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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7037368775858/2024-159092

  • 审核程序:

    单位审核公开

  • 发布机构:

    源东乡

  • 发文字号:

    源政发〔2024〕32号

  • 发布日期:

    2024-11-18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金华市金东区源东乡人民政府关于源东乡农房网格常态化巡查机制及危房闭环管理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4-11-18 17:04 信息来源: 源东乡 访问次数: 字体:[ ]

金华市金东区源东乡人民政府

关于源东乡农房网格常态化巡查机制及

危房闭环管理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文件精神,加强农村房屋常态化网格巡查,健全农村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压紧压实农村自建房安全防范工作,根据《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金华市农村危房管控指南》和省、市四部门分别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常态化网格巡查的通知》等法规、规章规定,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盯“防风险、保安全”总体目标,落实落细农村自建房安全工作要求,组织基层网格员队伍,依托基层智治综合应用和“农房浙建事”系统,按照房屋类别每月开展农房安全常态化网格巡查,发挥村级网格员前哨作用,实现房屋安全隐患从源头发现、管控到整治的闭环动态管理,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主要内容

(一)提升常态化管理效能

根据相关部门制定的房屋安全常态化网格巡查年度任务清单,依托“基层智治综合应用”系统,指导各村网格员对全乡自建房进行常态化巡查,组织基层网格员队伍对重点管控房屋、强化管理房屋、常态管理房屋这三种类别的农房开展不同频次巡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提醒、视情上报,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二)做好异常问题核查

村网格员巡查中发现异常情况或有现实危险的,应第一时间上报乡政府;乡政府自收到上报之日起7日内组织人员核实异常房屋情况,并在“农房浙建事”系统内填报《农村房屋安全核查表》;经核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应督促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房屋安全鉴定,并同步做好安全管控措施;经鉴定为CD级危房的,应按规定落实危房报告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督促解危通知和解危治理措施。

(三)加强危房闭环管理

发现农房存在安全隐患的,督促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安全鉴定,同步做好必要的管控措施,鉴定为CD级危房的,要及时下发《督促解危通知书》,督促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及时制定整治方案,落实修缮或拆除等实质性解危措施。确有困难暂时无法实施拆除和工程措施解危的危房,细化采取腾空防控、监测使用、封闭警示等管控措施,封闭警示按照《金华市农村危房管控指南》实施。危房改造完成后要经过复核鉴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治理改造完成前一律不得从事出租、农家乐、民宿等生产经营活动和公共服务。同时,乡政府要将改造信息上传至省农房系统,确保及时销号,实现房屋安全隐患从源头发现、管控到整治的闭环动态管理。

三、职责分工

(一)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按照“谁所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为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主动承担起日常巡查、隐患治理等房屋使用安全责任。

(二)网格员:现场查勘房屋使用安全状况,初步判定是否存在结构安全隐患,通过基层智治综合应用如实线上填报《房屋安全常态化网格巡查表》。加强对未完成整治的危房、落实管控措施的危房、初判疑似危房等进行重点巡查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三)联村干部:日常巡查中将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或在建自建房告知街道,督促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针对隐患内容进行整改;

(四)街道:针对上报的疑似隐患农房开展现场核实工作,针对疑似危房和CD级危房下发《督促解危通知书》,指导督促联村干部、网格员要求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将房屋隐患整改到位,若遇到拒不配合的情况,及时上报区级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处置。

四、工作流程

(一)农村房屋安全网格巡查闭环管理流程图(详见下图)

 

(二)农村危房整治闭环管理流程图(详见下图)

 

五、工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全乡上下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决杜绝“事不关己”的旁观心态、“小概率事件”的侥幸心理、“无从下手”的畏难情绪,切实扛起政治责任,按照职责分工,扎实做好巡查处置,牢牢守住安全发展的底线。

(二)健全闭环机制,精准处置落实。构建信息采集—事件受理—事件交办—事件处置—事件办结的闭环管理机制,第一时间发现处置安全隐患,全面推动农房网格常态化巡查,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加大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切实加强农房安全管理政策宣传,通过广播、电视和新媒体、制作宣传手册,向广大村民宣传农房安全常识、危房治理、村民住宅建设管理、乡村建设工匠培训等政策,以获得最广泛的支持和配合,不断加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




金华市金东区源东乡人民政府

202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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