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在2024年9月3日收到报告编号为:24JF0824002的不合格报告涉及我区1家生产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样单编号为:24JF0824002的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金华市金东区阿贝食品小作坊(个体工商户)生产的巴斯克蛋糕柠檬黄、苋菜红、亮蓝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测公司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核查处置情况
我局在2024年9月3日收到的不合格报告,于当日把不合格报告送达给经营单位并对其进行检查。经查明,当事人从事食品小作坊经营活动,于2024年8月23日以50元的成本生产巴斯克蛋糕2.38kg用于销售,销售价格50元/kg。上述批次巴斯克蛋糕经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No:24JF0824002),柠檬黄、苋菜红、亮蓝项目实测值分别为0.0517g/kg、0.00425g/kg、0.03g/kg,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截至2024年9月14日被本局查获时止,当事人共生产上述批次巴斯克蛋糕2.38kg,监督抽检2kg,自述自用0.38kg,货值金额119元,违法所得57.98元。本局决定: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二、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57.98元;三、对当事人处以罚款3000元。以上合计罚没款3057.98元,上缴国库。
金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8日
扫一扫手机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