责:
1. 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后,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
2.统一指挥全镇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负责启动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出救援决策。
4.负责发布应急预案终止指令。
5.负责审定对外发布信息。
四、现场应急救援
按事故等级和分级响应原则,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全面负责现场应急救援组织工作,指挥所有参加应急救援的部门和人员;及时向上级政府和市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事故及救援情况。
(一)现场指挥部职责:
1.根据指挥部的指示,负责召集参与应急救援部门和单位的现场负责人,研究制定现场的具体救援方案。
2.根据事故现场的实际,明确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指挥、协调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3.组织划定事故现场的范围,实施必要的交通管制及其他强制性措施。
4.核实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汇报抢险救援工作情况
(二)现场应急小组及职责:
现场指挥部根据事故现场的实际情况,成立以下专业救援组:
1.现场救援组:负责对烟花爆竹爆炸事故引起的火灾进行灭火,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有关人员的紧急疏散、撤离和危险物品的转移,以防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和发生;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警戒;根据实际情况实行交通管制和疏导工作,维持现场抢险救灾秩序,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和有关责任人员应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对逃逸人员及时进行追捕。
2.伤员抢救组: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分类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至医院进一步治疗。对救援人员进行医学监护和为现场救援指挥部提供医学咨询。
3.技术咨询组:负责邀请有关专家就事故发生的原因、危害等进行技术分析确认,根据事故单位烟花爆竹的品种、数量、危险特性及潜在的危险性做出评估,为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提供技术咨询。
4.物资供应组:负责组织抢险物资的供应。
5.环境监测组: 负责对大气、水体、土壤等进行环境即时监测,确定污染区域范围,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制定环境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
五、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及职责
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责任主体,应采取预防和预警措施,健全应急机制,编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资源,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做好事故灾难应对工作。发生事故后应负责本单位受威胁人员的疏散、物资转移、关停设施,组织技术人员研究应急措施,协助事故应急救援,做好自救工作。
(一)预警预防机制
领导镇政府设立24小时事故隐患举报电话,接收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事故信息报告。电话:82951167。
(二)应急处置
1. 事故发生后首先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迅速报告区政府和区应急救援指挥部,并及时救援。
2. 烟花爆竹应急救援指挥部要迅速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制定事故应急救援方案并组织实施。
3.根据事故的危害程度,及时疏散、撤离可能受到事故波及的人员与设施。
4.参加应急救援的单位和人员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协调下,进行救援、处置,控制事态扩大。
(三)处置措施
1.根据烟花爆竹产品火灾发展蔓延快、燃烧面积大的特点,要采取统一行动,以快制快,堵截火势,防止蔓延,重点突破,排除险情,分割包围,速战速决的灭火战术。
2.火场疏散人员应有针对性地采取自我防护措施,如佩戴防护面具、呼吸器,穿戴防护服等。
3.扑救人员应占领上风或侧风阵地。
4.首先应进行火情侦察,迅速查明燃烧范围和火势蔓延的途径。
5.及时扑灭外围被火源引燃的可燃物火势,切断蔓延途径,控制燃烧范围,并积极抢救受伤和被困人员。
6.正确选择灭火剂和灭火方法,火势较大时,应先堵截火势蔓延,然后逐步扑灭火势。
7.现场指挥应密切注意各种危险征兆,对有可能发生爆炸、爆裂、喷溅等特别危险的情况,指挥员必须适时准确判断,及时下达撤退命令,现场人员看到或听到事先规定的撤退信号后,应迅速撤退到安全地带。来不及撤退时,应就地卧倒。
8.火灾扑灭后,起火单位应保护好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和上级安全部门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责任,未经公安部门和上级安全部门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六、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应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较大以上事故市有关部门依据事故调查程序规定,配合上级部门开展事故调查;一般事故由市政府牵头或指定有关部门开展调查,按规定时限提交调查报告,提出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及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的具体措施。
七、总结分析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对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应急处置评估工作,并在事故调查报告中对应急处置作出评估结论。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总结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故基本情况、事故信息接收与报送情况、应急处置组织与领导、应急预案执行情况、应急救援队伍工作情况、主要技术措施及其实施情况、救援成效、经验教训、相关建议等。
孝顺镇地震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加强应对突发性地震灾害的综合反应能力,明确镇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充分发挥援救资源的作用,减轻灾害损失,使地震应急能够协调、有序和高效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 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国家地震应急预案》、《金华市金东区地震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处置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活动。
(四)工作原则
镇人民政府是处置本行政区域地震灾害事件的主体,地震发生后,坚持自动启动的原则,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坚持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镇抗震救灾指挥部
发生重大地震灾害及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镇防震减灾领导小组自动转为镇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地震应急与救灾工作。
镇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如下:
指挥长:邱萌
副指挥长:钱东红
成员:朱文达、王金强、陈星、杨姬姬、夏 萍、仇晓春、童开军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应急消防管理站,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钱东红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
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收集信息、上报震情、灾情和现场抗震救灾进展情况;提出具体的抗震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贯彻镇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掌握震情监视和分析会商情况;研究制定新闻工作方案,指导抗震救灾宣传,组织信息发布;起草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指挥部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承担镇抗震救灾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镇抗震救灾指挥部的主要职责:分析判断地震趋势和确定应急工作方案;配合上级有关部门组织部署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救援;协调救援队伍参加抢险救灾;必要时,提出跨区域的紧急应急措施以如交通管制等应急措施建议;承担其他有关地震应急和救灾的重要工作。镇应急消防管理站负责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事务,汇集地震灾情速报,管理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管理地震灾害紧急救援工作。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一)预警预防行动
接到短临预报后,地震办加强震情监视,随时报告震情变化,根据震情发展和建筑物抗震能力以及周围工程设施情况,发布避震通知,按照上级指挥部指示组织避震疏散;要求有关部门对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防护措施;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密切关注舆论信息,防止地震谣传和误传。“地震短期预报”是指对3个月内将发生地震的时间、地点、震级做出预报。“临震预报”是指对10日内将发生地震的时间。地点、震级做出预报。地震预报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布,其它组织和个人均无权发布。
(二)地震预警及发布
在区人民政府已经发布地震短期预报的情况下,如果发现明显临震异常,镇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向区人民政府报告。
(一)分级响应
地震灾害事件分级
(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 300 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造成特别重大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 6.0 级以上地震,可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2)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 50 人以上、300 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 5.0-6.0 级地震,可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
(3)较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 10 人以上、50 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造成较重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 4.0-5.0 级地震,可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
(4)一般地震灾害,是指造成较大范围公众震感强烈、产生社会恐慌,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强烈有感地震;造成 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造成一般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 3.0-4.0 级地震,可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
2.地震应急响应级别设定
应对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启动 I 级响应;应对重大地震灾害,启动Ⅱ级响应;应对较大地震灾害,启动Ⅲ级响应;应对一般地震灾害,启动Ⅳ级响应。
(二)信息报送和处理
1.灾情速报
地震灾情速报内容包括地震造成破坏的范围、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等。地震发生后,镇应急消防管理站迅速启动灾情速报网,收集地震灾情并速报;迅速派人到震中或可能造成较大损失的地区了解震害信息,向当地村民委员会及相关单位收集灾害损失情况,由镇应急消防管理站汇总上报区应急管理局。
2.各村民委员会和相关单位应迅速调查了解灾情,向镇人民政府报告,镇人民政府汇总上报区人民政府并抄送区抗震救灾指挥部;重大地震灾害和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情况可越级报告。
3.灾情公告
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依照有关信息公开规定,及时公开震情和灾情信息。在地震发生 1 小时内,发布关于地震时间、地点和震级的公告;在地震发生 24 小时内,根据初步掌握的情况和上级指挥部的指令,发布相关灾情和震情趋势判断的公告,后续公告适时发布。
(三)通信
利用公共网络及现有的一切通信设备适时获得灾害现场情况。电信部门要迅速了解灾区的通信状况并派出人员进行维护和抢。地震现场的应急通信方式由电信部门派出移动应急通信车,及时采取措施恢复地震破坏的通信线路和设备,保持灾害现场与镇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联络,确保灾区通信畅通。
(四)指挥与协调
1.Ⅰ和Ⅱ级响应由镇人民政府了解震情和灾情,报告区人民政府并抄送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宣布灾区进入应急期;
启动抗震救灾指挥部部署地震应急工作;协助配合国家、省、市、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工作。
2.Ⅲ级响应
在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镇人民政府了解震情和灾情,报告区人民政府。镇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现场情况办理下列
事项:
第一,组织自救互救,同时请求消防武警参加抢险救灾,尽可能在第一时间内抢救被压埋人员,减少人员伤亡。
第二,组织医疗救护队伍和防疫队赶赴灾区。
第三,安排饮用水和食品的供给,伤员救送、物资调运、交通指挥等保障工作。
第四,做好与市、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请示、联络工作。
3.Ⅳ级响应
在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镇人民政府了解震情和灾情,确定应急工作规模,报告区人民政府并抄送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抗震救灾指挥部部署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应急工作。
应急处置
镇地震办向镇政府报告震情、灾情,向震区派出地震现场工作队,协调镇级有关部门在震区的活动,应急结束后,向镇政府汇报地震应急情况。现场应急处置的主要内容包括收集上报信息,包括人员伤亡,建筑物、山塘水库、交通生命线工程设施破坏情况。划分责任区域,分配救援任务、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预估救灾物资的需求种类与数量,做好救援物资的接收与分配及现场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
(五)地震现场监测,镇地震办会同市、区地震主管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在地震现场布设地震临时监测台站,增强监测能力。
(六)地震灾害调查与灾害损失评估,协助上级地震部门开展地震烈度调查,进行地震科考,调查宏观异常现象、工程结构震害特征、地震社会影响等。
(七)应急结束
地震灾害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完成,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经过震情趋势判断,近期无发生较大地震的可能,灾区基本恢复正常社会秩序。达到上述条件后,经上级指挥机构同意,由地震应急指挥部宣布灾区震后应急期结束。
五、后期处置
应急结束后,抗震救灾指挥部会同相关部门及时进行善后处理,对地震灾害损失进行调查、评估,上报。配合社会救助、保险单位做好灾情补助与赔偿,总结地震应急工作上报县政府。
(一)有感地震应急
有感地震是指人们感觉到但未直接造成人员伤亡以及显著财产损失的地震。有感地震发生后,镇地震办要及时做好灾情调查与上报工作。各部门要统一宣传口径,加强社会安管理,防止谣言传播和社会恐慌。
七、应急保障
镇政府要有必要的物质食品保障、经费保障。应建立地震救援资源和工程抢险装备信息库并定期更新。建立应急保障队伍并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
八、档案管理
本预案由镇应急消防管理站会同相关部门制订定,由镇人民政府批准发布,报区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备案。
九、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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