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华市商务局等6部门关于推进实施金华市2024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的通知》(金商务发〔2024〕43号)的要求,经参与主体自愿申报,区商务局、区经信局、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六个部门联审通过3家销售主体,1家回收拆解主体。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1日止。单位和个人对参与主体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联系人:郑宇杭 联系方式:0579-82986231)
附件:金义新区(金东区)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第一批参与主体公示名单
金华金义新区商务局
(金东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4年11月27日
附件
金义新区(金东区)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
第一批参与主体公示名单
序号 | 参与类型 | 企业名称 | 地址 |
1 | 销售主体 | 金华市金东区东哥电动车商行 | 金华市金东区金瓯路309号 |
2 | 金华市金东区沭阳电动车行 | 金华市金东区金家新村03省道边村集体大楼第三间 | |
3 | 浙江锋鸟车业有限公司 |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东孝街道山垅头社区金园路988号4号楼 | |
4 | 回收主体 | 金华市鑫环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广顺北街58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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