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主体:金华市金东区发展和改革局
行政执法范围:金华市金东区
监督举报地址:金华市金东区光南路1359号 邮编:321015
举报投诉电话:0579-82191950
一、行政执法人员名单
金华市金东区发展和改革局行政执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金华市金东区发展和改革局权责清单
网址链接:
https://www.zjzwfw.gov.cn/zjservice-fe/#/powerresponsibility?siteCode=330703000000&deptCode=001008007002028
三、法律救济途径渠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相关当事人对金华市金东区发展和改革局作出的行政执法行为具有以下权利和救济途径:
1.行政复议:行政相对人自收到执法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金华市金东区行政复议局)申请行政复议;
2.行政诉讼:行政相对人自收到执法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四、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网址链接:https://zjzft.zjzwfw.gov.cn/pub/#/pub/planNotice?key=3
五、行政执法程序
网址链接:http://www.zjzwfw.gov.cn/zjservice/dept/deptQuery.do?deptId=001008007012002&webId=61
六、行政执法依据
《政府投资条例》、《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浙江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条例》、《浙江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
七、其他依法需要公开的文件
《金东区发展和改革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详见附件2。
执法人员名单.xlsx
附件2:金东区发展和改革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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