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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东消防积极开展12月份典型消防违法案例曝光工作

发布时间: 2024-12-31 16:58 信息来源: 金东区消防救援大队 访问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加强火灾隐患曝光力度,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金东消防积极开展典型消防违法案件曝光工作。

大队防火干部走进金东区孝顺镇金义都市新区金祥路399号的金华市朗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发现厂房内存在遮挡消火栓、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的现象。此外,防火干部还检查了浙江利源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劲腾消防技术有限公司,在各单位均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同时对下面的单位和消防隐患进行曝光。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隐患问题

违法条款

处理结果

1

浙江利源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傅村镇上叶家新村3幢5单元2楼至6楼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不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活动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浙江利源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没收违法所得 贰仟伍佰元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的处罚。

2

金华市朗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金义都市新区金祥路399号

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给予金华市朗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罚款

人民币伍仟元的处罚

3

金华市朗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金义都市新区金祥路399号

管理单位未制止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在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室内场所充电

违反了《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

根据 《浙江省消防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一款 之规定,给予金华市朗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佰元的处罚。

4

浙江劲腾消防技术有限公司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多湖街道王坦社区办公楼二楼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不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活动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浙江劲腾消防技术有限公司没收违法所得 壹仟元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的处罚。

下一步,金东大队将继续加强对典型消防违法案案例曝光工作,通过消防宣传、媒体曝光等方式,全面净化消防安全环境,确保火灾形势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