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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7037303100781/2024-156851

  • 审核程序:

    单位审核公开

  • 发布机构:

    区住建局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24-03-27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物业保修金退还公示(金都美地10-13#、16-17#、20-22#及地下室、S3-S5#)

发布时间: 2024-03-27 09:33 信息来源: 区住建局 访问次数: 字体:[ ]

编号:保2024年第3号

物业保修金退还公示

金都美地10-13#、16-17#、20-22#及地下室、S3-S5#:

根据《浙江省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由金华市多湖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金都美地,住宅物业保修金存储期限于2024年4月26日到期,现对其保修金退还事项进行公示。

一、拟退还开发建设单位交存的住宅物业保修金4698767.64元。      

二、公示期限内业主、业主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等对物业保修相关事项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反映(内容须包括业主姓名、房号、联系方式、异议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如产权证复印件、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能证明质量问题的照片或报告等)。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或未聘物业服务企业的为社区居民委员会)无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限届满后出具无异议的书面反馈。

三、公示期限内未收到书面异议或者异议内容与物业保修没有直接关联的,我中心将按规定流程退还保修金。

四、公示期30天,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

联系地址:金东区光南路1299号联建楼4楼468办公室

联系人:李工      电话:82191857


金华市金东区房产物业服务中心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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