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业务需要,我局拟在金华市本级财务审计类专业技术服务中标单位的基础上,通过询价方式确定1家财务审计专业服务机构开展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注销清算审计,兹请合格的供应商报名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
(一)审计对象
本项目审计、清算对象指的是在金华市金东区民政局登记注册,按规定进行变更法定代表人或注销登记的社会组织。本项目所指社会组织分别是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
(二)审计规模
项目规模存在不确定性,以实际产生的委托审计业务量核算。可参照最近两年的业务量,2023年社会组织离任、注销审计24件,2024年为社会组织离任、注销审计32件。
(三)服务期限
合同签定之日起三年。
二、供应商职责
(一)审计内容
1.对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任职期最近三年的会计报表、相关账簿进行审计,鉴别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完整性、公允性,如有必要,可以追溯以往。
2.对注销社会组织的财产等进行清算,编制清算审计报告。
3.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情况及执行有效性。
4.评价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系统是否健全且有效执行。
5.会计核算、财务管理是否规范,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财会〔2004〕7号)的相关要求。
6.界定被审计单位是否存在重大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其他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7.审计报告要列出审计发现被审计单位的主要问题及意见。
8.对于注销清算审计,除上述审计内容外,还应将重点放在注销清算的手续是否合法、资产负债的处置是否合规、剩余资产的移交是否合理等。
(二)审计要求
1.中标单位对审计业务质量负责,合理安排具有相应执业资格和专业技能的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审计准则和职业规范准则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受托业务,出具审计报告、清算报告,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开展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或清算审计,中标单位需提供上门服务,且需保证其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立场,原则上在受委托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计项目,出具审计报告。如遇特殊情况,可能延期的,应及时向我局报告。
3.对被审计的社会组织出具的审计结论及意见应当准确恰当,审计结论与审计证据对应关系应当适当、严密,审计报告披露的信息应当全面完整。
4.中标单位与被审计的社会组织存在亲属或利害关系的,其具体负责审计的相关人员实行回避原则;对在审计过程中知悉的单位秘密严加保密,中标单位不得将其知悉的资料内容对外泄露。
5.中标单位办理审计业务期间,不得接受被审计单位及与委托事项有利害关系人的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等,不得收受或索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三)审计程序
1.由我局书面通知中标的会计师事务所。
2.中标单位组成审计小组,并与被审计单位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联系,就审计相关事宜及需要准备的审计资料等作出安排;
3.赴社会组织进行实地审计,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充分和适当的审计证据,并在撤出被审计单位之前形成审计签证单,交由被审计单位审阅、核对,并限时反馈书面意见;
4.根据审计签证单及被审计单位的反馈意见,经重新审核后,撰写审计报告。
5.将审计报告初稿分别送我局和被审计单位征求意见,并在此基础上出具正式纸质审计报告。
三、审计服务费
本项目审计服务收费价格,按我局提出的基准价格执行,具体标准为:2800元/件,按照最低报价的原则确定成交人。
四、审计费用结算方式
签定合同后,中标单位出具审计报告并完成审计工作后,我局按照实际产生的委托审计业务量和核定的单价,分三次付款:第一次付款时间为2025年12月,第二次付款时间为2026年12月,第三次付款时间为合同到期且完成委托审计业务后15个工作日内。中标单位办理审计服务费结算时,须出具审计项目服务费结算清单,经委托人审核无误并签批后办理结算。结算时,中标单位需出具正式税务发票。
请有意向的单位按照项目内容合理报价,并承诺对采购项目完全响应,将贵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报价单密封后,于2024年12月31日17时前以快件投递或直接送达方式送达至金华市金东区民政局410办公室(拒绝接受超时送达的报价单)。
联系电话:0579-82163160
附件:金华市金东区民政局购买社会组织离任审计、清算审计服务项目询价单
金华市金东区民政局
2024年12月24日
附件
金华市金东区民政局购买社会组织离任审计、清算审计服务项目询价
我单位需进行如下政府采购,望你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17时前将本询价单提交至我单位410办公室。
投标单位(盖章)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价格(元) | 需求 时间 | 送达地点 | 确认内容 | ||
社会组织离任审计、清算审计服务 | 件 | 不确定,按实际发生为准 | 合同签订起三年 | 金华市金东区光南路1329号行政服务中心民政窗口 | 本单位承诺将按照《金华市金东区民政局2025-2027年社会组织离任审计、清算审计服务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要求,保质保量做好社会组织审计工作。 |
注:1.本询价单是采购单位最终确定协议供货商的主要依据,由协议供货商填写,填写内容必须按要求清晰完整,如有涂改,须加盖公章。
2.协议供货商如没有在询价截止时间前将本询价单提交给采购单位,视同自动放弃参与本次协议供货的权利。
3.本项目服务费每件不超过2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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