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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东区实验小学

信息来源: 办公室 访问次数: 字体:[ ]

单位名称 金东区实验小学
办公地址 金华市金东区金瓯路398号
联系方式 0579-89125375
办公时间 冬令时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主要职责

一、基本情况信息:

1.详细地址:金华市金东区金瓯路398号;

2.所在区:金东区;

3.邮编:321000;

4.学校性质:公办;

5.学校类别:普通小学;

6.办学规模:现有教学班59个,在校学生2589人,在校教职工149人;

7.主管部门:金东区教育体育局;

8.联系方式:(1)电话:0579-89125375;

(2)学校微信二维码截图


9.学校介绍

金华市金东区实验小学前身是金东区东关小学,建于1983年。2004年9月新校区建成投入使用。2011年3月,更名为金东区实验小学的同时增名为“浙江大学课程教学研究所实验小学”。学校于2011年更名为金东区实验小学,增名为浙江大学课程教学研究所实验小学。学校践行“爱的教育”,以“以爱育爱,以德培德”为办学理念,以培养“懂得爱且值得别人爱的孩子”为办学目标,构建以“爱与关心”为核心的学校课程育人系统。学校占地55亩,现有59个教学班,在校学生2589人,教师149人,获得区级及以上教坛新秀、教学能手、优秀教师等称号80余人,省市区级名师名校长培养对象35人,省市教坛新秀9人,省市区师德楷模、春蚕奖、名师名校长20余人次,正高级教师2人,浙江省特级教师1人,全国文明礼仪教育标兵2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全国劳动模范1人。教科研成果丰硕,教师出版专著11本。

2012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赵洪祝同志亲笔为学校教育教学探索之路作出长篇批示,充分肯定学校教育理念和办学经验,并要求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予以推广;2017年,时任教育部陈宝生部长单独接见并题词勉励方青校长;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授予学校“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称号;2022年,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梁黎明对学校“双减”工作成效作重要批示;2023年,学校成为田家炳德育研究中心基地校,华师大全国青少年社会与情感能力培养联盟校。

学校曾荣获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德育特色学校、全国足球特色学校、浙江省首批现代化学校、省劳动教育培育学校、省校本教研示范学校、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点、省文明示范校、省示范家长学校、省数字教育资源建设与应用示范学校、省五一巾帼标兵岗等多项荣誉;是长三角校长、骨干教师培养基地,国家中西部校长培训基地,省示范性教师发展学校。

二、“财务信息---收费信息”

1.收费项目:学杂费;无

2.收费项目:住宿费;无

3.收费项目:伙食费;收费标准:早餐:无,中晚餐:10元/生·餐;收费依据:金东区教育体育局备案;监督电话:0579--82176542

三、办事服务信息

1.学生资助                                                    

实验小学2024年秋季学生资助政策告知书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

尊敬的学生家长:

党和政府十分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涵盖学前到研究生全学段的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保证了“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为全面贯彻学生资助政策,落实精准资助和应助尽助,现将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进行宣传和告知,希望同学(家长)能够知晓并多多宣传,让更多的人了解。同时也开展一次家庭经济情况摸底调查。

家长可扫码了解国家资助政策,望家长配合,实事求是填写调查表。

(一)资助标准

1、营养餐。每生每学期的一周五餐中餐费;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在校寄宿生每生每学期补助初中750元、小学625元;非寄宿生减半补助。

(二)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在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并在本校注册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包括:①低保家庭学生;②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③孤儿;④烈士子女;⑤持证残疾学生;⑥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包括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⑦低保边缘(含低收入农户)家庭学生;⑧学校按实事求是原则认定的因病因灾、意外事故及其他原因致困家庭学生。

按照资助自愿申请原则,符合以上条件的学生(或监护人)可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资助申请,并提交《资助申请表》。学校对资助申请人员原则上按学年进行审核认定,每学期动态调整。

(三)申报材料说明

认定类型中①至⑦类学生,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低保救助证、残疾证、烈士抚恤证、低边救助证等凭证材料。认定类型中⑧类学生,需向学校提供医疗发票、重大疾病诊断材料或出院小结及其他受灾、意外印证资料。对于申请资助的学生,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家访调查后,由学校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小组按照实事求是原则审议认定。

资助补助金统一通过浙江省“一卡通”平台发放,需要提供学生本人金华市范围内的社保卡(浙江一卡通),未办理金华地区内社保卡的,请到就近的金华银行办理开户,并激活、开通金融功能。

申报时间:2024年9月2日至9月9日     

实验小学2024年秋季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回执

年级班级:                  学号:               学生姓名:

家庭经济庭情况(对应选项打√)

低保家庭

特困供养

孤儿

烈士子女

学生残疾证

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低保边缘家庭

因病因灾因事致贫

不困难










请实事求是填写,并按时上交学校。

我已知悉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自愿选择          (填申请或不申请)学生资助。

家长或监护人(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2. 招生信息

金东区实验小学2024年招生简章

根据《金东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金东区实验小学2024年招生简章。

学校简介

学校曾荣获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德育特色学校、全国足球特色学校、浙江省首批现代化学校、省劳动教育培育学校、省校本教研示范学校、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点、省文明示范校、省示范家长学校、省数字教育资源建设与应用示范学校、省五一巾帼标兵岗等多项荣誉;是长三角校长、骨干教师培养基地,国家中西部校长培训基地,省示范性教师发展学校。

招生对象和范围

招生对象: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间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包括残疾儿童):确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学校提出缓学申请,由学校报区教育体育局核准。

招生范围:

行政村

社  区

下王

晓郡

(金瓯路999号)

保集外滩

(清照路 988号)

风和苑

(东孝街道文定街265号)

戴店

欧源原墅

(清照路718号)

戴店小区

(金瓯路与南泉街交叉路口往东南约50米)

东景小区

(绣景路157号)

东关

金海岸润园

(环城东路1777号)

东城雅苑

(环城东路 1885号)

四季东升苑

(绣景路 118号)

下于

戴店联建楼

(通邮街149号)

锦绣我家

(环城东路 1858号)

金海岸人家

(环城东路1716号)

山垅头

邮电小区

(金报.留庄西北 100米)

江畔美林湾

(清照路 258号)

金龙东院

(东荷街与东新街交叉路

口往西约100米)

陶朱路

军分区干休所

(东兴路58号)

金报留庄

(永济街68号)

金龙小区

(人民东路1303号)

王牌

江东庭院

(金瓯路398号)

金瓯佳苑

(金瓯路555号)

永顺东苑

(人民东路1246号)

经堂头

路桥小区

(金东区文学路)

宏丰苑小区

(环城东路2013号)

助济厂宿舍

(人民东路1227号)


玉泉小区

(金盆街万科茂新玉泉院)

招生计划

计划招收班级数:9个班,405人。

报名日程安排

5月27日-28日:“有房有户“有户无房”适龄儿童报名。(自建房按“有户无房”报名)

6月4日-5日:如有空余学位,学区内参加民办小学、原“公参民”转为公办小学随机摇号未中签的“有房有户“有户无房”以及学区内“有房无户”、挂靠户、投靠户、集体户人员子女报名

6月13日-14 日:如有空余学位,父母一方在金华市区连续缴纳社 会保险满6个月、持有有效居住证的随迁子女报名

报名办法

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全面实行无纸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登记参照以下方法:

手机下载“浙里办”APP,搜索对应入口“学在金华”——点击“入学通”——点击“我要报名”(在此界面,可查看【招生方案】、【子女信息】等信息)——选择“小学”——进行子女信息登记——选择“金东区”——公办学校直接点击“我要报名”。 

录取程序

学校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以“房户一致优先”和“区域内统筹安排”相结合为原则,免试就近招收学生。完成学区内学生的录取后有空余学位的,可分批组织学区内“有房无户”“投靠户、挂靠户和集体户”和父母一方在金华市区连续缴纳社 会保险满6个月、持有有效居住证的随迁子女报名。

录取顺序:户房一致→有户无房→有房无户→投靠户、挂靠户和集体户→无房无户

1.户房一致

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法定监护人)的完全产权住房一致(房、户截止时间均到2024年4月30日止)。

2.有户无房

适龄儿童出生户籍登记就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且父母(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儿童在市区范围内无私有住房,按户籍所在地确定学区。

3.有房无户

适龄儿童的父母(法定监护人)有完全产权住房,但户籍未迁入的,按房产登记时间顺序依次录取。

4.投靠户、挂靠户和集体户

适龄儿童及父母(法定监护人)户籍在集体户、迁移投靠到直系亲属名下或挂靠在非直系亲属名下,且在市区范围内无私有住房的。

5.无房无户

适龄儿童、少年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我区公安机关签发并处于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或参加我区职工社会保险连续满6个月的。

招生咨询电话

如网上报名失败可拨打咨询电话:  0579-89125376或根据系统提示到学校线下核验完成报名。

8:30—11:30  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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